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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了。”金兰殊道,“代考被发现,我的学位还要不要了!”
“好吧。”中介说,“我明白了。”
金兰殊挂了电话之后,走到了合租房的厨房,挠了挠后脑勺,打开了冰箱,想吃块pizza。金兰殊原本对这种食物深恶痛绝,但自从发现在廉价超市里1英镑的pizza能分两顿吃,他就开始经常吃这种玩意儿了——吃两顿饭才1英镑,买个纸巾就三五英镑了,谁能知道他是怎么活的?
“我多炒了一份菜,”厨房里站着的另一个人说,“你要吃吗?”
连续吃了一个月冷冻pizza的金兰殊闻到了水煮牛肉的香味后,低下了高贵的头颅:“嗯,好。”
之后,晚饭的时候,金兰殊也经常被热心室友宋风时邀请吃饭。
金兰殊想着想着,这不对啊,这人是数学很烂吗?怎么可能每天都多炒了一个菜?难道他是看出来了我的窘迫,要施舍于我?
这可是万万不可的。
因此,金兰殊直接提问:“你为什么总是多炒了一个菜?”
宋风时怔住了,怕自己的小心思被戳破,便淡淡回答:“你以为呢?”
金兰殊道:“你是可怜我吗?觉得我吃不起饭?”
宋风时看着金兰殊,怎么这么好看的人说出来的话那么难听?
“咳咳。”宋风时摇摇头,说,“我自己一个人吃饭,寂寞。”
“哦。”金兰殊接受了这个解释,并说,“那我可以陪你吃。”
说着,金兰殊又道:“但钱也不能少了你的。”
宋风时闷闷一笑,说:“可是这个钱也不懂得怎么分,肉菜都是炒一起的。倒不如你免费帮我检查论文,就当给饭钱了吧。”
“也行。”金兰殊毫无情商地回答,“我帮人看论文都是60英镑一小时起步的,可不算亏了你的。”
宋风时总处在非常讨厌金兰殊和非常喜欢金兰殊的两端,来回拉扯。
这也许是宋风时放不下的原因。
喜欢的浓烈的,讨厌也是浓烈的,两种感情搅拌在一起,就浓到化不开了。
除了金兰殊,谁都不能以这样的形式去拉扯、撕裂、操控宋风时的心。
每次金兰殊表现得让人气愤时,宋风时心里就恨恨地想:有一天,我会杀了他,或者,干了他。
结果都没办成。
第三章
比起来,想干或者杀金兰殊的人也不在少数。
他以前是富人区里的“穷小子”,还有些收敛,带着小心翼翼。
现在的他,真的是横着走了。
更加肆无忌惮。
比如以前实习,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便宜的润手霜,立即遭到旁人的嘲笑,还说:“手可是人的第二张脸啊!”
当时,他会极为羞窘,并立即更换品牌润手霜,与之对应的,他连纸巾盒都买了个爱马仕的放办公桌上。
现在,他已很从容地拿出各种平价日用品,而身边没有一个人会嘲笑他,还赞扬他节俭。
有次,他在杂志采访中说自己现在在私下爱穿几十美元就能买到的纯棉衬衫,这件事被广为流传,还被称赞特别勤俭、亲民。
他能明白,如果他还是集团里的一个普通职员,说自己穿几百块的纯棉衬衫,该被嘲讽成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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