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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拿到那本书的时候,林薇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如果不是为了工作,她是从来不开电视机的,即使听电台,也只听深夜那些几乎没有人讲话的节目,杂志自然也不看。人间所有的喜怒哀乐都让她觉得与己无关,她是个没良心的男人。过了一阵,她坐飞机,出发去机场前想找本解闷的书带着路上看,无意间又看到那本杂志,随手拿出来翻了翻,恰好就看到宋缤写的那篇文章。
文章篇幅很长,分作几段,每一段介绍一个无国界医生组织的志愿者。前面两个都有名有姓,一个是公关经理,另一个是机械工程师,两个都是无国界医生组织的后勤志愿人员,只有最后一段写的是前线医生,花的笔墨也最多,但却是一个未曾透露姓名的人。大约是受访者的要求,文章的配图连一张侧面的照片都没有,只有一个背影,林薇却一眼就认出来,他是何齐。
她几乎立刻就合上书,倒不是为了藏什么东西,只是因为时间来不及了,她还得赶飞机。上了去机场的车子,她又翻开杂志,对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照片里的何齐正站在路边准备过马路,看街景就是在香港,他瘦了很多,皮肤晒得黝黑,头发剪得很短,几乎像是剃了光头,再长出了那么一层头发茬来,身上也没有她想象中簇新的白袍,而是一件颜色发白的牛仔衬衫,一条卡其布裤,脚上的一双网球鞋也是半旧了,所有这一切都让他看起来那么的普通,周围有许多人,若不是因为镜头虚化了那些面孔,没有人会觉得他是这张照片里的主角。
宋缤是在纽约大学念的新闻系,大约是受英语写作的影响,她的文字没有那种惯常的套路,读起来反倒有些翻译小说般稚拙感。
何齐那一部分的开头引用了一段童话:
“以前在我有颗人心而活着的时候,”雕像开口说道,“我并不知道眼泪是什么东西,因为那时我住在逍遥自在的王宫里,那是个哀愁无法进去的地方。白天人们伴着我在花园里玩,晚上我在大厅里领头跳舞。沿着花园有一堵高高的围墙,可我从没想到去围墙那边有什么东西,我身边的一切太美好了。我的臣仆们都叫我快乐王子,的确,如果欢愉就是快乐的话,那我真是快乐无比。我就这么活着,也这么死去。而眼下我死了,他们把我这么高高地立在这儿,使我能看见自己城市中所有的丑恶和贫苦,尽管我的心是铅做的,可我还是忍不住哭泣。”
——《快乐王子》奥斯卡王尔德
他浑身贴满金箔,有红宝石做的剑柄,和蓝宝石的眼睛。他像风标一样漂亮,只是不如风标那么实用。他总是那么快乐,即使在做梦的时候,都不曾哭着要过什么东西。林薇知道,宋缤是在暗示何齐出身不凡,她不确定宋缤对他的身世知道多少,只能惊叹于女记者的敏锐,哪怕曾经的何齐并不是真的那么快乐。
整篇文章里他说的话只有短短的一段,而且十分简白:
200x年,我还在医学院念书,那时的志愿就是毕业之后去第三世界做医疗工作,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无国界医生一些前辈的故事,深受影响,后来做实习医生时,就递交了申请信。当时很没有把握他们是否会接受我,因为我刚毕业,临床经验很少,是鼓起勇气才寄出信的,没想到他们还是接受了我。还没等到实习结束,我辞职离开医院,开始接受专门培训和准备课程,200x年,我在中非工作了半年,然后又去了安哥拉,就是这样。
宋缤问他:在非洲,你的工作是什么?
何齐回答:外科医生,但做的事情不能跟我的同窗相比,我只能做最简单的手术。
宋缤:能说一下医院的条件吗?
何齐:泥做的房子,经常停电,关键设备只能靠煤油和太阳能,旱季的时候可能没有水,
…………
林薇一字一句的将文章读完,翻回到开头,再读了一遍,然后合上杂志,不再翻开,感觉却好像何齐就坐在她对面,亲口告诉她这几年的经历。
半个小时之后,她登机,自上海飞往香港。宋缤在那里采访何齐,已经是差不多两个月之前的事情了,她不知道何齐是否还在香港,不过也无所谓,见与不见,于她并没有多少意义。两个多小时的飞行,她始终感觉心里有个微小的人蹲在地上哭泣,但外在的那个自己却是一滴眼泪都没有的。
她在香港呆了一周,很快发现不单是她一个人注意到宋缤的那则报道,有人猜到何齐的身份,开始有一些这样那样的八卦新闻,好的坏的都有。
坏的是质疑他加入无国界医生组织是否够格,sf要求志愿者有两年或以上的专业经验,而他还没完成实习就被录用,完全是因为他为该组织贡献了巨额的捐款。
好的则是继续深挖下去,发现这种捐赠从几年前就已经开始了,至今每年都在继续,金额相当于他做为华善堂最大股东的全部所得,而且sf的公关经理出来讲话,说一个救援任务大多为期三个月到一年左右,要求志愿者的参与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一般人的参与时间在半年到三年之间,而何齐已将sf视作终生事业,这才是他之所以被破格录用的根本原因,离开安哥拉之后,他的下一站是中亚的乌兹别克。
林薇又一次想起宋缤的隐喻,奥斯卡王尔德的快乐王子,更加清楚的体会到字里行间透露的强烈而悲壮的涵义——他舍弃他红宝石作的剑柄,他蓝宝石的双眼,浑身的金箔,铅做的心在隆冬里碎裂,最后难看的像个乞丐,而他宁愿牺牲自己,即便于事无补,也在所不惜——从前的语文课本里好像就有这么个故事,她小时候就曾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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