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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望晴当即调侃道:
“怎么,思思不也一样吗?你不下去看一看你们家的小白龙呀!”
孟思思这才回过神来,自己确实很喜欢这里呢,于是大大方方的承认道:
“这里确实有很多吸引我的东西,我也很喜欢这里的山水风景,喜欢这里的风土人情,可是,要是想要长期生活在这里,我还是觉得太不可思议了,出个门,逛个街都很难,就算有钱都不知上哪儿花去,应该说适合旅游,不适合长期居住吧!”
陆望晴却不赞同的回答道:
“恰恰相反,我觉得这里很适合居住,风景如此优美,空气如此清新,人也如此的热情好客,充满人情味,住在这样的地方,岂不是比住在大城市好多了!”
杜茜不由苦笑道:
“我看你是小说写多了,入戏太深啊,不愿住在大城市,反而对落后的小山村情有独钟,生活不是诗,还是现实一点好!”
孟思思也摇头道:
“是啊,我们也是从农村出去的,真的不想再回到农村去了,上山下地,累死累活一年也挣不了几个钱,到那时,哪还有闲情逸致去欣赏什么人间美景呢!”
陆望晴淡笑道:
“生活有没有诗意,就看自己怎么想了,你愿意用诗意的眼光去看,处处都充满诗情画意,你要是用现实的眼光去看,这里确实是很偏僻落后的小山村而已,可是,现在的农村也已经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只要愿意去做,收入其实也不比在城市里上班的收入低,而且最重要的是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能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岂不是就是最大的幸福吗?”
杜茜若有所思的看向陆望晴说道:
“看来你是爱上这儿,打算长期在这儿生活了,是吗?”
陆望晴微微点头道:
“是有这样的想法,不过,也还没有做出最后的决定,我是一个喜欢顺着自己心意来活着的人,一切就是边走边看,顺其自然而已。”
孟思思笑着说道:
“我看你不是顺其自然,应该叫随遇而安,刚生活了几个月,就被这里的风气给同化了,乡村生活节奏缓慢,悠闲安逸,容易让人不思进取,我觉得你是躲到了一个舒适圈里,不愿意跳出来了。”
几人在这边聊天的时候,秋子寒却在和一个小孩子玩耍。
原来楚天阔也有一个和秋子寒差不多大的儿子,小男孩名叫楚思凡,只比秋子寒大一岁,长的很是清秀,乖巧可爱,文文静静的像个小女孩似的。
两个小孩一会儿的功夫就玩到一块去了。
开始还安安静静的玩耍,后来越是熟悉了之后,就跑上跑下的打打闹闹起来,使这本就已经热闹的家里就更加的热闹非凡了。
大概半小时后,晚饭终于置办好了,大家分成了六桌坐好。
男的有四桌,年长的坐一桌,年轻的坐了三桌,女的和孩子坐了两桌。
女主人也是热情好客的人,脸上始终挂着灿烂而又爽朗的笑容,摆好酒菜后和每个人都打了个招呼,这才回自己的座位去。
这里家家户户过年都会杀猪,所以家里也都有不少腊肉、香肠、血豆腐之类的农家珍藏菜,加上自家养的鸡、鸭、鹅、鱼,以及地里种的时鲜蔬菜,摆上桌来也是非常丰盛的。
特别是煮好的腊肉、香肠和血豆腐,切好片放在盘里,既好看又散发着诱人的香味,让人忍不住暗暗的吞着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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