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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他倒是很顺利被华尔街一家证券公司录用。
可毕业了,他就不能再住在学校,他就得自己租房,华尔街附近的房子他根本租不起,他住的离那边很远,在一个小镇子上,每天早上他要坐两个多小时的地铁才能到,而那两年他吃的最多的也是面包。
那几年日子过的有多苦多累只有他自己知道,不过正因为有那样的经历,才练就了他后来的成功。
在华尔街,他当年仅凭一单成名,也是他挖到的第一桶金,从那以后他劈荆斩刺走上康庄大道。
当时华尔街的人都说他是奇才,可又有谁知道他夜夜恐慌不能安眠,身上压的资金越多他的责任就越大,他所承受的压力是常人无法体会到的。
回国后他能发展的那么顺,一是他的商业头脑,二是他回来的时机很对,正是it、电讯、电商磅礴高速发展的大好时代,他的身价才会涨的那么快。
现在再让他来五年,他可不一定会有那样好的运气。
所以他的一切都来之不易,他不神人,也不是传说,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陆瑾琨:“我先心疼我自己三分钟。”
作者:“莫伤心……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陆瑾琨:“……”
第三十七章
陆瑾琨拎着药店的袋子,进了附近一个小公园,他身上已是兜比脸干净实在是没地方可去,公园是个好地方,而且里面也清静也便方他喝酒。
坐在湖边长椅上,他先把那个面包拿出来,胃里饿的又开始有点疼,他大口咬了一口,望着波光粼粼的湖面,他嘴里嚼着面包,很多年没吃了,倒也不是那么难以下咽。
三两口他便把那面包解决掉,随后拿出那瓶二锅头,拧开,想着喝个三四分醉就回去,这样他面上也不至于太难堪,然后借着酒劲把人赶走。
算盘打的很好,可这酒一喝起来,他心情就变的很阴郁,一口接着一口根本停不下,不知不觉一瓶酒全进了肚子,他眼就开始有点晕,躺在草坪上便不想动,眯着眼,望着天际云卷云舒。
渐渐的天上的云朵变成了程笙的脸,而且还是一张会对他笑的脸,他看着嘴角不由荡起一个弧度,不一会便睡着了。
陆瑾琨再醒来已是下午三点多,还是被公园里的绿化喷水器洒醒的,不然他估计得睡到天黑。
醒来一看都快四点了,他想着程笙脚上的包,忙从草坪上爬了起来,便往公寓跑。
公园虽然离公寓不远,但也隔着一条街,他跑回公寓出了一身汗,站在门口喘了好一会,这才开门进去,就见程笙怀里抱着抱枕躺在沙发上,睡的很沉。
他轻轻关上门,走到沙发旁,见她脚面红肿起了好几个小水泡,他眉头压下,拿出袋子里的喷雾,开了盖,便在她脚面上喷了两下。
想着再给她抹一下消炎膏,就见程笙眼睑动了动,像是要醒,他忙把药往茶几上一放,转身回了他的卧室,进门后故意重重甩了一下,发出一声响。
程笙猛地睁开眼,眼珠了转了一圈没见到人。
可她刚刚明明听到关门声。
她从沙发上坐了起来,看到茶几上多出一个袋子,她拎起来看了一眼是烫伤药,还有一包创口贴,她随即起身,光着脚丫往过道那边走了两步,往卧室那头看了一眼,原本主卧那边门是开着的,现在房门紧闭。
坐回沙发,程笙从袋子里拿出消毒喷雾,以为还没拧开过,不想轻轻一转就打开了,她抬起那只烫伤的脚,踩在茶几上,见脚面上有水珠,她又看了一眼手里的喷雾,跟着往卧室那头看了一眼,她垂下眼睑嘴角扬起一个小勾。
涂完消炎膏,一股清凉感迅速赶走火辣的疼痛,舒服了很多,连带着她心情也舒爽了不少。
收拾好药,她看了眼时间,已是四点多了,又该准备晚饭了。
走到厨房,她先把肉拿出来解冻,想着陆瑾琨胃不好,晚饭还是给他喝粥。
洗米的时候,程笙忽然想起小时候喝过的咸粥,她已经很多年没吃过,不过那个味道她一直没有忘记。
不过她没做过咸粥,怕做不好,便给林伟霆去了个电话。
林伟霆在那头一听她要做咸粥,有点疑惑的问道:“你在哪儿呢,怎么还要自己做饭呢?顾宣不管你吗?”
“我没在顾宣那边,在我另一个朋友这边,突然特别想喝咸粥。”程笙说,“我记的小时候我家阿姨给我做过,特别好吃,里面有肉还有小虾米、干贝跟青菜,啊,现在想想我就要流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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