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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的问题
绍原兄:
我也是一只“impulsive”骆驼,平常不很肯“出汗”而善于“动感情”,这只要看近几期的本刊上所发表的文字就可知道。你说我“太把‘礼’理想化了”,我是承认的。我所谓“本来的礼”,实在只是我空想中以为应当如此的礼,至于曾通行于什么时代,我不能确切回答,大约不曾有过这样的一个时代也说不定。总之我觉得千年以内是不会有的,却也不能说千年以前一定有过。我同你一样相信今日的生活法非由我们今人自己制定不能适用,不过这个名目“生活之艺术”(theartofliving)觉得大意与“礼”字相近,所以那样的说,这原是“理论”上的而非事实上的话。我没有考据癖,不去找也找不到历史的佐证,我的意思只是对于宋以来的道学家动了感情,想声明中国现在的生活法之不适当而已。我说“中庸”也是我理想中的“中庸”,即大胆而微妙地混和禁欲与纵欲,从信奉“了凡功过格”和“安士全书”的中国人看来,这乃是过激思想,——虽然实际也不过只有过激的骆驼腔。然而对于你的impulsiveness“或者要不以为然了吧”,那总是没有的事了。
承你荐举我作“礼部总长”,非常感谢。但我怕不能就职,因为我对于新礼的制作还一点都没有腹案,除了酒要一口一口的啜这一条以外,——其实这也还是“古已有之”的礼节。清宫改为礼部衙门,尤其不便同意,听说里边的南书房虽有石庵“刘大人”的匾,却比沈尹默先生的书斋,(并不是说沈先生的是书斋中之最小者,实在因为说的人如此举例,故我也照样的说,)还要小,所以我别无去行走之意。据我想来,还不如由你以次长代理部务,更为适宜;在我则弄到一个总长空衔,给人家叫叫,(中国的官衔是终身的,)也就尽够阔气而且舒服了。
来信提起周公,虽然我自信我的意见有许多的确可以比他“强”,唯所云“贵本家”则殊欠妥。照家谱的“谱”,凡姓周的必自称周文王之后,以自表其为“黄带子”,敝族却系例外。我家确有一函六本的家谱,卷首声明始祖无可考,只知道始迁祖于明正德间定居会稽竹园桥,到了我是第十四世;这位老祖宗本来是农夫,名——却已逸,所以只称他作“逸斋公”(=英文“anon”),到第二世才有真实名字可考。既然如此,我便不能冒昧承认周公为本家,致蹈高攀之讥,即使俗语有云,“五百年前是一家”,但没有人证物证,终是不足为凭。至于有人更以为北京的大银行家和福州的大军阀是我的本家,则寒宗无此光荣,更是万不敢当了。
表一表你对于生活艺术的意见的短文何时可以做好?我希望你能够早做。我还想一听你的对于《美的人生观》的批评。顺便问好。
十一月二十一日周作人
*刊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语丝》第三期,原文中江绍原来信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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