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天记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9章 遇见中(第1页)

第49章遇见(中)

他说完,就一步踏出了帐篷,骤然从暗处来到了亮处,身着黑色大袍的撒拉逊人也不由得闭上了眼睛,片刻后才能睁开。

睁开眼睛后他才现,那灼眼的光不仅仅来自于午时的烈日,还来自于人。

“他光彩照人,像一诗。”

“什么?”

他的随从跟着走出帐篷,就看到了原因,他不由得张大嘴巴,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个身着拜占庭服饰的男孩正从他们身前走过去,周围的人群纷纷给他们让开道路——塞萨尔的容颜原本就毫无瑕疵,这几个月里他又长高了一些,兼之如鲍德温所说,得到“赐福”的人都会有一定体质上的提升。

而我们都知道,一个健康的人很少会是丑陋的,他们眼睛明亮,皮肤光滑,脚步轻快,没有一点拖沓或是扭曲的地方。

今天塞萨尔穿得又是一件金色底面,绣着翠绿色的花鸟与菱形格的宽松长袍,系着金腰带,在外面披了一件银丝斗篷,别着一枚白欧泊的别针,它们不但没有夺走穿着者的光华,反而如同衬托一支花朵的叶片般,将他照耀的更加灿烂夺目。

比起他,挽着他胳膊的鲍德温,虽然也穿着一件橙红色有着金丝刺绣的长袍,同样系着金腰带,但正如烈日之下新月必然黯然失色,几乎没人注意到他,这反而合了鲍德温的心意——他还是有点畏惧的。

至于达玛拉,城堡中的贵女们早就放弃了与塞萨尔比较了,不是比不过,她们这么说,毕竟他是个男人,而我们是个女人,男人比女人更加完美岂不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说起文学涵养,可怜的随从当然无法与自己的主人相比,主人可以当即吟诵出一句撒拉逊人的诗歌,随从只能“阿巴阿巴阿巴……”

等他们走过去了,他才叹了口气,由衷地赞叹道:“好一个美貌的孩子!真主造他的时候肯定用了很多心思。可惜是个基督徒,”他忍不住向着那个方向看去,仿佛能把他们看回来似的:“他一定是个被精心养着的小王子,他的父亲可能是曼努埃尔一世的执事官。”

他立刻猜到执事官而不是其他官员身上,是因为“执事官”虽然最早来源于古罗马帝国,当时从事的是简单的传话与利益工作,但自从罗马帝国分裂,东罗马皇帝就用执事官取代了原先的禁卫队队长——可能是因为后者距离皇帝太近了。

执事官是皇帝手里的一条鞭子,既能威逼敌人,也能恫吓同僚,毫无疑问,能够成为执事官,他肯定是凌驾于所有官员之上——阿马里克一世即将迎娶曼努埃尔的侄孙女,新娘在一周后就会抵达雅法,执事官随行,他的孩子此时出现在亚拉萨路也不奇怪。

对方摇摇头:“不,”他说:“那不是拜占庭人。”

随从正要询问,就看到自己的主人往那个方向走去,他只能匆忙跟上。

————————

一千年后的男士们或许会将陪伴一位女士逛街视为一件苦差,此时的男性却未必。

虽然这里被称之为最神圣的,也算得上是一座繁荣的大城,亚拉萨路的人们依然生活在日复一日的枯燥与无趣中,那些无需为下一顿饭汲汲营营的人,平时的消遣方式就只有演奏音乐,跳舞,看城堡里豢养的小丑翻跟斗,听诗人唱些早已耳熟能详的故事。

以至于那些年轻人,尤其是精力充沛的小伙子们,只要不是看墙壁,祈祷或是训练,干什么都很有趣。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时期的男性也与女性一样虚荣,甚至更为浮华。

他们蓄留长,然后在头上罩上银丝或是金丝的,网上还要缀上珍珠;他们的甲胄上要镌刻家族名,圣经中的词句或是花纹;他们的马鞍与盾牌一样不是鎏金就是镀银,他们在靴子上镶嵌金马刺,在帽子上别着镶嵌宝石的别针;他们喜爱丝绒,绸缎,羊毛,在颜色的选择上越绚丽越好。

一个骑士在比武大会上战胜了他的对手,或是在赎罪游行中将自己赤裸的脊背鞭打得鲜血淋漓,都能得到贵族们的赞赏,有些时候贵女们会直接抛下她们的披肩或是斗篷,骑士会直接捡起来披在身上,并且向所有人炫耀。

如今这种状况是越演越烈了,以至于圣殿骑士团的“原始规则”中必须严正地申明:“长袍不能有任何精美装饰”,“若是有哪个兄弟想要获得更好更华丽的衣服(圣殿骑士的所有装备都由骑士团派),就给他最差的。”

不过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毕竟此时的人们很难辨出一个人的身份——不用提身份证明,大部分人不识字——更别说还有如朗基努斯这样,向基督立了誓言,在没有完成誓言之前,就绝对不说出自己的来历和名字的。

能够证明他们的只有穿在那具肉躯壳上的衣服,一个修士该穿什么,一个侍从该穿什么,一个王子该穿什么,都有明确的规定,亚拉萨路虽然不及君士坦丁堡那样有着细密而又严苛的法律,但只要一个人走到众人面前,只看衣服,人们也能把他的身份和职业估量个七七八八。

如果你穿得像是一个乞丐,或是蠢蛋,少不得有性情恶劣的人要来挑衅你。

所以对于商人而言,贵女固然是个可敬的顾客,骑士也有可能是个叫人叹服的大买主,而且多有贵女们愿意为骑士支付账单的。

听起来匪夷所思,但只要这位骑士向贵女起过誓,他就等于是她的了,他会为自己的爱情服役,做恋人的附庸。

就如同骑士会打磨自己的盔甲,喂养自己的马儿,贵女们也会照顾自己的骑士,为他们购置盔甲,马匹,给他貂皮或是丝绸的衣服,推荐给自己的父亲或是丈夫。

当然,相对的是,骑士绝不可以违逆他立过誓的贵女的任何命令,即便她要求他鞭挞自己,去和野兽搏斗,又或是去死,他都必须从命。

即便她不一言,他也应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捍卫她的荣誉,多得是骑士一到一个地方,就在旅店或是其他下榻处挂上一个牌子,申明某某某女士容颜与品德天下无双,无人可比。

若是有骑士提出异议,就会骑着马,举着长矛来敲木牌,和他决斗。

这种决斗一般都得死一个。

“那是艾琳娜和她的骑士。”达玛拉低声说。

大荒,少年,三把刀  打工,但丧尸来了[末世]  穿书后我被美惨强反派掰弯了  亲他一下五百万  山河聘  开局一铲子:山田旅馆天灾经营  女Beta不想谈恋爱啊  全民海岛求生,她有旅行鲨鲨  星际头号宠妻狂  小娇妻不乖[重生]  囚金枝:皇兄有点疯  崽崽们都嗷嗷待哺[系统]  从机甲变回人以后  好O友变A了  仙道有情义  僵尸缪斯  末世魔女异闻录  超神:开局灵魂莲华辛德拉??  我在异界当领主[基建]  在下平平无奇熊猫精  

热门小说推荐
回到原始搞基建

回到原始搞基建

末世十年,乔羽在战斗中丧命。再睁眼,她穿到了原始社会。身为部落首领的阿父山被老虎咬伤,与山矛盾极深的青狼欲取而代之。乔羽二话不说,上山打虎,取得了部落首领位置。制陶器搞种植搞养殖,乔羽带领部落安然度过了最难挨的冬季。乔羽迁移部落,建筑民居,开垦田地,发展渔业和养殖业。她改进武器,挖壕沟筑围墙。敌对部落来袭,被轻松歼灭山洪暴发,八方来投。乔羽建国为周,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管理机构,史上第一个封建王朝犹如一颗新星,冉冉升起如果您喜欢回到原始搞基建,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种田奇侠传

种田奇侠传

关于种田奇侠传打铁锻炼臂力和硬功挑水练习身法和腿功钓鱼增加眼力和软功,闲时再烧一道香煎鲤鱼加点内力一边种田,一边攻略,哥不在江湖,江湖却已经处处都是哥的传说。...

重生后我竟然旺夫

重生后我竟然旺夫

据说梁家有十女,皆是窈窕倾国貌大小姐最有气质,但八小姐旺夫,二小姐最为端庄,但八小姐旺夫,三小姐修为最高,但八小姐旺夫,九小姐于灵植一道最有天赋,但八小姐旺夫,十小姐最温柔贤惠,但八小姐旺夫,啊八小姐就是这世上最旺夫的女人,只此一点,无女能及!八小姐慕夏听了却不高兴了。小女子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上辈子码农,这辈子逍遥,敢报仇,会算计,颜值能打,武力能A,你们怎么就那么肤浅,只看到了我能旺夫?我不服,我特别不服。如果您喜欢重生后我竟然旺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巨星从初代偶像开始

巨星从初代偶像开始

2001年,周寒出演花泽类一夜爆红。成为红遍亚洲的初代偶像,可演技却备受诟病。从流星花园与天龙八部开始,一步一步走向世界级影帝。其实我不觉得偶像是贬义词,至于演技什么的,这个需要天赋。如果您喜欢巨星从初代偶像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为神明折腰

为神明折腰

她是掌六界战事司八方众神的司神殿之主,不幸殒身于万年前的神魔大战中,只余一缕不见其形的神魂于天地间飘荡。万年寂寥时光,但有一个人,她总也不能忘。那夜,她终于壮起胆子,飘进了他的云被,却猛听一声炸响,堂堂神界战神自此沦为了一个忘却前尘的祈神山废柴失去意识之前,她只有一个想法诚然是色字头上一把刀,刀刀致命!如果您喜欢为神明折腰,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最后的三国2兴魏

最后的三国2兴魏

曹亮穿了,成为了曹魏宗室的曹三代。相比于纵横捭阖的曹一代守成有余的曹二代,曹三代实在是麻绳穿豆腐提不起来,士家坐大,司马专权,曹魏的天下已是危如累卵存亡绝续。是坐以待毙,还是奋起...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