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天记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章(第1页)

我是一个男作家,专门写正经的青春文学的那种。

在昨天,我成功娶到了老婆。

我偷窥了两年的老婆。

她不知道我一直偷偷注视着她,我设想了无数次我们完美的初遇、相知和相爱的全过程。

但命运脱离了我的控制,让我们提早相遇。妙不可言的缘分。

一年前,我突然在新书签售会上遇到了她。

我知道她是我的读者,但我没想到她会先主动来找我。

她说很喜欢我的作品,充满了脆弱、苦涩和甜蜜的交织,她看一眼就爱上了。

我伸手握住了她,表示感谢,尽管她没有任何主动握手的意思。

我当初也第一眼就爱上了她。

我们果然是天生一对。

哦对了,我一米八,有腹肌。

两年前第一次看到我老婆,是在海边。

我被编辑催稿,说再写不出还不如死了吧。

我认真地考虑了这个建议,找到了一处合适的地点。

青春文学的作家如果不再青春,那就只能用疼痛来创造灵感。

我已经30岁了,没有青春,没有疼痛,人生也没有意思。

当大海淹没到我的大腿时,我仍旧往更深的地方走去。

还是没有疼痛,只有冰冷的触感和湿热的海风,甚至在炎热的夏天傍晚还有点舒服。

我听到有人在大喊,不知道是哪个小孩在乱跑惹家长生气。

好像没有人为我大喊过。心有点疼了。

物理攻击还是比不过心理折磨。

我的心逐渐浸泡在海里,柔柔的,像是被拥抱了。

又不痛了。没意思。都想睡觉了。

我感觉肩膀突然被人扯了一下。回过头看到了一个女人。

洁白素净的脸庞,湿发紧贴着额角,眼神清澈明亮,一副标准的大好人和正能量模样。

她让我别想不开,这里有很多小孩,影响不好。

她建议我去旁边的石崖上,那里比较隐蔽,跳下来也会死得比较快一点。

我没告诉她,我不是想自杀。

也没告诉她,我会游泳。

我只是点了点头,对她说了谢谢。

因为太好色差点被超市  被邻居少年掌控的丝腿医母  来弟(姐弟骨科)  我入良夜  行至彼岸  大乘期才有逆袭系统同人-玉隐女皇  血月下绽放的永生花  女神董事长是我的宠物  被妻子监管的alpha  幽明  婚外性欢乐  弃坑后,我靠经商风声水起  淫荡的房东  别救我,睡我就好  白鹿神姬  绝望的少妇  掌权者的朱砂痣  十分  淫乱之家  丝袜公司  

热门小说推荐
宅在随身世界

宅在随身世界

关于宅在随身世界徐明有个随身世界。别人拿来种田养宠物开公司。每年赚个几十亿几百亿。他却整天躺在随身世界里睡觉上网四处闲逛。别人开豪车买别墅,美女红颜,好不潇洒。他却说有了随身世界,房车都不用买了,谈恋爱太麻烦,还要那么辛苦的赚钱干什么?难道不知道赚钱是个很累的过程?总之这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咸鱼宅男,如何宅在随身世界的故事。...

我将炮灰NPC养成传奇魔女

我将炮灰NPC养成传奇魔女

一觉醒来,廖子轩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坠神的游戏世界。正当他准备不给穿越者大军丢脸,立志要成为传奇大BOSS时对面被吓倒在地的乡下小姑娘,用瘦骨嶙峋的脏兮兮小手,颤颤巍巍地摸了摸他奶里奶气的小狼头。行吧!没能转生成人不说,还稀里糊涂成为了别人的召唤兽。但这点挫折可难不倒前世被称为神级陪玩的廖子轩。于是许多年后在游戏内,多出了一位永夜女王,灭世的恐怖魔女,元素神教圣巫女,堕渊要塞司令长,成为令各大势力与国家心惊胆颤的神秘存在。在游戏外,多出了一位被无数玩家视为传奇角色,贯穿每个版本的剧情主线,令无数死宅夜不能寐,狂热爱慕的超人气女神而这一切一切的背后,廖子轩欣慰的收起了耕耘的锄头。瞧见没,从当初傻里傻气的小村女,再到现在这颗水灵灵的超级大白菜老子养的!如果您喜欢我将炮灰NPC养成传奇魔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吞噬星空之无上轮回

吞噬星空之无上轮回

穿越到刚刚被复活的人类第一首负乾巫国主身上,面对巨额财负,吴潜表示自己压力好大。好在身怀无上的神秘传承,且看吴潜如何轻松实现一个小目标,摘下首负头衔,顺便打爆宇宙海,君临起源大陆如果您喜欢吞噬星空之无上轮回,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原来爱你这么痛

原来爱你这么痛

结婚三年,老公和姐姐车震进了医院,而她还像是一个天真的傻子。她用尽心里爱的这个男人,却要日日忍受,他当着她的面,和其他的女人恩爱缠绵。傅皓琛,我是个女人,我也会吃醋,我也会嫉妒,我的心也会痛。...

冷王狂妃:彪悍宝宝痞娘亲

冷王狂妃:彪悍宝宝痞娘亲

她是强者,却魂穿到以剑客为荣的异世,成为人人耻笑的废材,因未婚先孕而被逐出家门生下三个萌宝,却被抢走一个,当她知道抢走孩子的人竟是只身份尊贵的妖孽后龌龊,看你长得人模狗样,竟然连我儿子都不放过。女人,我只是要回我的种子。你的种子在我的地盘生根发芽,你已经没有归属权。妖孽将她狠狠的抵在墙上,刮刮她小...

精灵:我转生成了百变怪

精灵:我转生成了百变怪

转生精灵宝可梦世界,目标成为联盟冠等等,苏谦打量下身体,既没有手,也没有脚,整个就是大号紫色葡萄味果冻。开局一只百变怪,而且还是我自己?没有御三家,没有传说精灵,没关系,都由我自己变。何况,仿品比正品更强不是常识吗?PS亲爱的读者们,我不做人啦!PS2本书除了精灵和地名是宝可梦框架的,所有故事和人物全部原创,请勿抱着主角大战原著人物的心情来观看本书。如果您喜欢精灵我转生成了百变怪,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