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天灵蚊,五阶蛮兽,相当于人类初阶地位武士,模样也与普通蚊子相差不大,只是肚腹更加鼓胀,且双翅披有鳞片。
此兽属刺吸式口器,只要是血液,几乎是来者不拒,而最神奇的是它的肚腹有一种奇妙的融血能力,不管什么血液都能消化,而它自身血液的颜色则为蓝色。
“可是天灵蚊的口器吸取血液的速度是极慢的,这也是一大弊端。”林尘道。
天灵蚊刚出生的时候往往等阶很低,只是一阶蛮兽,相当于人类正式武士,这个阶段的它们想要生存下去,只能偷偷摸摸吸取猎物鲜血。因为吸取猎物血液的时候,如果大量吸取,猎物就会察觉,驱赶或者击杀它们。所以天灵蚊进化的口器很细,这样吸取猎物的时候猎物就感觉不到了。
“主人何不用那伏天传授你的吞天食地大魔道快速吸取别的生灵的血液,然后再通过天灵蚊肚腹的融血能力,将这些气血尽数转化成自身的气血?”大黑说道。
“可是那样的话,我的血液颜色将变成天灵蚊一样的蓝色。”林尘道。
“这个世界武道为尊,提升实力才是首要的,至于血液颜色么,谁在乎呢?”
“说的有道理,即便我是个怪物,只要我实力高,旁人也只会敬服!”林尘很快想通了,“而且如此做,也可以消除吞天食地大魔道的弊端。”
凡是吸取他人气血,不管使用的功法多高明,即便强如吞天食地大魔道这样的绝世功法,最终也难逃气血驳杂的弊端,为将来提升境界埋下隐患。
而如今,自己将吞天食地大魔道和天灵蚊两者的优势结合起来。
先利用吞天食地大魔道快速吸取他人气血,再利用天灵蚊的“融血”之法将所有驳杂的气血融为一炉,成为新生的一种气血,然后注入自己身体,这样气血驳杂的隐患也就消除了。
“那现在我就从献祭空间给你送几只五阶蛮兽出来,你尝试下。”大黑说完,房间中便多出三只五阶蛮兽,这些蛮兽都没死,在献祭空间生活的好好的,陡然换了一副场景,让它们微微有些错愕。
林尘看了眼,三只蛮兽分别是雷虎,葬海隼,紫罗牛,分属不同生灵种类。
“主人,这三只蛮兽已经事先让我禁锢了,你可以随意抽取它们的气血,不用担心它们攻击你。”大黑说道。
“知道了。”
功法流转,林尘瞳孔微微犯红,这红色还在加剧,最终变成极为刺目的血红色。
这血瞳充斥着暴戾、邪恶的气息,林尘口中低喝一声:“吞天食地大魔道!”
咵咵咵!
林尘身体无数窍孔打开,从这些窍孔中喷射出一股股凌厉的气压,这些气压在林尘体表形成一条条宛如章鱼触手般的真空地带。
当然,这些触手只能感应到,用肉眼是无法看到的,因为它虽然样子是触手,本质上还是真空地带!
林尘身体上无数的‘真空触手’,宛如水中悬浮的发丝一样律动着,看起来极为的诡异。
而林尘此时就像一个浑身带着触手的怪物一样,长发飞扬,眉心处一缕血色印记也缓缓绽露而出!
滋滋。
混乱战神 身为最终BOSS并不是我的本意 绝宠惊世王妃 神武战尊 不悔在斯 [综]成为族长夫人之后 少女情怀总是湿(1V1H) 疯狂的硬盘 怒哮 我的修仙QQ 贼胆 随波逐流之一代军师 再爱一次(重生婚后) 极品武圣 黑暗救赎我 新瓦岗 史上第一混乱 比蒙传奇 全球论剑 校花之修真高手
嗯?我叫萧炎?这是斗气大陆?此萧炎非彼萧炎的萧炎低下头,注视着脖子上戴着的黑色戒指,陷入沉思。如果您喜欢人在斗破,成为萧炎,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是一个小木匠,木工本领强,我要把那新房子,盖得更漂亮做完椅子,做张床,凿子锯子飞舞忙哎哟,看那后花园,变得更漂亮!如果您喜欢悠闲小木匠,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雷神我可以召唤闪电。罗格我会雷遁。绿巨人我力大无穷,刀枪不入。罗格我会须佐能乎。绯红女巫我可以制造幻觉。罗格月读跟别天神了解一下。格鲁特我是格鲁特。罗格我会木遁,还有顶上化佛。这是一个立志成为忍者之神的忍者,在漫威世界搞风搞雨的故事。如果您喜欢美漫里的忍者之神,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武德元年,陈应来到的泾阳,历史因他而变。 阴差阳错,他成了李建成的门下东宫第一大将。 他本想当一个混吃等死的小地主,然而时势却逼着他一步一步登上风...
穿越魔渊成为恶魔,尤利安为了生存而强大,强大则是为了更好的生存,直到成为魔渊之主,直到成为无人可及的至高魔神。多元宇宙的公敌,无尽魔渊的主宰,至暗至深的恐怖,天界诸神的死敌,最邪恶最强大的魔神,恶魔们的伟大皇帝,尤利安陛下于今日降临祂最忠诚的魔渊。如果您喜欢恶魔的异界征途,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青莲觅战争爆发,北齐公主白滢临危逃亡,却被敌国燕王抓捕坠落深渊水池,陷入昏迷。白滢醒来时,已身在一处宫殿,周边是一男子。白滢摇摇头,不知自己是什么人,身在何处,脑海中怎么一点记忆都没有。男子他走到白滢身旁,柔声道滢滢,你终于醒了,白滢道你是何人,我为何在此?男子迟疑道你忘了,你是南翎左相高正松的女儿高滢,也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原本我们打算成亲,可你从树上摔下来昏睡多日,这才耽误了大喜之日。白滢脑袋一轰,她想不起自己是谁,也对这个男人不熟悉,但见他对自己呵护备至,不像说假。男子日渐温柔,为她抚琴写诗,解书解闷,甚至为她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唯独对请医师治她失忆症之事,从不上心。白滢从一开始的抵抗逃离,到爱上这个未婚丈夫,可就在他们成亲后,她忽然想起来了。烛影摇红,身上的男子就是那个入侵北齐,毁他山河的燕王彰华,彰华,也是在三年前,自己在汴都救下的乞丐。她挣扎着想逃离,却被彰华按住双手,让她避无可避,不给她后悔的机会。他手背青筋暴起,吻去白滢眼角的泪水,迷恋地望着她的脸庞,额头相抵从此刻起,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滢滢,唤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