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胤祯突然被点名,这会儿也就不好接着装没事人了,他想的比在场的各位想的都要简单。
一个围猎的头名有个屁用,他不知道在多少游戏和比赛当中拿过第一呢,早就已经不稀罕这所谓的头名了。
“儿臣觉得皇阿玛说了算,您觉得以哪种方式评判合适,那就用哪种方式评判,儿臣都听皇阿玛的。”
太子拿头名也行,直郡王拿头名也行,实在不行就让两个人并列第一,他都没意见。
千万别把他扯进去,他不过是来玩儿的。
这话说的太过直白,这马屁拍得也太过明显,在场的蒙古王爷们好像才注意到十四爷,这位野鸡野兔带回来一大堆的贝勒爷。
跟其他从京城过来的皇阿哥们比起来,这位给人最直观的区别就是:黑。
原谅蒙古的大老粗们不能找到一个更合适的形容词,胤祯完全是正宗的小麦色。
他在丰台大营当差一年半了,风吹日晒的时候都要跟着去训练,肤色早就不复往日的白皙了,跟大多数情况下,都坐在房里的哥哥弟弟们比起来,肤色绝对不是一个层次上的。
康熙原也没打算能问得出什么来,十四平日里是挺傻大胆的,但又确实没什么进取心,否则在丰台大营也不会一味的强调什么公平,平白得罪了不少满蒙军旗的将领。
就算是没有野心的皇子,一般也是乐于与人为善的,而不是像十四这样,丰台大营的将领得罪了得有一半。
康熙不可能判直郡王和太子并列第一,储君到底还是要不一样的,但也不能按照太子的说法来,就像十四说的,这评判的规矩得由他来定。
“还是按噶喇普郡王说的吧,既然太子和直郡王都猎得了猛兽,那他们二人谁猎取的数量更多,谁就获胜。”
直郡王胜过太子,拿了此次围猎的头名,还得了皇阿玛的赏赐——一匹汗血宝马。
但本人并不高兴,太子也不高兴,被平白拉出来的胤祯也不高兴,唯一高兴的就是噶喇普郡王。
这位说起来还是康熙的亲家呢,上次出巡塞外,康熙给自家十儿子定的福晋,便是噶喇普郡王家的。
第27章二更
得亏十爷没有跟着出巡塞外,也从没见到过未来的老丈人,对尚未拜堂成亲的福晋应该还是充满期待的,若是已经见到了这位憨憨的噶喇普郡王,怕会影响到对未来福晋的看法。
狩猎场上这一出,胤祯自觉就是个被无辜带累的,没怎么将这事放在心上。
可第二日,先是自己的爱马无缘无故拉肚子,紧跟着李卓也出了事儿,不过是去外边走了走,正好遇见饿极眼的野狼,若不是被十三哥搭救,人怕是都没了。
饶是如此,右小腿也被咬了一口。
这虽是在草原上,可毕竟是御驾驻扎之地,早多少日就已经有人过来清理过了,他就不信会无缘无故冒出一只饿急眼的野狼来。
还有他那匹马,已经跟了他三年了,从未像今日这样上吐下泻,兽医来了,也说不出个三四五六来,好在是几副药灌下去,马已经好多了。
李卓这边也看了太医,野狼那一口虽没伤着骨头,但从伤口处往里看,已经能够瞧得见白骨了,可见下口有多深、多重。
这事儿是过不去的,若不是十三哥经过,一条人命可就没了。
胤祯不信这事情有这么巧,十三哥会恰好路过那里,除非是提前就知道这事儿。
“十三哥你老是跟我说,这事儿到底是太子办的,还是直郡王办的?”胤祯藏在袖子里拳头紧紧握着,就算是他昨日哪里办的不对了,也犯不上出这样的狠手吧。
十三爷这会儿实在尴尬,“不是太子办的,也不是直郡王,左右李卓不过是小伤,这事儿你还是别追究了,我保证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
“除了这二位,还有谁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动手,十三哥就别替他们瞒着了,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你不告诉我,早晚我也能查到。”胤祯压根儿就不信十三哥那套说辞,或许十三哥是为了他好吧。
但事情不能就这么算了,已经被人欺负到头上来了,他要是就这么把这口气给咽下去了,下次说不定李卓就真的没命了。
十三爷清楚这个弟弟的脾气,他就是怕将来十四跟太子闹得太过厉害了,所以在一知道这事儿的时候,他就已经赶过去了。
还好是没多做犹豫,否则晚去一步,十四弟身边的小太监就命丧狼口了。
如果他能去的更早些,或许就不用面对现在两难的境地了,不过这事儿由他说出来,也总好过十四弟自己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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