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日,鱼宝跟着叶澜栖去赶集。
她换上了一袭粉色的衣袍,梳着简单的小辫,柔顺的发丝自然垂落,像是一朵桃花儿,让人移不开眼。
只是她总觉得粉色有些看厌了,就好像她之前穿的都是粉色裙子。
“小澜栖,你这是去哪啊?”一头路过的老黄牛打招呼。
“我们去赶集呢。”
“我带你们一程。”老黄牛热心地说道。
“那就谢谢牛伯伯了。”叶澜栖拉着鱼宝,跨上老黄牛的背。
一路上,小松鼠小白兔都悄咪咪地探出脑袋,观察鱼宝这个外来人员。
鱼宝感觉自己像是在被游街示众,不太自在。
“森林内部很少来人的,所以它们比较好奇,但是并无恶意。”叶澜栖解释道。
大多并无恶意,但是鱼宝总觉得有几双不友善的眼睛在盯着她看,但是她也没在意,说不定明天她就能恢复记忆回家了呢。
“小狐狸,你别看了,人家都走远了。”一只喜鹊站在枝头叫道。
“哼。”小狐狸摇了摇尾巴,一脸不屑。
“我当是什么绝世美人呢,原来就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丫头。”
“所以王认她当女儿么。”喜鹊有些无语,王又不是娶妻,至于吃一个小孩子的醋么。
“这么多年,王的身边哪有雌性的身影,王要是喜欢小孩子,早就自己生一个了,说不定……认女儿是假,当童养媳才是真!”小狐狸急得团团转。
对实力强大的雄性有好感这很正常,但是大多数人是仰慕,而小狐狸仗着自己和夜白有些关系,平日里被恭维多了,这份仰慕也就变味了。
“不行,我要赶紧突破五阶,变成人形!”小狐狸一溜烟跑走了。
开灵智的妖兽突破五阶,便可以自由切换形态,一部分妖兽试图混在人类中生活,但是妖兽一生气就咬人的习性让人类害怕,他们不能接受妖兽,人妖大战了百年之久。
到现在,人类和妖兽才达成了和平共处,井水不犯河水的共识。
集市十分热闹,各种香味混着清晨泥土的芳香窜入鼻尖。
尽管早上已经吃过蜜蜂酿的花露,但是闻到这热气腾腾的味道,鱼宝还是受不了地咽咽口水。
她拿出夜岚给的钱袋子,正想掏出金元宝。
被叶澜栖拦下了。
“老板,来两个肉包子。”叶澜栖递了四个铜板。
“好嘞。”老板看了一眼鱼宝,又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哥哥带着妹妹来赶集吗?”老板问道。
叶澜栖笑着点头。
老板见状,又递过来一个素包子。
“我家的素包子也不错,不嫌弃的话请你们尝尝。”
“谢谢老板。”叶澜栖也没推辞,道谢后接过。
烧鸭、板栗饼、绿豆糕、蜜饯……鱼宝的嘴都塞满了,这里居然有这么多好吃的,鱼宝觉得可以再多呆两天。
叶澜栖看了看钱袋子里的铜板,好像有些不够花了,谁知道鱼宝对吃的这么感兴趣,早知道多带一点了。
至于金元宝……一个金元宝都可以买这一条街了。
“鱼宝,我们先去买几身漂亮衣服怎么样?”叶澜栖提议道。
绣锦阁,全镇最有名的织衣阁楼,即使是早上,也围着不少小姐夫人,伙计们忙个不停。
鱼宝和叶澜栖一进门,倒被人忽视了。
“小朋友,这里不是玩的地方,要玩去外面玩啊。”伙计看到了鱼宝,看到她油油的手指头,有些嫌弃。
这手要是摸了一下布,这损失谁来赔?
想到这里,伙计把鱼宝往外赶。
逆命仙途 挽惊鸿 奸佞妻 嫌我废材,我无敌了你们慌什么 末世小白竟是星际接班人 掠仙台 权臣贵妾 世子无双 哥,我想跟你死对头谈恋爱 仙戒内修炼十年,我都化神了外面全筑基? 我自黑暗向光明 乱世逐鹿:从打猎养娇妻开始 让我去卧底?可我是会计! 现实女总裁,游戏里竟是我坐骑? 神级破案群:我真不是神探啊! 超能男友不想回太空 我竟然是第一批觉醒的 老千身份暴露,豪门千金狂追我 将门虎女风华 意外被抓来天界执行任务的社畜
说好的模拟人生,可为什么大部分的人生里我都不是人?!作为一个普通人,江仁对于自己能够获得模拟人生系统感到很高兴,但随着体验的人生越来越多,他的疑惑也越来越多如果您喜欢无限模拟人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调教薄情小女人独家霸道爱来,让我验验货,看看你够不够正!她看着眼前盯着她胸口的妖孽总裁,脸色刷地变得惨白。为了二百万,那一夜,她顺从了多年后,她带着酷似他的小小翻版,一张支票甩到他面前我买你一夜,多少钱,你随便填!紧急关头,他却抓住了她天大的秘密...
郁青瑶是一朵伪白莲花,真绿茶婊。她是一个妖女,一个戏精,一个坏女孩。重生到类似聊斋的可怕古代世界,走上修仙路。她的人生志向是成为所有男子眼中的白月光,内心深处最柔软的朱砂痣。李怀德是修道天才,人生志向是娶郁青瑶为妻,虽百死而无悔。然后他真的被郁青瑶杀了上百次。他的漫漫追妻路坎坷无比,简直是一寸相思一寸血。他能抱得美人归吗?如果您喜欢杀了那个男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一名外科医生魂穿异世大陆,身怀血魔珠,成为人人得而诛之的天魔女,将来注定成为魔尊的人,救了六界第一美男的师父,得魔尊长老伏辰的倾心相待,更收获了凌王墨南枫的一世痴情。如果您喜欢这个王妃太魔性,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宋蒙联合灭金是南宋王朝所犯下的最大战略错误,如果宋蒙当时谈判失败,历史之路又该如何走?本书就假设了一个偶然的因素导致了宋蒙联合灭金的谈判失败后,历史从此改变的故事。本书主人翁李思业是唐朝一支没落宗室的后裔,城破后十四岁的他被掳到金国成为奴隶,几经波折,他重获自由身后回到故国的都城临安,并渐成商贾。一个偶然的发现,他...
勇者,乃超越常理的天选之人,这种生物拥有近乎不死的气运能折服众人的气质神迹级别的领悟能力和能找到一切宝物的嗅觉,实在是丝毫不讲道理的存在。通常来说,一个世代只会出现一名勇者,并且与魔王互为死敌关系,但当上一任勇者里雍战胜了魔王沃伦拯救世界后,却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变成了沃伦?并且回到了十年前?而且世界上还出现了整整一百个勇者?老天,这又不是在玩游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您喜欢魔王的绝地求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