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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人眼中不苟言笑、深不可测的煞神,只有在她身边,才会露出这少年般的稚气与天真。梁琇笑得露出浅浅的梨涡,漾出丝丝甜甜的笑声,秦定邦看得愣神,简直要醉死在这笑靥里。
他没有继续要她,而是搂着她躺下,扶她枕着自己的手臂,“琇琇,给我说说你的名字吧。”
梁琇不解,“嗯?”
“在花园里那回,你只笑,却没跟安郡说。”
“哪回?”梁琇更迷糊了。
“荷塘边。”
梁琇缓了好一会儿,才惊讶道,“这都什么时候的老黄历了,你还记得?”
秦定邦没言语,只微笑着看她。
他可不还记得么。
他清晰记得当初秦宅花园里的惊鸿一瞥,记得她那抹一瞬即逝的飞红和羞赧,还记得那醉人的笑是如何横冲直撞闯入他的心。
他自然是不会跟她说,那幕是如何撞裂他心上裹着的千年冰霜,将其慢慢融化成涓涓细流,再变成汹涌的浪潮。直至有一天,他心中快三十年牢不可破的长堤,轰然坍塌。
但他却真的是迫切想要了解她的一切。
她的过去没有他,他好奇。
他想知道,是什么样的经历能养出这么妙的一个小傻瓜,让他方寸大乱,让他欲罢不能,让他满心满眼都是她、愿意为她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她的未来,是他的。
他要天天月月、岁岁年年,全都护着她,他不要让她再受一点人世间的凄风苦雨,他是如此强烈地想要替她挡,替她扛,她只管在他身边笑着看他,就够了。
尽管,他知道他的琇琇是个战士,是不逊须眉、有勇有谋的女武神、女诸葛,不是那金丝雀,不甘做笼中鸟,他仍然希望给她更多的安定和幸福,一如此刻。
她早已不再是乱世中的孤女,她有他了,有他守着了。
梁琇并不知道此时的秦定邦,心中正装着多少和她相关的念头。她只管舒服地躺在他的怀中,开始慢慢陷入那些遥远的回忆。
“我父亲认识我母亲时啊,家道衰落。姑姑早就跑来湖南办学校了,奶奶已经去世,爷爷在浙江老家治病,已经没什么家底可言了。父亲虽然是个穷小子,但是天资非凡,又肯用功,争气地考取了庚款的官费生,去美国留洋。父亲临行前去见我母亲,带去了我奶奶留给他的那个翡翠镯子。镯子水头很一般,却是父亲眼中无价的传家之物。他郑重地把镯子送给了母亲。”
说到这,梁琇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她抬起头撑起身子,在枕头上寻找起来。
“嗯?”秦定邦不解,“怎么了?”
只见她找到几根他掉落在枕上的短发,又找到了几根自己的长发,然后仔细地给拢了起来,接着枕回他的臂弯,一手捻起他那几根短发,另一只手将自己的长发,慢慢绕了上去。
红烛静静地燃着,给一切都洒上了温软的柔光。
纤手已经长出新指甲,可以捏起头发了,但因为受过刑,还是有些不太灵活。她就这样略显笨拙却满是虔诚地,将两人的头发,一圈一圈地,缠绕到了一起。
霎时间,秦定邦眼角发热,整颗心都被揉得失了形状。
“父亲当时说,镯子不名贵,赶不上那些上等的美玉,但是他对母亲的心意不输和氏璧随侯珠。他会在国外苦学,学成回国,报效国家。父亲说待到他回来时,如果母亲未嫁,他就上门求娶。父亲没有让母亲等他,但他却无时无刻不在盼着与母亲重聚。他在国外奋发苦读,是提前毕业回来的。”
梁琇轻叹一声,“我父亲当年可是个翩翩的美男子呢,学问又好,还有外国姑娘向他示爱呢。”
“能看出来,岳母应该也是风华绝代。”
“你怎么知道?”
“看你就知道了。”
梁琇听了甜笑起来,头在他颈边蹭了蹭,继续道,“我外祖父起先是不愿意的。你想他一个晚清的进士,还当过一方要员,眼里自然是看不上这么个一文不名、不知未来几何的穷小子,尤其担心父亲是个银样蜡枪头,怕母亲被这副好皮囊三言两语给诓骗了去。但是母亲性子烈,她坚持,那几年和父亲鸿雁不断,鼓励牵念,同时也推拒了好些门当户对的少年郎。最终父亲从哥伦比亚大学回来,任职燕京大学,师德学识都深受学生钦敬。上门提亲时,他的一身做派端方有礼、谦恭有度。外祖父本就爱重饱学之士,而经过历练的父亲一身谦谦君子之风,着实令人心折,最后也就欣然随着母亲了。”
梁琇挪了一下脸,在秦定邦的臂弯找了个更舒服的位置,“我是他们的小女儿,只有一个哥哥。因为父亲喜欢音乐,母亲为哥哥起名‘璈’,那是一种古代的乐器。给我,则取名‘琇’,她说这是她最爱的一个字,终于生出个女儿可以用得上了。琇是次于玉的宝石,那个翡翠镯子虽然材质赶不上玉,但却被用在了他们掌上明珠的名字上。这是母亲用我的名字,在向父亲表明心迹——父亲对她的爱意,母亲会一直珍之重之,这珍重甚至会越过属于她的时间,继续在我的身上,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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