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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死士(第1页)

沮阳县位于紫贞市西南,一个群山环抱的小县城。

因盛产菌类及茶叶,每年总能吸引不少人进山收山货。

当然,良好的山林资源也使得山林里有不少野生动物,在那个对于这方面管理并不严格的时代,山里是还存在猎户这一职业的。

也有一些城里的富人为寻刺激来山里打猎的。

张少杰就是其中一个狂热分子!

这天一大早,张少杰和几个马仔开着一台崭新的丰田LC100陆巡,飞驰在通往沮阳县磨山镇。

他早已约好了镇上的暴发户莫家声,这个莫家声在磨山有个矿,据他说,这一片方圆百里的山都是他承包的。和张少杰相熟后知道他喜欢打猎,于是就约他在开春后来山里过过瘾。

一百多公里的路程,大部分是盘山公路,所以到了磨山已是快中午了。

张少杰贪玩心切,拒绝了莫家声准备的酒宴,在莫家声的陪同下进了山。

而同一时间,凌炜和老丰也来到了磨山镇。

后来凌炜被张少杰带回刚开业的雪狼谷时,张少杰亲口说,自己的命是凌炜救的,凌炜以后就是他的亲兄弟。

至于具体怎么回事儿,张少杰简单提了一下,说是那天打猎玩儿嗨了,自己不小心进了深山里和其他人走散了,后来遇到在深山采药的凌炜,只是说凌炜枪法身手都还好,那天换了别人,自己恐怕就回不来了!

老大不愿意说,其他人也不敢再问,大家心中明白,估计是这位爷出了什么糗事不好意思说,但当着自己救命恩人的面又不好撒谎,只有含糊其辞糊弄过去!

却说凌炜也认为张少杰家大业大,和他混,说不定真能有衣锦还乡的那一天。于是和老丰说明了自己的想法,二人从此分道扬镳。

和张少杰来到紫贞市后没多久,也不过小半年时间吧,张少杰做了一件事儿彻底打动了凌炜,以至于此后凌炜就下定决心给张少杰卖命了!

张少杰带他开着车回了一趟陇西他的老家,到家后,家里的一栋气派的二层小楼和宽敞的院子让凌炜傻了眼!

而满脸喜色的父母兄弟像迎接大英雄似的围着他七嘴八舌时,他才知道,原来张少杰瞒着他以他的名义出钱请人给家里盖了这二层的小洋楼。

这一下子凌家在寨子里算是扬眉吐气了,凌炜也成了寨子里响当当的人物!

张少杰给足了凌炜面子,让他“衣锦还乡”了。

本就崇尚江湖义气的凌炜被张少杰大气的出手折服了,更是对张少杰生出一种知遇之恩的感激之情。

热忱单纯的他,又怎么会了解真正的江湖呢?

他不知道张少杰如此对他,不仅是还他救命之恩,更是看重他的身手和他单纯的性格。

之后张少杰就经常带着他进山打猎,闲暇时就带他泡酒吧、下馆子。时间久了凌炜反倒心不安了——老板花那么大代价不会就是请自己回来陪他吃喝玩乐吧?

终于,在他忍不住主动问起张少杰时,张少杰哈哈大笑道:“阿炜,我说过了,你是我的亲兄弟,我的就是你的,我能享受的,你也必须享受到!你看,我每天不就是这样过的吗?所以你也一样,这有什么问题吗?”

张少杰这样一说,凌炜更是心不安了!在他一再表达自己想要为张少杰办点儿事儿后,张少杰好似下了极大决心后才对他说了一番话:我的生意有白有黑,可不管什么生意,只要你做的好了,势必会触动到他人的利益,我不想你和我一样陷进去,去承担这些麻烦和风险。你还有父母要孝敬,所以你只管和我一同享乐,其他的不用插手!

不得不说,张少杰对于凌炜的心理、性格把控的非常到位。他这番话反而更加激起了凌炜想要帮他的想法。于是在一次狩猎的过程中,张少杰望着远处草丛里的一只野兔道:“阿炜,你看那只兔子,我想打中它,可这个距离,我明显办不到,但我又想打中它,你能帮我吗?”

凌炜听完他的话,默不作声,举枪、瞄准、击发!“砰!”一声,野兔应声倒地!

“我就是你的影子,杰哥,有什么你不方便办的事儿就交给我吧!我家里还有其他兄弟,老爹老妈面前不缺我一个孝子!杰哥你却是我唯一的大哥!”

张少杰感动的眼圈通红。此后,凌炜慢慢淡出张少杰身边,只有去打猎时才会出现。久而久之,连张少杰的马仔也以为凌炜只是一个枪法较好的陪猎人员,并不知道他已成了张少杰的“影子”!

而那天在接到张少杰第一个重要任务时,凌炜心中是慌乱了一阵的,毕竟杀人不是一件小事儿!也许他这把暗器打出去了就再也没用了!不过他觉得这是自己的命,这个事儿既然张少杰安排了他去做,他就没有退路了!除非他能舍弃一切!

但他不能!太重情义,承担太多责任即是他的优点同样也是软肋!

那天他在张少杰的安排下,顺利的干掉了那辆豪华轿车里的男人后驱车逃到江边后,丢掉摩托车、枪和头盔后,外面又套了一件棉袄,大摇大摆的回到了市里这个普通小区的一个两居室里。

这是张少杰给他安排的安全屋,据张少杰所讲,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这个地方的存在。按张少杰和他说的,等过段时间风声不紧了就安排他出去,这个时候刚出事儿,反而不好出去。

后来他通过新闻才知道自己当时打死的并不是常华中,而是一个替死鬼!他正想着再去杀一次,可张少杰以安全为由,不让他主动联系自己,得不到他的同意,就意味着自己手中没有热武器,要想狙杀常华中,唯有自己想办法了!

眼看外面天色已暗,凌炜穿起外套,拿出一顶绒线帽套在头上,竖起的外套衣领把半个脸藏在阴影里,他警惕的透过猫眼看了看外面,见此时楼道里并没有人,于是拉开门出去了。

这个小区一共就一个大门,人车都从这里进出。凌炜大大方方的走出大门往右走了有100多米,拐进了一条道路两边全是餐馆的巷子。

而在他进入巷子同时,一行四个衣着各异的年轻小伙儿前后不远的都进了凌炜住的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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