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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经年本以为自己会同族中诸多先辈一样,此生所有,献予家族。
或者下代家主长成那日,他能脱身世事,终得自在。
终此一生,也算圆满。
倘若没有意外的话。
阮经年出生时,阮家还在m国。
他生来性子淡,少有喜怒,欲求全无,整个人都带着股子仙气儿,好似你一不注意,他就要羽化而去。
这把可阮爱国愁坏了。
从阮二爷那代起,阮家从y国到nz,再辗转到m国,虽然小有薄产却总自觉如无根之萍,阖族最大的愿望便是回归故国。
家里的孩子自小熟背阮氏家谱,家族是如何起于微末,如何历经百年,传家诗书,祖上荣光,分毫不敢忘。
为的就是让子孙牢记责任。
离开故土的阮家,数代单传,耗费不起。
万幸从阮爱国后,两代人虽无大才,却自觉守着祖宗基业,为阮氏归国努力准备着。
只是寿数短了些。
每每思及此阮爱国便心里抽痛,白发人送黑发人,世间最大的哀痛莫过于此。
还好有阮经年,却偏偏剩的只有这个孩子。
无可否认,这个孩子是几乎完美的:聪敏之极,所谓过目不忘,举一反叁,不外如是,教他什么都能完美消化;
姿容绝世,那眉眼分明还是阮家人的模样,眼窝却微妙的深一两分,浅栗色的眼珠澄明又清亮,薄嘴唇生成花瓣的形状,颜色清淡,不笑时清冷肃穆,如隔云端,笑开时万物舒展,唇角生花。
将阮氏古藏典籍,诗书礼乐学到极致的他,身姿笔挺,一举一动纵使寻常,也见风流。
每每见到这个面容深刻的孩子,总让阮爱国恍然:大抵父亲终生怀想的所谓故国风骨便是这般吧。
只是太淡然了些,不争不抢,不喜不怒,出尘之态更似父亲口中的魏晋名士,翩翩然若要乘风而去。
这样的人才,放在从前那是举家要捧着的,而如今…并非是他不好,只是阮家后辈唯他一人,他如若出了世,入世者何人?
阮家子叁岁由长辈批命,批的其实是孩子的性子,性格既知便会送到相宜的环境里因材施教。
为阮经年这份出尘,阮爱国给他批的字是“孤”,遣教导送他去的地方是贫民窟,教的是“责任”二字。
都说他身上带着股仙气儿,阮经年自己却不怎么觉得。
这世间万物,或新奇,或老旧,或普通,或别致,总是有据可循,有理可依的,一旦得见其中原理——便知世事不过如此,喜怒惊惧实在全无必要——而这,并非难事。
府中的下仆和女佣因此畏惧于他,他心中虽觉并不必要,但也无意开解,至于后来被发配到贫民窟,虽然不明所以,但也并不抗拒。
此生或贫或富,不过都是一种体验。
所以被老约翰扔在布鲁克区的第五大街时,阮经年其实内心毫无波澜。
布鲁克区在m国n城是出了名的贫穷混乱,从非洲国家中东还有南方来的移民都聚集在这里,合法的,偷渡的,拉美裔,西班牙裔等等混居一处。
这里的人为了生存用尽手段,好些的可以在富裕人家做佣人,不然就只能在工厂里做又脏又累的苦力,即便如此还有许多人是找不到工作的,他们只能偷,抢,做色情交易,能耐的混帮派,收保护费,贩毒。
布鲁克是n城犯罪率和死亡率最高的地区,第五大街更是其中最臭名昭着的街区之一。
而这里,却有阮家给阮经年安排好的剧本——一个西班牙女郎,第五大街最富盛名的妓女,卡若琳。
这是个标准的美人,金发碧眼,雪白的皮肤,这里的黑人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女人:白人,看起来像贵族,长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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