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名身穿锦绣罗裙的女子在小镇前伫立,她理了理衣饰,带着一抹轻蔑的笑容缓缓走到镇子里。
“这位公子,请问,有方医馆怎么走?”女子声音细柔,很是好听。
“哦!有方医馆啊!我带你去!那可是神医度人之地,咱们这相和镇能有今天的繁荣,全靠神医恩赐!”被问路的男子颇为积极,亲自将人带到了医馆前。
“多谢了。”
她面上带笑,很是客气地道谢,随后踏入医馆之中。
一名长着八字胡的掌柜望了眼门口,被女子的美貌吸引,出来迎接问:“姑娘是来求医……还是来学医的?”
女子掩口而笑,说:“我是来寻青岩大夫的。”
“啊?”掌柜挠挠头,说,“这……他五年多前就离开此地了。”
“他去哪了?”
“说是去九原山求仙问道了。”
“求仙?问道?哈哈哈哈哈,可笑,他求什么仙,问什么道。”女子原本温和的脸色此时变得狠厉无比,一道凶光射向掌柜,嘴角扯起一抹恶劣的笑,问,“他就没有留个保命的东西给你们吗?”
掌柜不明所以,说:“神医留了诸多医书,此乃救人之物,远比自保之物要更珍贵。姑娘此话,又是何意?”
女子走到堂中,随意拉开一把椅子坐下,抬首冷漠道:“他教你们治病救人,我不一样,我和他……恰恰相反。”
一片火海,埋葬五百医书,天下名医,尽丧命于此。
白色的帕子擦去手上的碳灰,女子冷漠地看向九原山的方向。
根据晚了五年的信息去寻,永远跟不上步子。她将帕子往地上掷去,猩红的眼中尽是不甘。
“种因得果……这一切都是你的罪过,终有一日,你会认输的。”
第14章抢来压个寨
青岩离开相和镇的时候只背了一个简单的行囊,徒步往九原山走去。他只是一名医术有成的医者,不是仙门的修仙者,故而不会腾云驾雾,也不会御剑飞行。
九原山离相和镇并不算远,就算徒步过去也不过半月路程。
他站在路上突然回头看了眼相和镇,心中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一时间说不清道不明。
途中经过一个小镇,听到镇上百姓们也在讨论不语真人与烬山魔尊私奔一事。青岩到馄饨铺坐下,点了碗馄饨听他们闲聊。
清晨的温度不算太高,一揭开锅子便是腾腾热气,店主的脸被扑得通红,欢喜地下馄饨做生意。
只是,与他脸上洋溢的喜悦所不同的,是店铺上悬挂的白布条,整条街道都是如此,像是有什么权贵办丧事。
“害,不是我说,如今谁不想当神仙呀?逍遥自在,本领高强,身边所识都是俊男美女。可惜,我要是没这一脸麻子,兴许就去仙门试试了。”
“嘿哟,你少做梦了,没了麻子你也长得丑,那些个仙门选拔脸面第一。唉,其实我觉得吧,这也不合理。就拿咱们镇的范老爷来说,平日里乐善好施,帮老百姓办了多少的事实,岂不是比神仙庇佑真切?”
这话似乎是说到点子上了,边上一人拍桌怒道:“先不说平日里供奉的那些,九原山修仙大门派离得又近,上次天灾大旱也不见他们降尊施福,还是范老爷放的粮。”
一名工匠将馄饨汤一饮而尽,放下说:“修仙?他们忙着修仙,哪有空管我们死活?”
“可不是嘛。”一人附和道,“每一届收徒大会都是挤满了人,早半个月就去候着,农活都不管了,唉。”
那工匠投去一眼鄙夷,讽刺道:“你年轻的时候也很积极,如今倒笑话起别人来了,因此被你娘追了一条街打,咱们可记得呢。”
“……”那人尴尬咳嗽两声,僵着脖子说,“别怪我说话难听,大家嘴上嫌弃,心里不都是嫉妒着吗?怪自己没有修仙的机缘,更没有轰轰烈烈的感情,你要是不语真人,是愿意来人间看一脸苦相的凡人,还是和妙人儿朝夕相对?”
一袭华袍 失足(np) 转世不续缘 完结+番外 拿捏唧唧(高h) 金鱼失落的轨跡 背叛[SM] 步步错 结婚七年后每日活在修罗场 想捧男朋友结果我红了 死缠不放 【黑篮】我意本非此(高H,NP) 硬核悍妻:楚少步步紧逼 不可多得 契约100天:嗜血总裁的陷阱 微雨轻响 飞车 你是,小幸运 仙秦多元宇宙帝国 帝姬与恶犬 透骨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时代女性,陶然表示她一点也不喜欢穿越,无他,只因古时候的生活太苦了,没有电脑空调手机不说,就连生火做饭都是难事儿。只是她没想到她最不愿意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而且还让她穿越到了最原始的如果您喜欢穿越蛮荒找个族长来种田,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过去畅想未来梦幻现实,再塑传奇人生!如果您喜欢大戏骨,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世界在辛洛斯的眼中一点点的变大,直到此时他才发现,原来世界和他所想象的并不相同。只是对于慈爱的父亲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唯一能让他感到困扰的,只有一个。爱丽,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三年前,因他的一见钟情,她被亲生父亲亲手送上了他的床。他百般掠夺,如愿抱得美人归,一丝不苟地将她锁进了自己的金丝笼。身为S市的商业霸主,他每天最关心的事,不是如何拓展基业,而是她的穿着合不合标准,有没有和别的异性纠缠不清,不许露锁骨,不许露胳膊,不许穿膝盖以上的裙子,不许冲其他的异性笑,不许和他们单独相处她忍无可忍,终于暴怒,我错了还不行吗,求你放过我!他勾唇一笑,俯身压住她,放过你,谁来放过我?如果您喜欢宠婚蜜爱盛少的独家占有,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一个病娇精分的哥特少女,一条极端血腥的任务之路。从头强到尾,从头爽到尾女主鬼畜还精分逐渐黑化型十万字前日更2000+,十万字后日更4000+,来推打赏加更如果您喜欢快穿之病娇太难惹,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什么,我穿越成了宋理宗赵昀,活了60岁,在位40年?不错不错。什么,我手里无权,史弥远还要废掉我?这不行,给我干掉史弥远,我要亲政。什么,我死了之后,头颅被送去元廷当酒壶?这不行,给我干掉元廷,我要称霸世界。且看赵昀如何在大宋改天换地,让大宋重新起航。书荒的朋友可以搜索明末小平民,我一直认为这是一部被埋没的神作,总会发光的,大家可以去看。如果您喜欢理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