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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冰!”
路奕嘴里念叨着,快速将手从水盆里解救出来。
她看了看面前堆起来的衣服山,又看向被冻红的手指,面露困惑。
原主手背白皙柔嫩,一看就是被好好将养、没做过粗活的,可手指上又留着粗糙劳作留下的痕迹。
按理说古代只要是有点家底请得起小厮丫鬟的,断然不会亲自浆洗衣物,可若说原主是丫鬟,身上穿得布料就不是便宜货色,这也说不过去。
路奕想了一会儿,没想明白,算了,等接收剧情就知道大概了。
路奕撑着疲惫的腰站起来,身子还没站直,腰部传来一阵强烈的刺痛感,疼得路奕呲牙咧嘴,险些没一屁股坐回去!
路奕咬牙缓了缓,摸索着走出这里。
她凭感觉找到原主休息的屋子,刚走到椅子边还没坐下,门口传来动静。
一个小男孩突然跳出来,指着路奕鼻子,兴奋大喊:“娘!你偷懒了,我亲眼看见了!你衣服没洗完就偷懒,你等着吧,我要去告诉奶奶!我现在就去!有好吃的吃咯!”
他喊完后,跟个猴儿一样一下子就蹦跶没影了,留下还在缓解腰痛的路奕,一脸懵。
知道的是原主儿子,不知道的,看这一脸兴奋的嘴脸,这跟仇人有什么区别?
难怪原主对亲生孩子,与对自己爹娘的态度截然不同。
路奕撇嘴,后仰着瘫坐在椅子上。
这该死的腰痛!
不管怎么坐,腰都疼的很,估计是长久洗衣服,积劳成疾了。
路奕一手撑着后腰,一边闭上眼睛,开始接收剧情。
原主出生在下河村,出生时胎位不正,又是早产,她娘坏了身子才生下这么一个女儿,路多财完全把原主当眼珠子一样宠。
对自己拮据的过分,对妻子孩子宠爱的不行。
自从原主出生,路多财挑着扁担卖货卖的更勤快了,他起早贪黑的在各个村子间走动,家底越攒越多,还在好兄弟的帮助下,去大河镇上开了家杂货铺,从卖货郎一跃变成店铺老板。
生意虽然没有一飞冲天,做大做强,但是完全有家底把原主当成掌上明珠宠着。
原主小时候在下河村居住时,隔壁的杜文栋总来找她玩,村里面没有那么严的男女之防,玩的次数多了,原主就记住杜文栋这么一个人了。
不光是因为杜文栋会说好听的话,更因为杜文栋是小孩子堆里最好看的男孩,时间一久,原主每天都特别期待杜文栋来找她玩!
路奕看到这里停下来,等等,她怎么总觉得有哪儿不太对劲呢!
在原主记忆里是她与杜文栋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可在路奕看来,杜文栋这小子,怎么这么像骗吃骗喝的?!
路奕思索后,又翻了翻剧情。
杜文栋从小跟着张翠芳生活,他还有一个遗腹子妹妹,三人孤儿寡母的,生活很拮据,在吃穿上是能省则省,饿不死就行!
穷到这个地步,自然顾不上什么别的,不光杜文栋,连带着他全家三口人,对于便宜那是能占就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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