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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媛还不等说话,就见芳书芳莲瞪了琅嬛一眼,而旁边的小二也哼了一声,眼中顿现鄙夷之意。她心中一冷,暗暗咬牙道:怎么到哪里都有这些狗眼看人低的奴才。
因想到这里,便低声对琅嬛道:“没关系,铺子里买的胭脂不干净,颜色也薄,回去后我给你做一点,包你用过之后,再就用不得别的了。”
她在现代研究化妆品的时候,也曾试着做过红楼梦里的胭脂水粉,虽然美白美容效果比现代的化妆品差,但以这古代来说,已经算是不错了。她在庄子上因为用不惯那些胭脂水粉,都是自己按照宝玉的方法自制一些,和浣娘一起用。
元媛本意是不想声张的,因此才小声和琅嬛说。想来也只有那小二能听见了,她因为看见这小丫鬟有一丝紧张自责之意,知道她心里是惶恐给自己落了面子,因此才故意这样说来安慰她。然后又招呼芳书芳莲道:“走,我们回去吧。”
谁知那小二却是个争强好胜的,你说你听见元媛这番话,悄悄翻个白眼或者哼一声,也没人会在意。他却偏嚷了出来,拦住元媛等道:“姑娘,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你说我们铺子里的胭脂不干净,又说颜色薄,你可是亲身用过吗?我们商铺的信誉可是比命还重要,怎能容你随意诋毁?哼,还说自己做好的,你知道胭脂是怎么做的吗?”
元媛皱了皱眉头,冷冷道:“我能不能做出来,不劳你操心。为了你铺子的声誉,你倒最好别嚷嚷出来。”说完拉着琅嬛就要举步。
忽听身后一声轻笑,接着原先那三个少年就走了过来,其中一个,也就是刚才抱怨买花粉的那个少年轻笑道:“敢问这位姑娘,你真能做出颜色鲜艳又干净的胭脂吗?”
元媛看了他们一眼,便知这三人非富即贵,她心里不愿与他们有牵扯,无数穿越小说的情节描写告诉她,只要女主与这类男主相遇了,不管是吵架斗嘴也好,还是一见钟情也好,总之,只要搭上边儿了,最后就会投入男主的怀抱,从此后王子和公主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这或许会是很多小女孩的梦想,但绝不是她这个独身主义者的理想。
所以,唯一可以避免瓜葛纠缠的办法,就是不牵扯,当然,那三人一字排开,你也不能一声不响就推开人家闯出去。因此元媛微微一笑,轻声道:“我那不过是安慰丫鬟罢了,小公子不必当真。”
那小公子脸上露出浓重的失望之色,旁边的小二也嗤笑一声,元媛才不想理会他们呢,拉着琅嬛就绕过他们三个向外走,又让芳书芳莲跟上来。
忽见一把折扇横在身前,抬头一看,原来却是三人中相貌最出色的那个少年,说起来元媛看过的美男也不算少,古代虽然闭塞,但她在现代的时候,电视里那些帅气俊美的男明星可多了去。
但是她从未见过这样出色的男子,她敢保证,这男人要是去了现代,必然会成为炙手可热的超级超级大巨星,因为他长得实在太好看了。除了耀眼之极的容貌和周身的高贵优雅气派,还有一股浓浓的书卷儒雅之气,偏在这其中,又透出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来,为他平添了一股少年的飒爽英姿。
当然了,这些结论都是元媛在心中想的,她面上可没有任何的波动,反观芳书和芳莲,已经都忍不住在元媛身后眼放光芒了,她们本就不是大家出来的丫鬟,平日里在庄子上,也算是不受拘束的,因此虽有些害羞,却还是忍不住要拿眼使劲偷瞧着这个少年。
“公子还有什么事吗?”元媛低眉顺眼的问。心里却撇着嘴,暗道干什么?以为自己长得帅就了不起啊?人人都得拜倒在你的长袍下?呸,做梦。姑娘我可是信念坚定的独身主义者,更何况穿越过来的时候,就附赠了一个小妾的身份,不论是不是被冷落的,在这种年代,她都不可能再有红杏出墙的机会了,不然会被浸猪笼。
少年眉头一挑,显然是受惯了众星捧月般的注视,见眼前的女子不把自己放在眼里,所以有些诧异,不过他很快就微笑了,是真的无视自己还是欲擒故纵,都无所谓。
“刚刚你既说出这胭脂的缺点,想必是有一定的研究。还望姑娘不吝赐教,这胭脂是我朋友要送给他姐姐的,他姐姐出了名的挑剔,姑娘若有这胭脂,何不做出来一些,既得了银钱,又帮了人,也算功德一件。”他望了一眼元媛身上的衣服,料子不错,却也不甚名贵,这样的人家,若许以重利,未必就不会动心。
果然,他话音一落,另一个少年就嚷道:“是啊是啊,姑娘你要是有方子,拜托给我一张,我定然重重谢你。”
一边说着,那个小公子也就过来,一行三人,又把门口堵得严严实实。
第十五章
元媛心想这算是强买强卖吗?算了,强龙难斗地头蛇,这些人还是少惹为妙。免得言语多了,真会有什么牵扯。因就向店家要了纸笔。她过来后曾经苦练过毛笔字,写到现在,虽还不算好,却至少能见人了。
当下便按照古代能有的东西和红楼梦上讲的,再加上自己在现代琢磨出来的一些能在古代用的法子都细细写了上去,包括用法也在内。然后将纸递给了那买胭脂的小公子,微笑道:“既要讨姐姐的欢心,少不得耐心点了,你做好了这个,她赏你钱买糖吃。”说完又微微一福,便带着芳书芳莲和琅嬛款款去了。那芳书芳莲还频频回头不止,琅嬛与元媛却是始终没有回头。
小公子看着那张纸,忽听另一人笑道:“字写的好难看,真可惜了,倒还有几分姿色的。”
最先拦路的少年哈哈笑道:“文斌你走到哪里也改不了这副德性。字难看怕什么?看的懂就行了,我看这方子倒有些意思,难得她竟然不藏私。”
文斌笑道:“你怎知她不藏私?她就藏了,你还知道吗?”话音未落,就听买胭脂的少年道:“好了,云轩文斌你们两个就消停些吧,咱们回去认真研究一下,果然她这方子能制出好胭脂,那真要谢谢人家。”
云轩和文斌齐声称是。此时那掌柜的和小二也好奇了,他们这胭脂铺子那是京城中的头一号,自称第二的话都没人敢称第一的,如今竟然比不上一个小姑娘的方子,那传出去岂不是笑掉人的大牙吗?
因此两人觉得好奇,都探头去看。却见那小公子将方子折了收起,带笑道:“少来,这可是人家的独门秘方,免得让你们看了去,若抢了生意,岂不是人家的好心倒让我糟蹋了。”
掌柜的有些尴尬,连忙陪笑道:“非也,小公子有所不知,我是想看看这方子有无不妥之处……”一语未完,却听那个云轩笑道:“这个我们心中有数,不劳掌柜的费心了。”
三人哈哈笑着扬长而去,这里小二忍不住恨得跺脚道:“真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儿,浑不知这其中的厉害之处,做不好可是会毁了一张脸皮的,我就不信了,那女子无非口出狂言而已。掌柜的咱们等着,他们必然还要来找咱们买胭脂的。”
掌柜的沉吟不语,心中仍是对那张方子充满了好奇。他人老成精,心里有些明白这三人的身份,想那小姑娘虽然年轻,行事却无比稳当,怎会轻易得罪这能上达天听的贵人呢?那方子,必然还是有些门道的,只是终不可知了。
且说元媛带琅嬛和芳书芳莲一路溜达,又去了燕来楼,挑三夫人阮氏喜欢吃的饭菜买了几样,又买了几个大食盒装了,这才回到元府中。
浣娘十分欣喜,燕来楼的饭菜在京城中是很有名的。依她的意思,就不想让大房送饭过来了,借机表达一下不满,元媛却没让。淡淡道:“我们过两天就走,固然可以任性一些,但娘日后还是要生活在这里的,也不好闹僵。”
浣娘便沉默了。叹口气道:“只可惜……唉,不然我们若在王府中有点地位,便可以接夫人过去了,强似在这里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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