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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不适之后,丽云趴在马桶上合计,这孩子月份再大,恐怕就瞒不住了。她走出隔间,对着镜子仔仔细细整理了自己的头发,又补了一点儿口红,看起来气色好多了。
等到她回到座位上,白凤林笑眯眯地看着她,像一个认识很久的老朋友。说实话,他身上没有很明显的老人气,所以丽云对他也并不反感,她坐下来,低着头轻轻地说:「我愿意试一试。」
白凤林看起来很开心,从裤兜里掏出一个深红色的小盒子,双手递给丽云:「今天来的路上,去金店选的一点小礼物,请丽云不要嫌弃。」
丽云拿过来打开一看,是一个大金镯子,上面还有一个小马吊坠和一个小老虎吊坠,白凤林怕她不明白,细心地解释:「我听说你属马,所以给你加了这个小马,至于这个小老虎,是给你化太岁丶集福气的。你戴上看看,合不合适。」
丽云惊喜极了,但不想表现得太明显,合上盒子推脱了一下,白凤林一边劝,一边帮她戴上镯子,随后自然地夸赞道:「哎呀,太合适了,你皮肤白,戴金子真好看。好,好,没买错。下次咱们见面时,你穿喜欢的衣服来,咱们再去好好挑点项炼。」
这顿饭吃得很顺利,席间,白凤林讲述了他从重庆出发,沿着广西一直闯荡到广东丶深圳,再回到广达落地生根的故事,丽云听得津津有味,听到有趣的内容,就像孩子似的大笑起来。
午饭结束,丽云刚回到落脚的小旅社,李香云后脚就来了,正准备开口问结果怎么样,一眼就看到丽云手上的大金镯子,松了一口气:「好好好,谈成了就好,你就不用委屈在这小旅社里了。」
丽云把李香云引进房里坐下,取下金镯子,递给李香云,「姐,我知道我这事也不算光彩,这镯子你拿着,一是谢谢你帮我找这个路子,二是......」
李香云把镯子推回来,「傻妹子,你想啥子哦,我要你的金镯子干嘛,这可是人家给你的见面礼。我明白,孩子的事我绝对不会说的。至于白小满......她本来也做不长久,我听说她贮备回老家嫁人了。总之你放心好了,你过上好日子,我看着也高兴。」
丽云的心里说不出的滋味儿,她从未体会过这种来自于同性的信任和帮助,她动情地抱住李香云,眼泪止不住地掉下来。
李香云的身上有一阵熟悉的香味,丽云觉得自己好像在哪儿闻到过,想到店里本来就一直点着香薰,她也没再多想,在李香云怀里,痛快地哭了一回。
第十三章礼物(2)
和白凤林相处的日子比之前都要安逸得多,除了有些时候需要给他加加油丶鼓鼓劲,安慰安慰之外。但总的来说,犹如他自己所言,白凤林确实是一个生活健康丶规律的人。每天6:00,他就会起身,先到小区附近的公园打一个小时太极,然后从菜市买最新鲜的早餐和当天需要的食材回来。
他极少在外头吃饭,假如说有人请他吃饭,他更宁愿自己在家做。「自己做,放进去的是什么,盛出来的是什么,自己都清楚,你到饭店里去吃,厨师又不在你跟前做,拿不准让你吃下肚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丽云口味淡,他口味重些,他就把一样菜做出两个口味来,时常两个人的桌上有四五样菜,很少有连续重复的菜式。丽云虽说吃得满意,可体谅他毕竟是个老年人了,劝他不要这么讲究,他口头上答应着,第二天还是那么样的丰盛。
在和白凤林相处之前,丽云心里抱着的是「为了八千块钱眼睛一闭心一横」的决心,实际相处下来,才发觉白凤林并没有她所畏惧的「老人味」。他十分讲究卫生,也愿意打扮自己,每天都要喷上一点儿香水,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鞋子一尘不染......这一对比,倒显得丽云的生活习惯简陋多了。
这些还是其次,现在最重要的是给肚子里的孩子上户口。
丽云心虚,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李香云在一旁指导着,丽云撒了娇,又表达了想和他生个孩子的意愿,把白凤林哄到医院,查了一遍他的种子。白凤林虽然人老了,种子成活率还有57%,不能说百发百中,但有个孩子还是挺有机率的。
看到化验结果,丽云的开心写在脸上,她知道这事儿起码成了一半了。
过后的一段时间,丽云经常主动邀约,白凤林就像枯木逢春,整个人都昂扬起来了,红光满面,面带笑容,知道他和丽云这事的牌友们隔三岔五就拿这事打趣,白凤林也不恼。
他有什么可恼的呢,丽云乖巧安静,什么事都让自己拿主意,又没什么复杂的人际关系,最大的爱好就是逛逛商场丶看看言情小说,出门时间长的时候,最多也就是和李香云逛逛街吃吃饭罢了。他一眼都能看到自己的棺材板了,死前还能有娇妻相伴,他自然不恼。
更别提俩人好了刚俩月,丽云就真有了。
还是李香云把人送回来的,说是丽云吃饭的时候总想吐,李香云是过来人,带她去医院一看,孩子都四周了。
这可把白凤林美坏了,对着李香云千恩万谢,还给她送了两盒白燕,劳烦她多来家里陪陪丽云。那还用说嘛,李香云就算不想来,丽云也会求着她来——孩子实际已经八周多了,产检势必只能是李香云陪着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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