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有了林薇发话,几个孩子之间也就没有互相推辞。
苏庆华先带着二宝三宝骑着自行车逛了一圈,随后又带着大宝逛了一圈。
三个孩子觉得十分新奇,一个个脸上都挂着灿烂的笑容。
逛了一圈,新奇劲儿过去了,苏庆华才推着自行车回了家。
苏庆华将今天从供销社买回来的纸笔都拿出来,给三个孩子分配了一下。
看到苏庆华竟然给他们都买了钢笔,一个个高兴的不得了。
“爹,你竟然给我们买了钢笔!”大宝惊呼道。
要知道一支钢笔的价格可不便宜,在学校,大家只舍得用铅笔,没人用钢笔。就连带着老师,用的还是一直破旧的钢笔沾红墨水改作业。
苏庆华笑着道,“你们既然上学读书,钢笔肯定得买的,以后能一直用得上。”
话虽这么说,但三个孩子也知道,若是在别人家,肯定没有谁家舍得花这么多钱给孩子买钢笔的。
主要还是他们爹心疼他们,对他们大方舍得。
“爹,你真好!”二宝拍着马屁道。
三宝也跟着后面吹起了彩虹屁,“爹是整个生产队最好的爹了!”
对于孩子们的彩虹屁,苏庆华还是挺受用的。
他心里暗暗发誓着,以后有能力的话,还得对孩子们更好。
瞧见三个孩子围在苏庆华跟前温馨的一幕,林薇嘴角也觉得心里暖暖的。
如今他们家的日子越过越好,物质条件是一方面,最主要的还是一家人之间的友爱。
见时候不早了,林薇开始操持起了晚饭。
之前的荤菜都已经吃完了,不过林薇年前腌制了一些腊肠腊肉还有腊排骨,这会儿已经完全晒好了,可以吃上。
晚饭,林薇切了一点腊肠和大蒜叶一块儿炒了,又炒了一盘韭菜鸡蛋,一盘白炖萝卜,一碗青菜汤。
年前开的菜园子种的菜,如今能吃上了,也就不用买菜,或者去刘春花家拿菜吃。
腊肠林薇还是第一次炒,苏庆华和几个孩子吃了,都直呼好吃。
腊肠晒出来,特别的香,比之鲜肉还好吃一点。
见孩子们喜欢吃,林薇道,“等年底分肉了,咱家再多买一点,多灌点腊肠!”
苏庆华听了,点了点头。
在生产队买肉不贵,还不用肉票,多灌点腊肠,晒干了不容易坏,以后留着慢慢吃不碍事。
他如今回来,就得让媳妇儿和孩子过上好日子,伙食方面肯定不能太差。
因着家里的伙食好,大宝兄弟三个的小脸蛋也养的越发的圆润起来。
对比生产队其他人家的孩子,他们明显养的好得多。
吃过晚饭,忙了一天,林薇带着孩子早早的休息了去。
而苏庆华则点了煤油灯,挑灯夜战,开始看书学习。
他希望能早点学好,早点参加高考,把大学考上。
回头念完大学出来,才能参加工作。
林薇见苏庆华这么努力,对苏庆华也更加欣赏。
这男人对于自己的目标,都是身体力行,而不是动动嘴皮子功夫的。
第二天,大宝兄弟三去了学校,高高兴兴的拿着苏庆华给他们买的钢笔显摆去了。
神医嫡妃:邪王宠上瘾 直播快穿之主神今天也很咸鱼呢 这个冒牌美猴王有毒 邪魅校草:魔尊是女生 末世空间:带着萌宝闯古代 NBA之狂暴野兽 穿成摄政王心尖尖上的人 精灵之我在远古当酋长 我在诡异世界里吞诡弑神 前男友说他修仙回来了 龙族世界里的猎人 灵气复苏:亿万份记忆传承 我与神兽追凶的日子 太子是只狐狸精 校花偷恶魔果实,蓄力轰拳打吐她 诡异复苏:我有生存模拟器 布鲁斯的休闲漫威游记 苟在御兽宗养马 诡异总是打扰我 错认爹,刘邦大喜:皇位传给你
嗯?我叫萧炎?这是斗气大陆?此萧炎非彼萧炎的萧炎低下头,注视着脖子上戴着的黑色戒指,陷入沉思。如果您喜欢人在斗破,成为萧炎,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是一个小木匠,木工本领强,我要把那新房子,盖得更漂亮做完椅子,做张床,凿子锯子飞舞忙哎哟,看那后花园,变得更漂亮!如果您喜欢悠闲小木匠,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雷神我可以召唤闪电。罗格我会雷遁。绿巨人我力大无穷,刀枪不入。罗格我会须佐能乎。绯红女巫我可以制造幻觉。罗格月读跟别天神了解一下。格鲁特我是格鲁特。罗格我会木遁,还有顶上化佛。这是一个立志成为忍者之神的忍者,在漫威世界搞风搞雨的故事。如果您喜欢美漫里的忍者之神,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武德元年,陈应来到的泾阳,历史因他而变。 阴差阳错,他成了李建成的门下东宫第一大将。 他本想当一个混吃等死的小地主,然而时势却逼着他一步一步登上风...
穿越魔渊成为恶魔,尤利安为了生存而强大,强大则是为了更好的生存,直到成为魔渊之主,直到成为无人可及的至高魔神。多元宇宙的公敌,无尽魔渊的主宰,至暗至深的恐怖,天界诸神的死敌,最邪恶最强大的魔神,恶魔们的伟大皇帝,尤利安陛下于今日降临祂最忠诚的魔渊。如果您喜欢恶魔的异界征途,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青莲觅战争爆发,北齐公主白滢临危逃亡,却被敌国燕王抓捕坠落深渊水池,陷入昏迷。白滢醒来时,已身在一处宫殿,周边是一男子。白滢摇摇头,不知自己是什么人,身在何处,脑海中怎么一点记忆都没有。男子他走到白滢身旁,柔声道滢滢,你终于醒了,白滢道你是何人,我为何在此?男子迟疑道你忘了,你是南翎左相高正松的女儿高滢,也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原本我们打算成亲,可你从树上摔下来昏睡多日,这才耽误了大喜之日。白滢脑袋一轰,她想不起自己是谁,也对这个男人不熟悉,但见他对自己呵护备至,不像说假。男子日渐温柔,为她抚琴写诗,解书解闷,甚至为她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唯独对请医师治她失忆症之事,从不上心。白滢从一开始的抵抗逃离,到爱上这个未婚丈夫,可就在他们成亲后,她忽然想起来了。烛影摇红,身上的男子就是那个入侵北齐,毁他山河的燕王彰华,彰华,也是在三年前,自己在汴都救下的乞丐。她挣扎着想逃离,却被彰华按住双手,让她避无可避,不给她后悔的机会。他手背青筋暴起,吻去白滢眼角的泪水,迷恋地望着她的脸庞,额头相抵从此刻起,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滢滢,唤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