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金灵师姐,这里就是那位音律大家的住处了。”
王府外,王芸曦一脸热情地指着王府大门对旁边的一位妙龄女子说道。
这位女子气质高雅,仪态雍容,一颦一笑之间皆流露出一种别致的优雅和韵味,她穿着一件水红色绣兰花长裙,腰带上佩戴着镶嵌宝石的香囊,手腕处套着银镯子,耳朵上挂着一对银质耳环,头发挽成飞云髻,插着一只镶满珠翠的凤簪子,她的肌肤胜雪,吹弹可破,一双美眸如秋水般流盼生辉,眼波顾盼之间,流转出丝丝妩媚,她看上去有二十岁左右,一股若有若无的威压自她身上散发出来,令人敬畏。
她便是截教的大师姐,拥有准圣中期修为的金灵圣母。
王芸曦自从发现自家哥哥的秘密之后,就一直想把金灵圣母,无当圣母,龟灵圣母介绍给自家哥哥做道侣,在金鳌岛这段时间,王芸曦几次三番邀请三位圣母去朝歌游玩,说要把自家哥哥王屿墨引荐给她们认识,但都被她们拒绝了。
三位本来就没有动凡心的想法,再听王芸曦说王屿墨只有地仙境界的修为,自然对王屿墨就更不感兴趣了。
想她们堂堂圣人亲传弟子,独断万古的存在,要找道侣也不能找一个地仙境界的修士,这要是传出去的话,岂不是要笑掉天下人的大牙。
也就是王芸曦是截教的团宠,要是换作别人,她们早就翻脸了。
王芸曦自然知道以自家哥哥的真实修为,但是她又不能说出来,毕竟说出去,也没人也不会信啊,谁会相信一个看起来只有地仙境界的人,居然是超越大道境界的存在呢?
被她们拒绝之后,王芸曦并没有放弃,
而是想着怎样才能把三位圣母骗到朝歌去。
经过多番打探之后,王芸曦得知金灵圣母痴迷音律乐器,顿时想到了一个办法。
王芸曦以前听过哥哥弹过几次古琴,觉得哥哥的琴技很好,于是便诓骗金灵圣母说自己认识一位音律大家,其琴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犹如羲皇在世,反正把王屿墨夸得神乎其神,世间仅有,终于成功激起了金灵圣母的好奇心,这才跟着王芸曦来朝歌,就是为了见见这位音律大家。
“这位音律大家今年多大年纪?”金灵圣母好奇地对王芸曦问道。
王芸曦:“应该二十四、五岁吧!具体的,我就不清楚了,不过肯定很厉害。”
金灵圣母有些怀疑道:“这么年轻,琴技真的有你说的这么好么?”
王芸曦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保证道:“我,师姐你还不放心吗?我可是人送外号诚实可靠小公举,我可是不会撒谎的。”
“吱嘎……”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王府的大门突然开了,王府的管家杨忠从里走了出来,恭敬地对王芸曦说道:“小姐,你又回来了!”
“忠叔,怎么每次我不敲门?你就知道我回来了?”王芸曦有些惊讶地问了一句。
杨忠慈祥地笑道:“也许是凑巧吧!”
王芸曦没有多想,对金灵圣母说道:“大师姐,我们进去吧!”
“我们不是去见那个音律大家吗?怎么来你家了?”金灵圣母一脸疑惑地看着王芸曦问道。
王芸曦见暴露了,顿时傻笑道:“嘿嘿,因为那位音律大家,就是我哥哥呀!”
“唉!”
金灵圣母用指尖点了一下王芸曦额头,又气又无奈地说道:“原来你是在骗我,我跟你说了,我没有结道侣的想法,就算你把我诓来也没用。”
王芸曦抱着金灵圣母的手臂摇晃着撒娇道:“大师姐,我真的没骗你,我哥哥真的会弹琴,而且他还会好几种乐器呢,有不少乐器还是他发明的。”
“你又在胡说,你刚才说你哥哥才20几岁,竟然会十几种乐器?就算他生下来就开始学习,也必须一年学一种才行,如此囫囵吞枣,他的琴技能高到哪里去。”金灵圣母一副不相信的说道。
金灵圣母已经彻底不抱任何希望了。
星武大秦 下乡知青带着空间去当兵 重生之病弱公子世无双 亡灵法师种田记之手办达人 玲珑谋 叶凌:苍穹武诀之星界逆途 无限流:病娇男主总粘人 崩铁:我能前往提瓦特 陈情令:如果 她们的幸福时代 夫人娇软:港圈太子低声哄 僵约我和小玲有一女名为灵玲 北宋末年的风流王爷 失忆后我成了都市武尊 我在大唐搞工业革命 四合院之傻柱的小日子 这都什么年头了?还搞传统猎魔? 怎么你们都有异能,就我是狼人? 穿成怂包长女,全家都得听我的! 重生七零美女画家拿捏工程师
关于网游之烽火江山雕弓揽,勒弦搭箭卷狼烟,卷狼烟,为谁溅血战三川。战三川,长棍挽,势若龙虎,精壮猛男!调重弹,沙场纵横烽火燃,烽火燃,策马疾行斩楼兰。斩楼兰,翻酒盏,群雄聚首,烽火江山!...
穿越是一件好事,可穿越到一个过于危险的世界却是一件毋庸置疑的坏事。于是,苏明决定要当一个龙套,不把自己练成十里坡剑神,誓不罢休。然而我是小时候住在你家附近的邻居,从小跟着你一起玩到大的,你忘了吗?你是我的恩人,要不是你当初给我的一块面包,我就不会有今天,所以,我会用一辈子来报答你。所有人都把我当怪物,只有你一直把我当人,这一生,我只会承认你一个。当聚光灯一个接着一个的出现在自己的眼前时,苏明整个人都不好了。这人设一点都不龙套!!!(PS已完本五本长篇小说少女大召唤全方位幻想直死无限奇迹的召唤师魔王不必被打倒,总计字数两千万以上,更新有节操,各位书友可以放心食用。)如果您喜欢我明明只想当龙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三年前,她被表妹设计羞辱,被未婚夫抛弃,还毁了一个肾。三年后,她不得不做狗仔挖爆料做换肾手术。可谁来告诉她,为什么被挖爆料的那个男人会那么乐意?她好像是被撩了?蓝恬,我助你复仇,但是前提是你得跟我结婚。苍海霆勾唇。他先是为她解围,又救了她命,再帮她拿回家产论救命恩情,我比那个冷天凌强一百倍,他骗你,我呢?我从未骗你。不要再说了,苍海霆,对不起,我从来就只是把你当做冷天凌的替身而已,真的对不起如果您喜欢入骨暖婚总裁,请走心,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俗话说死了张屠户,不吃带毛猪。余塘县欺行霸市的张屠户被狐狸精榨干身子而死,百姓正高兴之际,却发现对方死而复生,变得更凶更霸道,还学会了法术,从此,看着他翻江倒海,横行天下…这里有剑客长啸,古道西风,这里有书生赶考,荒村破庙,这里有妖邪肆虐,荒山大泽,这里有练气全真,上古秘境…本书又名天罡地煞108变猛人...
睁眼醒来,唐宇带着英雄联盟里面所有人物的能力和技能重生异界,会发生什么事情?比刀法剑术,我会剑圣亚索刀剑齐舞身姿比骑射箭术,我有艾希维鲁斯百步穿杨之法拼人数,我沙皇万千沙兵掘墓万千鬼灵人马的幽灵骑兵展示手段,我一百三十个英雄所有能力手段眼花缭乱!大陆上沉睡百年的武神,终究会再世,到那时,天地恸哭,万魔泯...
白依夕不小心胎穿进了一本书里面,小时候作天作地。什么?!小时候把她当敌人的病弱小男孩是男主!什么?!小时候被她欺负哭的男孩是男配!什么?!小时候被她骗了糖果的女孩是女主!还有,她竟然是个炮灰女配,一瞬间,白依夕风中凌乱了,然后某依夕果断跑路。三年后,她回来上高中。等等,男主,你不是在隔壁的十一中的吗??等等,男配,你不是温柔的陪着女主吗??等等,女主,你嫉妒我的目光是怎么肥事??男主爱我,很难吗?男配没有你,我要这冠军有何用?某依夕我原装原味的男主男配哪去了?!某依夕又想逃之夭夭,却被某大佬圈住,某大佬眼眸暗红,俊美的脸上带着一分凉薄的笑再跑,我就死给你看。白依夕大喊这不是我认识的男主,小说里的男主可没有偏执病态的属性啊!看着日益黑化的男主,白依夕果断认怂来嘛,亲亲,不生气哦!ps男主有人格分裂。如果您喜欢穿书后女配帅炸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