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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后来,一个因为她冒险偷了半块馒头被大娘子打死,一个因为护着她娘,被丢进湖里淹死。
她却因为年幼无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们一个被打得血肉模糊,一个浑身被绑满石头沉湖。
从那之后,再没收过丫鬟。
留下石榴,她仿佛从她身上看到了几分杨桃的影子。
她无时无刻不在想她们。
洛雁摸了摸手腕上的那道浅红色的伤疤,那是她为了捞杨桃,被她指甲划破的位置。
她闭上眼,一行清泪从眼角溢出,顺着脸颊滴在手背。
石榴忙完,累了一头汗。
待她进屋,洛雁递给她帕子擦脸,碎发撩起时,可见一副美人样。
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肤嫩眸澈,很是讨喜。
石榴请洛雁为她赐个新名,洛雁却摇摇头道:“浓绿万枝红一点,动人春色不须多,石榴这名衬你很合适。”
石榴虽然听不太懂,但觉得洛雁能出口成章,很是不简单,“姨娘,您读过书吗?”
“读过一点。”
“那姨娘的娘家是读书人吗?”
洛雁仔细想了想,点头,“算是吧,怎么了?”
“我阿爹说过,读书人最是值得尊敬,倘若家中有钱的话,他也是要送我弟弟去读书的。姨娘能读书,想必在娘家一定很得宠吧!”
石榴一开口,小嘴巴巴个不停,跟杨桃当初一样。
一想到自己屋里多了个人,她也不打算凑合着吃了。
她塞给石榴两块碎银,让她上街买点青菜,再买点肉和鸡蛋。
石榴太瘦了,她想给她补补。另外,她还打算在自己屋外面的空地上起一个小灶,做饭也方便。
用完晚饭,洛雁正打算给石榴量量身子,打算动工给她做件厚实的衣服。
洛雁没想到石榴真瘦得跟竹竿一样,就连她的旧衣,她都撑不起来。
不过石榴毕竟是买来的下人,她自然不能在她的衣服上大费周折地绣花。
只要针脚细密,穿得舒适就行。
虽是这般想,但一拿起针线,她就不自主了,最后还是在石榴的衣领处绣了一朵紫色的鸢尾花。
石榴盯得入神,她不敢想自家主子的女工竟做得这般好,比她还要好。
“我之前在村里,针线活已经算得上数一数二的了,不少地主家的小姐都找我来缝衣服。但现在跟姨娘一比,还真是差远了。姨娘的女工比绣房的绣娘都好,要是姨娘没有嫁人,凭着这门手艺,也不愁吃喝。”
洛雁忍不住一笑,“行了,这里也没你要干的事,你要真的闲得慌,就去把我刚教你写的那几个字练一遍。你既跟了我,虽不要求你饱读诗书,但也得识得几个大字,万一有人借你不识字要害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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