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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道法自然78(第2页)

《老子》六十四章说:“是以圣人……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这里说的“自然”是“万物的自然”。“圣人”遵循“道”的“无为而无不为”推行“无为政治”,现实中辅助和配合“万物的自然”,即是庄子所说“依乎天理”“因其固然”的天理、固然,这也是《道德经》简本说的“道,恒亡为也,侯王能守之,而万物将自化”。

“自化”与“自然”义近,它是说“万物”自行变化。

从《庄子?应帝王》说的“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同样可知,此处的“自然”是“物(万物”。

自然与私欲是对立的,这或许是世界二分的界石:自然与欲望。

欲望二分为私欲与切合自然之欲。私欲又二分为感官之欲与魔欲。

肉欲,眼目的情欲,金钱的欲望,今生的骄傲与魔欲,都对立于无为之道。

风云其实也一直不觉得自己的修为有什么值得言说的。

不需要骄傲,也没理由炫耀。

王弼注《老子》一贯以“自然”为“万物”的“自然”,如二十九章注有“万物以自然为性”,“圣人达自然之性,畅万物之情”的说法。

这背后的潜台词是说世界万事万物都有一理。

世界不是不可理喻,不可琢磨,与人无关,与人隔绝的存在。

《老子》五十一章说:“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这里的“自然”,指的就是万物自然而然的尊道贵德。

道法自然,和圣经中的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非常接近,有人认为就是一样的。

因为圣经中的神,是自有永有的。也可以说神就是神,没有其他定义,没有合适的描述。最合适的,反而是自然。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老子的“德”,就是道在万物中的具体体现(德者,得也),因此可以说按规律办事,也是德的属性之一。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道是本源,是最原始的存在。

“反者道之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则其为万物的归宿。

人、地、天效法大道,可以称之为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如果在自然法的范围内可以控制心魔的话,风云可以用道德经的理念修身修心:

“人当法地安静柔和也,种之得五谷,掘之得甘泉,劳而不怨也,有功而不制也。

“天湛泊不动,施而不求报,生长万物,无所收取。

“道清静不言,阴行精气,万物自成也。道性自然,无所法也。”

想想总是好的,心魔会屈服于地,天,道嘛?

这是关系到心魔的本质是不是对立与道。风云并不知道心魔的本质。

回想自己的人生,基本不管政务,不求名利,自己好像就是符合上德的无为而至,并且做到了内圣外王。

自然之法接近完美,但不是最完美的。

或许人有无法逾越的坎,那心魔是完美人的瑕疵;又是最高贵人的地狱,让明亮的星砰然坠落。

美好归于美好,罪恶造就罪恶。

果真没有无罪的人嘛?自己追求的太过了?

自己是在追求完美吗?还是只是要处理心魔?

自己处理了心魔就完美了吗?心魔过后,会不会有更大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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