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天记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73章 大同(第1页)

“大帅,魏阁老派人送信来了。”

马芳论起年龄才五十多岁,这在后市看其实还不算老迈,但别忘记,只是在大明朝,男子平均年龄不到五十岁的年代。

而且,马芳长期在北地生活,早年间的奴隶生活和中后期又常年征战,身体素质本来就不算好,还有一些暗伤存在。

常年在边镇的风餐露宿,让此时的马芳看上去和后世七十岁小老头似的,不仅皮肤苍老,还显得皱巴巴的。

不过,在这样的一副躯体下,双目依旧有神。

在听到京城来信以后,马芳瞬间来了精神,从帅椅上站起,直接走下来接过亲兵递送来的书信,随口问道:“人安排在哪儿?”

“已经派人送到总兵府休息去了。”

那亲兵马上答道。

“嗯。”

马芳在大同自有总兵府,不过他平时最爱呆的地方还是军营,他喜欢每天早上看着手下兵卒出操训练。

是的,凡是能打仗的将领,一直都对士卒的操练十分重视。

而要让士卒肯操练,愿意操练,那最基本的粮饷就得给足。

那些常败将军们,之所以会去的连番败绩,说白了就是贪婪,不肯多给军卒粮饷。

没粮饷,自然训练就十分稀疏,若是训练狠了,又不给粮饷,可不就是逼着人闹事儿,制造兵变吗?

当然,现在社会秩序还在,明末的军头才是更狠的,粮饷没有不说,还直接让手下出去抢掠钱粮,一部分自己得,一部分上交,完全把军队当成无本买卖来做。

所以,实际上明末那些稍微有些名气的,能打的将领,其实也就是比别的同僚稍微有点良心,肯给士卒发点钱粮,就可以成为一代名将。

毕竟,仗是靠士兵打出来的,已经不是武将单挑掠阵的年代了。

在民间的评书、演义小说之中,古代战场上最流行的打法不是千军万马一拥而上,而是两军将领中马决战,以此来决定战争胜负,这种打法被称之为“斗将”。

如果是读过《三国演义》的人,对于打仗前“斗将”这一现象绝对印象深刻。

因为每逢两军交战之际,总会有一名身披金盔银甲的将军,纵马出征与敌军将领交手,打上数十个来回,将士们则岿然不动,站在一边观看将领单挑。

在他们的口中或者笔下,斗将获胜的一方,一般都因为主将的单挑获胜而士气大振,从而在战场上获得碾压的优势击败对收。

也因为那些精彩的故事,常给人一种感觉,那就是两军对垒前必然叫阵,之后一定会上演斗将的戏码,然后才是两军混战。

只能说《三国演义》害人不浅,特别是这书流传出国以后。

曾经有个笑话,说的是明朝万历年间,日本丰臣秀吉侵略朝鲜,遇上了明朝李如松的辽东铁骑,那时候日军中有个将领,读三国演义发了疯,非常崇拜三国中单挑的武将们,跳出来大喊:“谁和我‘一骑打’”,明军以为他神经病,一顿火枪把他打成了筛子。

两军交战之际,士兵排好阵型,双方的将领,乘白马或红马,持长枪或大刀,着银盔或金甲,纵马出列,奔至最危险的第一线,高声喝道:“尔等鼠辈,谁敢出阵与吾交锋?”

这时,对方的阵营里,既不用乱箭射他,也不用群起殴他,竟然也是一样,闪出一员骁将,奔至最危险的第一线,高声喝道:“汝是何人?速速报上名来,吾枪下不死无名之辈!”

接着,就是两个人的单挑,不一合,或三五合,或数十合,一方将领被挑下马来。

而士兵们也不做任何反扑,就立即拱手认输,于是,战争结束。

充满了个人英雄主义的浪漫精神,确实非常满足读者和听众的喜好,很有代入感。

给人的感觉就是,好像只要主将战胜,则全军皆胜,只要主将一输,则全军皆输。

整个战争的胜负,竟完全取决于两个主将的武艺高低,士兵们仅仅只起摆设作用,并没有任何实际价值。

当然,也不是否认历史上存在过的斗将,正史上所记载的单挑,往往都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战争”,最多也就是主将之间的“决斗”而已,但是自唐宋以后就几乎很少再有了。

其实能够代表中国古代军事战争最高水平时期的秦汉时期,在这几个阶段的正史之中,“打仗斗将”事例与其他战争时期相比又要少的多。

这是因为秦汉时期所发生的大规模战争更多,比如秦灭六国、汉击匈奴这样的大战,可不是在一朝一夕之间完成的。

想要在这样艰苦卓绝的战役中取得胜利,集团性的作战方式,以及将军的战略战术,才是作战制胜的重要因素。

四合院之赤脚医生  作为黄毛,我有点过于不务正业了  闪婚老婆,竟是冰山美女总裁  我在诡界大冒险  重生之斗罗我是唐三妹妹  无名指的光环  重生之乘风而起  抄家前,先来一波零元购  冥界打工人?玄学的尽头是科学!  文娱之顶流艺术家  重回1998,小青梅是个粘人精  综穿之我只想过享福生活  他比我懂宝可梦  寻宝全世界  亮剑:我有一间小卖部  八零:锦鲤娇妻逆袭后带崽暴富了  世子爷,夫人又去传您谣言了  香珠儿  重生日常修仙  废材又怎样?我锻体成圣!  

热门小说推荐
神交系武道

神交系武道

关于神交系武道有魔女天真烂漫,五指一张,吸干百万神族精血。有独臂侠女刀客,一手飞刀,遥遥斩碎仙族祖庭。有穿着破败的叫花子,持一破碗,便敢冲上佛族灵山。有渴饮美酒的书生,醉里挑灯看剑,徒步丈量妖...

枪炮领主

枪炮领主

当神秘的精灵消失在永夜森林当远古的巨龙在洞穴中沉睡不醒当娜迦带着复仇的怒火走出魔鬼海域当巨魔与兽族还在四分五裂争斗不休当人类的英雄们逐渐凋零,帝国陷入混乱与此同时矮人的枪炮技术却已日渐成熟地精商人们的资产阶级意识也开始觉醒冷兵器与热兵器超凡侧与科技侧种族的冲突,文明的碰撞即将席卷整个世界的变革风暴正在酝酿之中而一位被现代灵魂穿越的领主发现自己正手握变革的钥匙如果您喜欢枪炮领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医妃火辣辣

医妃火辣辣

关于医妃火辣辣把衣服脱了。放肆!某王如煞神般厉声喝斥。某女无辜地举着银针爷,您不把衣服脱了,我怎么给你治病?治病?某王脸上面无表情,神态冷绝孤傲,然而,两只耳朵却悄悄地红得跟被火烧过似的。她是21世纪古医世家的传人,医术精湛,妙手回春。初到异世,面对以势压人的各路权贵,她决定抱上一条大粗腿,将医术发扬光大。他是本朝最惊才绝艳的铁血冷面冰王爷,手握重权,名震天下,却双腿染病,不良于行。他不近女色,视...

穿成赘婿暴君的恶毒前妻

穿成赘婿暴君的恶毒前妻

1V1双洁,甜宠人间夸夸机女主vs水逆少年男主。温南在一次任务中身亡。醒来之后,得了一个便宜系统。温南重生于江南一富豪人家。虽为嫡房长女却母亲早亡,父亲宠爱妾室。二房把握经济大权。原身性格嚣张,出了名的大草包。温南十六岁时,在温家在外面找了一个跛脚的男人给温南当赘婿。可是这个所有人都看不起的跛脚男人,日后会是这天下的君主…是一个暴君。十年蛰伏一朝破萤。宿主,你要好好培养暴君,将他培养成明君造福百姓。这样你才能安逸的活着从此温南开始了养夫君大计。夫君被人欺负,嘲笑,温南立刻回怼,叉腰护夫。暴君差钱。很好,她抢回温家继承权,扩展业物,赚的盆满钵满。给暴君当资金。夫君脚跛,她想办法找名医相救。夫君差什么她就送什么。暴君心里没有温暖,日后会大开杀戒。温南立刻给暴君送温暖,给暴君补衣服,嘘寒问暖无微不至。后来暴君成了一代明君,京中贵女个个虎视眈眈。贵女掩唇嗤笑,一介低贱商女,如何能配的上陛下,一股子寒酸。朝臣劝道,陛下天人之姿应该迎娶这天下德才兼备女子为后。可是那年轻的帝王伸手紧紧的拉着温南的手,深情道糟糠之妻不可弃。如果您喜欢穿成赘婿暴君的恶毒前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归来之前缘未了

归来之前缘未了

离去十年蹉跎岁月,归来已是勇者无敌。如果您喜欢归来之前缘未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总裁养成:惹到我,别想跑

总裁养成:惹到我,别想跑

帮了我,就要对我负责,一辈子。你是靠碰瓷才当上总裁的吗??她以为当年施恩不望报做了件好事,可这男人非但不领情,还对她处处算计。终于乐然忍无可忍道你给我滚!沈耀点头好啊,不过我只会在床单上滚,和你。当年被百般虐待的私生子,十年后却成为沈氏说一不二的掌权人。可如今有再多女人趋之若鹜,他心中也只容得下当初向自己伸出手的那个女孩如果您喜欢总裁养成惹到我,别想跑,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