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9章遇见(中)
他说完,就一步踏出了帐篷,骤然从暗处来到了亮处,身着黑色大袍的撒拉逊人也不由得闭上了眼睛,片刻后才能睁开。
睁开眼睛后他才现,那灼眼的光不仅仅来自于午时的烈日,还来自于人。
“他光彩照人,像一诗。”
“什么?”
他的随从跟着走出帐篷,就看到了原因,他不由得张大嘴巴,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个身着拜占庭服饰的男孩正从他们身前走过去,周围的人群纷纷给他们让开道路——塞萨尔的容颜原本就毫无瑕疵,这几个月里他又长高了一些,兼之如鲍德温所说,得到“赐福”的人都会有一定体质上的提升。
而我们都知道,一个健康的人很少会是丑陋的,他们眼睛明亮,皮肤光滑,脚步轻快,没有一点拖沓或是扭曲的地方。
今天塞萨尔穿得又是一件金色底面,绣着翠绿色的花鸟与菱形格的宽松长袍,系着金腰带,在外面披了一件银丝斗篷,别着一枚白欧泊的别针,它们不但没有夺走穿着者的光华,反而如同衬托一支花朵的叶片般,将他照耀的更加灿烂夺目。
比起他,挽着他胳膊的鲍德温,虽然也穿着一件橙红色有着金丝刺绣的长袍,同样系着金腰带,但正如烈日之下新月必然黯然失色,几乎没人注意到他,这反而合了鲍德温的心意——他还是有点畏惧的。
至于达玛拉,城堡中的贵女们早就放弃了与塞萨尔比较了,不是比不过,她们这么说,毕竟他是个男人,而我们是个女人,男人比女人更加完美岂不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说起文学涵养,可怜的随从当然无法与自己的主人相比,主人可以当即吟诵出一句撒拉逊人的诗歌,随从只能“阿巴阿巴阿巴……”
等他们走过去了,他才叹了口气,由衷地赞叹道:“好一个美貌的孩子!真主造他的时候肯定用了很多心思。可惜是个基督徒,”他忍不住向着那个方向看去,仿佛能把他们看回来似的:“他一定是个被精心养着的小王子,他的父亲可能是曼努埃尔一世的执事官。”
他立刻猜到执事官而不是其他官员身上,是因为“执事官”虽然最早来源于古罗马帝国,当时从事的是简单的传话与利益工作,但自从罗马帝国分裂,东罗马皇帝就用执事官取代了原先的禁卫队队长——可能是因为后者距离皇帝太近了。
执事官是皇帝手里的一条鞭子,既能威逼敌人,也能恫吓同僚,毫无疑问,能够成为执事官,他肯定是凌驾于所有官员之上——阿马里克一世即将迎娶曼努埃尔的侄孙女,新娘在一周后就会抵达雅法,执事官随行,他的孩子此时出现在亚拉萨路也不奇怪。
对方摇摇头:“不,”他说:“那不是拜占庭人。”
随从正要询问,就看到自己的主人往那个方向走去,他只能匆忙跟上。
————————
一千年后的男士们或许会将陪伴一位女士逛街视为一件苦差,此时的男性却未必。
虽然这里被称之为最神圣的,也算得上是一座繁荣的大城,亚拉萨路的人们依然生活在日复一日的枯燥与无趣中,那些无需为下一顿饭汲汲营营的人,平时的消遣方式就只有演奏音乐,跳舞,看城堡里豢养的小丑翻跟斗,听诗人唱些早已耳熟能详的故事。
以至于那些年轻人,尤其是精力充沛的小伙子们,只要不是看墙壁,祈祷或是训练,干什么都很有趣。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时期的男性也与女性一样虚荣,甚至更为浮华。
他们蓄留长,然后在头上罩上银丝或是金丝的,网上还要缀上珍珠;他们的甲胄上要镌刻家族名,圣经中的词句或是花纹;他们的马鞍与盾牌一样不是鎏金就是镀银,他们在靴子上镶嵌金马刺,在帽子上别着镶嵌宝石的别针;他们喜爱丝绒,绸缎,羊毛,在颜色的选择上越绚丽越好。
一个骑士在比武大会上战胜了他的对手,或是在赎罪游行中将自己赤裸的脊背鞭打得鲜血淋漓,都能得到贵族们的赞赏,有些时候贵女们会直接抛下她们的披肩或是斗篷,骑士会直接捡起来披在身上,并且向所有人炫耀。
如今这种状况是越演越烈了,以至于圣殿骑士团的“原始规则”中必须严正地申明:“长袍不能有任何精美装饰”,“若是有哪个兄弟想要获得更好更华丽的衣服(圣殿骑士的所有装备都由骑士团派),就给他最差的。”
不过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毕竟此时的人们很难辨出一个人的身份——不用提身份证明,大部分人不识字——更别说还有如朗基努斯这样,向基督立了誓言,在没有完成誓言之前,就绝对不说出自己的来历和名字的。
能够证明他们的只有穿在那具肉躯壳上的衣服,一个修士该穿什么,一个侍从该穿什么,一个王子该穿什么,都有明确的规定,亚拉萨路虽然不及君士坦丁堡那样有着细密而又严苛的法律,但只要一个人走到众人面前,只看衣服,人们也能把他的身份和职业估量个七七八八。
如果你穿得像是一个乞丐,或是蠢蛋,少不得有性情恶劣的人要来挑衅你。
所以对于商人而言,贵女固然是个可敬的顾客,骑士也有可能是个叫人叹服的大买主,而且多有贵女们愿意为骑士支付账单的。
听起来匪夷所思,但只要这位骑士向贵女起过誓,他就等于是她的了,他会为自己的爱情服役,做恋人的附庸。
就如同骑士会打磨自己的盔甲,喂养自己的马儿,贵女们也会照顾自己的骑士,为他们购置盔甲,马匹,给他貂皮或是丝绸的衣服,推荐给自己的父亲或是丈夫。
当然,相对的是,骑士绝不可以违逆他立过誓的贵女的任何命令,即便她要求他鞭挞自己,去和野兽搏斗,又或是去死,他都必须从命。
即便她不一言,他也应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捍卫她的荣誉,多得是骑士一到一个地方,就在旅店或是其他下榻处挂上一个牌子,申明某某某女士容颜与品德天下无双,无人可比。
若是有骑士提出异议,就会骑着马,举着长矛来敲木牌,和他决斗。
这种决斗一般都得死一个。
“那是艾琳娜和她的骑士。”达玛拉低声说。
末世魔女异闻录 大荒,少年,三把刀 从机甲变回人以后 山河聘 亲他一下五百万 小娇妻不乖[重生] 仙道有情义 女Beta不想谈恋爱啊 全民海岛求生,她有旅行鲨鲨 崽崽们都嗷嗷待哺[系统] 在下平平无奇熊猫精 我在异界当领主[基建] 开局一铲子:山田旅馆天灾经营 穿书后我被美惨强反派掰弯了 囚金枝:皇兄有点疯 打工,但丧尸来了[末世] 星际头号宠妻狂 超神:开局灵魂莲华辛德拉?? 好O友变A了 僵尸缪斯
玄宗后期,外部战事不断,边镇势力急剧膨胀,太子党与相国党明争暗斗,大唐帝国已是内忧外患。主角李安,误入大唐,本想做个安分的富家翁,却被时事逼迫,一步步迈入波谲云诡的政局之中。安禄山李林甫杨国忠杨玉环等人的命运,会因为他的到来,出现怎样的变化?千年的历史遗憾,又该如何弥补?还有迷雾重重的权利斗争,难以捉摸的人性,随着故事的进展,将被一层层剥开。有李安在,盛唐不会再有遗憾。如果您喜欢盛唐不遗憾,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宅在随身世界徐明有个随身世界。别人拿来种田养宠物开公司。每年赚个几十亿几百亿。他却整天躺在随身世界里睡觉上网四处闲逛。别人开豪车买别墅,美女红颜,好不潇洒。他却说有了随身世界,房车都不用买了,谈恋爱太麻烦,还要那么辛苦的赚钱干什么?难道不知道赚钱是个很累的过程?总之这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咸鱼宅男,如何宅在随身世界的故事。...
关于他心通我能看到万物数据神豪都市金手指(提示语)暴富成长+慢节奏。当你月入五千时,有挤不完的公交,住不完的合租房。当你月入五万时,城市是繁华的CBD,是人潮如织的欢乐场。当你月入五十万时,城市是灯红酒绿的闹市区,是纸醉金迷的风月场。20年的某一天,一个普通的打工人小伙获得了他心通系统。伴随着系统的不断充能,他也完成了从打工人到千亿神豪的完美蜕变。利用得来的高科技,他成为了世界首富,并被评为最贴近人民生活的富豪老板!在某次电视会谈中,记者采访问道张先生,请问您这一路走来最大的感想是什么呢。应当是感谢我生命中那遇到的一百个贵人。...
穿越到火影忍者世界,龙夜居然发现自己成为了金手指老爷爷一般的存在!对象还是宇智波二柱子!为了获得真正的解脱,龙夜决心化身宇智波夜,在研究解脱方法的同时,顺便教导(调教)一下二柱子~~~(欢迎加入火影之第二人格书友群,群聊号码590421274)如果您喜欢火影之第二人格,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那位首辅大人确实一身正气啊。」冯嫣最近常常这么想。毕竟,自从嫁入魏行贞的府邸,那些过去常常困扰着她的麻烦事,一件也没有再发生。然而某一天,一身正气的首辅大人,终于在她面前露出了狐狸尾巴一条真毛绒绒的大尾巴。如果您喜欢首辅大人有妖气,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家里的桂花树成精了!带着意外身亡的梅梦珍回到了2007年。看着父母留下的3200块钱,梅梦珍决定带着弟弟摆脱贫穷。人家都说大隐隐于市,那她就小隐隐于菜市场。本想利用空间赚点生活费,谁知这个生活费渐渐地有些不受她的控制啊!本文事业主线,cp副线已有完结文重生之年代纪事重生之倩女纪事更新有保障,欢迎入坑。如果您喜欢重生后我靠种田逆袭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