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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光明说这个:“酸酸甜甜,没有什么酒味啊。有什么讲究,为什么先喝这个,不先喝红的。”
李文军淡淡地说:“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地区搭配,哪里产的酒就配哪里的特色美食。当然,这个法子也不总是完美。比如我们喝的这个滴金是法国波尔多的名酒庄,产出的贵腐甜白葡萄酒酸甜平衡度很优秀,而且口感甜而不腻和风味浓郁。一般来说,甜配咸,这种偏甜的酒就配肥厚而咸的鹅肝。”
说话的工夫,服务员已经把鹅肝端上来了。
李文军哭笑不得:这里上菜也是乱来的,弄好什么上什么,不是应该先上作为开胃菜的蜗牛,然后上汤,再上作为副菜的鹅肝吗?
只是看着热气腾腾、油珠跳跃的鹅肝,他忽然觉得无所谓。上了就上了,反正也是一样的吃。
市宾馆的西餐虽然相比之后的味道略单调,但是因为生产食材的环境比之后要好太多,所以食材更鲜美,做出来的菜的味道反而更好。
最高档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
鹅肝都只是略微煎一下就端上来,放入嘴里,那嫩得像豆腐一样的鹅肝带着特有的香气在嘴里化开,除了咸味再没有多余的味道。
然后再泯一口甜甜的葡萄酒,腥味和油脂带来的腻味就瞬间消失了,只有滑嫩的感觉。
陶光明学着李文军的样子切了块鹅肝细细品味了,又喝了一口酒,连连点头:“不错,你还别说,听你说了,再吃跟以往还真是有不同的感觉。香滑肥嫩,完全没有别的鹅肝的腥味。”
李文军又说:“然后,就是酸配油。这个跟中国人的吃法一样。偏酸的红葡萄酒就配煎牛排,芝士焗蜗牛这样高油高脂高蛋白的食物。不会那么油腻。或者你就记得红葡萄酒配红肉,这个是红的,所以就配牛排。刚才那个酒是白色的,就配白色的鹅肝、鱼肉、鸡肉,这些白色的肉。”
陶光明:“这么说就不难记了。我就觉得外国人挺麻烦的,吃顿饭要换这么多次餐具,还是我们中国人好,筷子和勺子解决一切。”
李文军笑起来:“可不是吗。吃沙拉和主菜的刀叉还不一样,是挺麻烦的。”
这会跟陶光明这样坐着,吃着西餐,喝着葡萄酒,往外看去又只看到郁郁葱葱的公园和蓝天白云,看不到那低矮的建筑和窄窄的街道,让李文军有种错觉:他并没有重生,只是跟这些年很多次一样,跟朋友在餐厅里小聚,谈生意,聊人生。
人生有时候就是个轮回,到了终点才发现这里只是自己无数次出发的地方。
看着陶光明的鹅肝快吃完了,红酒也醒得差不多了。
李文军却发现没法把大海碗的酒倒到红酒杯里,只能用个瓷勺子舀出来。
服务员这会又把牛排端上来了,一看李文军像是舀汤一样把红酒从大海碗里舀到玻璃杯里,忍不住笑出声,然后走到一旁小声对其他服务员说:“看,看那乡巴佬这样喝红酒。他当在这喝果汁呢。我还说他跟我要海碗是干嘛,原来是要舀着喝。早知道我拿个大一点的汤勺给他也不用这么费劲。”
陶光明听着觉得刺耳和不耐烦,抬头看了一眼那边。
那服务员忙闭上嘴,转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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