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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性致狂比较简单,就是类似狂犬病的负面状态。
只不过,地狱犬不是通过撕咬来传播烈性致狂的,而是用它们那条蛇尾叮咬敌人。
至于噬灵可以算是地狱犬的招牌,其名头比地狱犬行为上的野蛮更出名,它们能够吞噬灵体强化自身灵魂。
它们撕咬幽魂还真的如同吃肉一般,一口一个嘎嘣脆,各种意义上的脆。
星期一闪亮登场,刚一登场,就露出了它六亲不认的嘴脸。
狗群畏惧,虽有凶态,但也夹起了尾巴。
昆娜错愕。费利克斯则是一副见鬼的表情。
星期一跟穆骅灵魂相通,出现的瞬间就明白了眼前的状况。
“等等!”费利克斯高声呼喊,在他看到星期一嘴中酝酿着火光时,慌忙掏出一枚黑的发紫的戒指。
冒险者之证,既然不是手环,那费利克斯最起码有一项属性超过了150点,这是一名猎魔人。
“我是从魔者!这就是证明!来自地狱的犬魔,我们不是敌人!”费利克斯对星期一叫喊。
要说冒险者之证的断罪机制的确非常完善。但它也就是个正常出入庭院的证件。
这个世界的人类同样追求一些‘不可名状’的生存理念,比如自由,比如隐私,比如xx,xx,xx啥的。
就像冒险者之证,哪怕它断罪功能再强,人们也不会要求全体人类将它像狗牌一样绑定在身上。
毕竟方便归方便,但这种事情要是做了,那下一步,是不是该让上位者给民众一人来份奴役契约,那岂不是更方便?更安全?
冒险者之证虽然能对庭院中的一些事情断罪,但别说冒险者,就是普通民众也拒绝将这种东西定为必须时刻展示给他人的事物。
费利克斯的戒指散发着黑光,那是曾经帮助恶魔谋害人类的证明。
费利克斯可不认为穆骅有能力奴役地狱犬,别说兽性十足的地狱犬,就是融入人类社会的魅魔,你让她们签订一份带有终身劳务性质的仆从契约试试?
所以,在遇到恶魔后,费利克斯第一时间干的事情,居然是跟星期一拉关系,套近乎。
“哈,伟大的主人,我喜欢这个人类,或许您需要一条走狗?”费利克斯对星期一的尊重换来星期一的欢愉。
而星期一对穆骅的称呼,使得费利克斯不可置信的看向穆骅。
恶魔很邪恶,相比恶魔的邪恶,其实它们的嘴更贱。
主人?或许跟人类签订仆从契约的恶魔会称呼人类主人,但它们绝对不会没事在主人面前加上伟大之类的词汇。
“它是你的眷属?”费利克斯不可置信的对穆骅质问。
而回答他的,却是穆骅身边再次升起的召唤法阵。
“亡灵法师!?”费利克斯下意识后退,试图拉开跟穆骅之间的距离。
只见十名骷髅战士手持鸢盾长刀将穆骅跟昆娜牢牢挡在身后。
“撕了他!”穆骅冷言喝令。
“吼~!”星期一咆哮一声,四足探爪,直扑离它最近的一条黑恶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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