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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翠儿嘴甜,有些艳羡地看着那银簪子和金手镯,由衷地感叹了一句。
方氏忙就要将东西给取下来,被洛轻姝给制止了。
“姥姥,咱家现在有钱。
那宋氏头上都有一根银簪呢,我的姥姥为何就不能有?”
方氏眼眶微红,有些小心翼翼地摸了一把头上的银簪,又用手指摸了摸胳膊上的金镯子,很是激动地看着洛轻姝,嘴里却是什么话都说不出了。
“娘,翠儿说得对,您戴着就是好看。等以后挣了钱,我让成志也给您买。”
刘氏扭头笑着说道。
丫头一个外孙女都是有着这样的孝心,作为儿子儿媳,他们总也不能落后了去。
“小舅妈,等有了钱,让我小舅给你买,我小舅能干着呢。”
于成志将桌子摞起,憨憨一笑道:“等有钱了,先给娘买,再给你小舅妈买。”
刘氏禁不住绯红了脸。
她的男人,心里有她呢。
几人说说笑笑,收拾着里里外外的桌椅板凳,清扫干净了屋子内外的卫生,便准备关门休息了。
不远处的街头,于大山和宋氏躲在一棵树后,瞪大眼睛看着正在店里忙活着的一家人。
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那还是那个曾经被他们欺负的成天忙里忙外,骨瘦如柴的方氏和刘氏吗!
还有于成志,他的腿是被砸伤了的,走路也是跛着的。
可是现在,人家健步如飞,走路生风,哪里还有一点以前的样子。
他们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
更不可思议的是刘氏。
她的鼻头上以前可是有着很大的一枚铜钱黑痣的。
可是现在,人家面容清秀,那容貌看上去不比上河湾村的任何一个人差!
再看看这家人身上的穿着,新上新下,看不见一点补丁不说,那方氏的头上还插着一根很是粗大的银簪子,手腕处还有一个很是粗大的金镯子!
他们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
两人躲在一旁,看着这一家人开开心心地收拾干净了里里外外,一起拐进了旁边的那座高门大院里
杨府的主大门开在巷道内,这后门,倒是开在主街处。
这也是洛轻姝为何要将店面开在后门旁的原因。
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但一般人开铺面,都是开在繁华热闹的街面上。
闹中取静的铺子也有,但想要打出名头,可不容易。
晚间,洛轻姝带着四个小子和洛天恒回了家。
转眼就过去半个月了,孩子们的休沐时间便也到了。
等回到家,夜司辰也是从那山里回来了。
小姝儿的这条小黄狗可是很有灵性的,一路带着他去了那竹屋,进出那山里都没遇见丝毫危险。
且中午的饭食都是这小家伙给他送进山里的,让他不至于回家面对那些给他挤眉弄眼的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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