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天记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1章 巫师手札2(第1页)

蛮风向克拉佐讲述了他遇到巫师的事情。

蛮风是灵魂行者,他的性格和那些憨厚老实的普通牛头人大相径庭。

他不喜欢一辈子窝在部落中,也不喜欢那种单调沉闷的生活。

蛮风喜欢旅行,喜欢冒险,喜欢这种四处游荡。

当他成为六级图腾战士,觉醒了萨满天赋的时候,便离开了部落。

他擅长制作药剂,在冒险者中名气颇大,被称为无瞳行者。

有一次,他在霍达克山脉的深处采药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两个人悬在空中对峙。

一个是狼族人,一个是人类。

两个人的打扮很古怪,都穿着长袍,带着尖尖的帽子。

他们说着蛮风完全听不懂的语言。

蛮风不傻。

他知道这种会飞的人实力强到他无法想像。

蛮风很想走,但那个狼族人凶狠的瞪了他一眼,蛮风的腿立刻软了,即不敢上前,也不敢离开,只好老老实实的站在旁边。

两个人说了一会儿话之后,就打了起来。

他们战斗的余波,把好几座山都炸的粉碎,最后狼族人死亡,人族的那个重伤濒死。

与此同时,蛮风也在进行他一生中最艰苦的战斗。

他在拼命地逃命。

蛮风的所有潜力都被挖掘出来,以免自己被战斗波及。

兽族的人都崇拜强者,蛮风也不例外,于是出手救了那个濒死的人类巫师。

所谓的救治,也就是给他灌了几瓶自己炼制的疗伤药剂而已。

蛮风的药剂对人类巫师的作用不大,却把他从濒死的边缘拉了回来。

人类巫师从腰间的布袋中取出一瓶药剂喝下,很快便恢复了伤势,随后向蛮风表示了感谢。

蛮风这才发现,这位人类巫师是一个长的很有阳刚气概的女性。

人类巫师告诉蛮风,她和那个狼族人都是一级巫师,那个狼族人是狼族的领袖,自己则是大陆的守护者。

狼族人是王国所有族类的公敌。

他们不事生产,专门以抢劫为生,所有族类在他们眼中,都是奴隶。

这点和鼠族人很像,但狼族人有强大的实力,可以把他们的想法付之于行动。

狼族人一直被这个人类巫师约束在山里,一直不敢轻举妄动。

直到这个狼族巫师从海对岸回来,他想带领狼族人走出大山,于是向她这个守护者挑战。

如果狼族人赢了,他就是大陆新的守护者。

还好人类巫师赢了,并杀死了狼族巫师,否则整个大陆都有跪伏在狼族人的爪牙之下。

蛮风听的云三雾四的,但至少明白这位人类巫师阻止了狼族,拯救了大陆。

笨笨崽崽今天也在努力合群哦  花开两朵  总有神明对我图谋不轨[无限]  穿书前她修无情道  重生从骷髅岛开始  豪门虐渣:绿我都得死  影视世界学才艺  黑雾之下  不瘋魔不成神 (繁)  浪子邪医  [重生未来]都市仙游  警犬  (死神)哪个大叔不鬼畜  同寝那个基佬好像暗恋我  谜案追凶  室友各个是大佬  论AV女星的职业操守  【校园H】香蕉牛奶  灵壶仙缘  鸳鸯锦(种田)  

热门小说推荐
人在斗破,成为萧炎

人在斗破,成为萧炎

嗯?我叫萧炎?这是斗气大陆?此萧炎非彼萧炎的萧炎低下头,注视着脖子上戴着的黑色戒指,陷入沉思。如果您喜欢人在斗破,成为萧炎,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悠闲小木匠

悠闲小木匠

我是一个小木匠,木工本领强,我要把那新房子,盖得更漂亮做完椅子,做张床,凿子锯子飞舞忙哎哟,看那后花园,变得更漂亮!如果您喜欢悠闲小木匠,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美漫里的忍者之神

美漫里的忍者之神

雷神我可以召唤闪电。罗格我会雷遁。绿巨人我力大无穷,刀枪不入。罗格我会须佐能乎。绯红女巫我可以制造幻觉。罗格月读跟别天神了解一下。格鲁特我是格鲁特。罗格我会木遁,还有顶上化佛。这是一个立志成为忍者之神的忍者,在漫威世界搞风搞雨的故事。如果您喜欢美漫里的忍者之神,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盛唐血刃

盛唐血刃

武德元年,陈应来到的泾阳,历史因他而变。  阴差阳错,他成了李建成的门下东宫第一大将。  他本想当一个混吃等死的小地主,然而时势却逼着他一步一步登上风...

恶魔的异界征途

恶魔的异界征途

穿越魔渊成为恶魔,尤利安为了生存而强大,强大则是为了更好的生存,直到成为魔渊之主,直到成为无人可及的至高魔神。多元宇宙的公敌,无尽魔渊的主宰,至暗至深的恐怖,天界诸神的死敌,最邪恶最强大的魔神,恶魔们的伟大皇帝,尤利安陛下于今日降临祂最忠诚的魔渊。如果您喜欢恶魔的异界征途,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青莲觅

青莲觅

关于青莲觅战争爆发,北齐公主白滢临危逃亡,却被敌国燕王抓捕坠落深渊水池,陷入昏迷。白滢醒来时,已身在一处宫殿,周边是一男子。白滢摇摇头,不知自己是什么人,身在何处,脑海中怎么一点记忆都没有。男子他走到白滢身旁,柔声道滢滢,你终于醒了,白滢道你是何人,我为何在此?男子迟疑道你忘了,你是南翎左相高正松的女儿高滢,也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原本我们打算成亲,可你从树上摔下来昏睡多日,这才耽误了大喜之日。白滢脑袋一轰,她想不起自己是谁,也对这个男人不熟悉,但见他对自己呵护备至,不像说假。男子日渐温柔,为她抚琴写诗,解书解闷,甚至为她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唯独对请医师治她失忆症之事,从不上心。白滢从一开始的抵抗逃离,到爱上这个未婚丈夫,可就在他们成亲后,她忽然想起来了。烛影摇红,身上的男子就是那个入侵北齐,毁他山河的燕王彰华,彰华,也是在三年前,自己在汴都救下的乞丐。她挣扎着想逃离,却被彰华按住双手,让她避无可避,不给她后悔的机会。他手背青筋暴起,吻去白滢眼角的泪水,迷恋地望着她的脸庞,额头相抵从此刻起,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滢滢,唤我的名字。...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