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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幸福的人送走了曹襄跟李敢,云琅就枯坐在大厅里,瞅着李陵与一干军官们将偷懒的军卒抽的哇哇叫。对这一幕云琅早就习惯了。如果是他初到长安的时候,面对这样的场面,可能会觉得不人道,很残忍。现在,他觉得是理所当然。军队本来就是暴力机关,干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事情,在这里讲仁慈,那才是对部下最大的不公平。后世之所以那么讲各种人的权力,那是因为人命在衣食丰沛的情况下,变得金贵了。这其实与大汉人对待奴隶的态度是一样的,只要金贵了,自然就会有很多的保护措施。如果发生饥荒,战争,再金贵的人命,在那个时候也会下贱的如同烂泥。由此,云琅得出来一个结论,那就是人千万不敢贫穷,贫穷才是这个世界的原罪。现在的世界还处在蛮荒状态中,人对地球的开发甚至还没有真正的开始。如果让大汉人,习惯了富裕的生活,习惯了在生活上,精神上高人一等的生活,他们自己就会自发的维护自己的生活,哪怕暂时失去了,也能根据基因中的记忆,重回巅峰!一个美好的早晨,会让大多数人有一个好心情,刘彻的心情并不好,连续熬通宵查验自己批阅过的奏章,是一件枯燥而且痛苦的事情。尤其是在其中发现因为自己懒散而产生的谬误之后,那种痛苦就尤为剧烈。毕竟,这些错误已经造成了损失,这些错误正在侵蚀他视作珍宝的大汉江山。“这些事情本该可以避免的……”人参粥的味道并不好,刘彻还是一勺子一勺子的吞下去了,他现在比任何时候都需要充沛的精力。阿娇叹口气道:“以前我很讨厌你看歌舞,现在,我倒是希望你能去看看歌舞,哪怕在荷塘边坐坐也好,六月天的荷塘美不胜收啊。”“我的错啊,总要弥补一下,来不得半点懈怠。”也只有在阿娇面前,刘彻才会说出这种认错的话。“我在墙壁外边堆积了很多的冰,给你准备了一个可以拥被高卧的好环境,吃过饭,去荷塘边走走,然后就好好的睡一觉,把精神养回来才是正事。总用人参之类的虎狼药物支撑,会吃出毛病来的,这不是长久之计。”刘彻沉默不语,阿娇见他吃完了饭,就强行将刘彻拽起来,刘彻才站稳,就觉得头昏眼花,靠在阿娇身上休憩了片刻,才瞅着屋外的荷塘道:“原来,荷花已经全开了……”阿娇温柔地道:“自从长门宫有了荷花,你每年在荷花盛开的时节来这里小住,有时候看荷花会看的入迷。”刘彻来到窗前,让宫人拉开了纱幔,背着手看了一阵子盛开的荷花就对阿娇笑道:“我们去划船。”阿娇立刻来了精神,娇笑道:“就我们?”刘彻朝四周瞅瞅有些厌恶的道:“要那么腌臜之人做什么!”说完了,就大步流星的向外走,阿娇连忙提着裙摆跟上,与刘彻成亲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独自泛过舟。兰舟就在荷塘边上,刘彻跨上轻盈的兰舟,眼看着船摇晃起来,隋越的心就一阵阵的发紧。荷塘四周已经站立了很多水性超绝之辈,皇帝不要人跟着,这是皇帝的命令,可是,这种命令隋越从来都没有遵从过。阿娇调皮的跳上兰舟,兰舟摇晃的更加厉害,随着阿娇的欢笑声,刘彻也难得的笑了出来,只有隋越恨不得将阿娇碎尸万段。皇帝自然是不会划船的,逞强划了几下,发现在他的操控下,这艘兰舟只会原地打转,只好不快的将操控兰舟的任务交给了阿娇。阿娇轻轻地搬动船桨,兰舟就笔直的滑入荷花深处。刘彻干脆靠在船头闭上眼睛,口鼻间全是荷花散发出的清香,他很想探出手去采莲花,却想起莲花的杆子上有刺,忙不迭的收回手。“您就靠在船头睡一会,妾身给您唱歌听。”刘彻唔了一声,就将双手抱在胸前,他真的已经很累了,这才闭眼,就不想再把眼睛睁开。“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阿娇的声音不错,唱的虽然不好,却因为词曲有趣,此时唱来自然别有一番趣味。“溪亭在什么地方?你什么时候去的?”刘彻听得入迷,见阿娇唱完,就问道。阿娇叹口气道:“妾身那里去过啊,不过溪亭就在太学,哪里有老大一片洼地,被溪水糟践成了烂泥地,曹襄就引渭水灌水进去,变成了一个不小的湖泊,几年下来,已经成了上林苑的盛景之一,常有文人墨客在那里吟诗作赋,最是风雅不过。妾身早就想去了,只是不得闲,这才辜负了美景。”“曲子词很有味道,谁作的?”“曹襄作的,记录他跟云琅,去病,李敢一群人去溪亭游玩的状况,妾身觉得不错,就作成一首歌,想着等您有闲暇时间了,就一起去溪亭游玩,到时候妾身再拿出来,让您吃惊一下。”,!刘彻闭着眼睛嘟囔道:“朕每日衣宵食旰的勤政,他们的日子倒是过得快活。”阿娇笑道:“人家的差事做完了,自然可以乐逍遥,您的差事永远都没有做完的时候。妾身也不再说让您休息的话了,知道说了也是白说,一人肩负天下之重,您要是清闲了,天下人就会遭殃了。“刘彻也不作答,只是调整一下睡姿,上午的阳光晒在身上暖和,此刻的他懒洋洋的,提不起半点精神。耳听得刘彻传来平稳的呼吸声,阿娇扳动船桨的动作就更加轻柔了,她忽然觉得刘彻很可怜。专心于工作的人自然是幸福的。金日磾就有这样的感觉,将刚刚看完的一本书小心的合上,检查了一下书本,发现这本被他看了两遍的《农学考》边缘并没有起毛卷起,就细心地将书本放回书架。眼看着云氏浩如烟海的藏书,金日磾恨不得一天都吃住在这里,如果可能,他甚至老死在这里。每看一本书,他就觉得自己的眼界就宽了一分,每读完一本书,他就深恨自己为何要在蛮荒之地浪费那么多的时间。就在金日磾靠在窗边,瞅着云氏书房外的柳树感慨的时候,一群小少年风一样的追着一头老虎从书房边跑过。他们笑声是如此的清脆,以至于屋檐上悬挂的风铃也为他们的欢乐发出清脆的鸣响。金日磾非常羡慕这些孩子,因为这些孩子可以正大光明的坐在另一间守卫森严的书房里听世上最好的先生讲课,而他只能留在这间最初级的书房里,即便是有了疑惑,也无处求教。很多次,隔着荷塘,他看着那些孩子心不在焉的听云琅讲课,他就恨不得以身代之。窗外的水塘倒映出他的身影——一贯的高鼻深目……想到这里,金日磾就叹了口气,目光再次落在书架上,最上面那层就不用想了,没有人带路,没人能看得懂那套《算学初阶》。那套书才是这座书房里最有价值的一套书。是真正的属于西北理工的学问,这一点金日磾很早就知道了。他甚至记得云琅当初给他介绍这本书时的情景。“你是匈奴人,最好的时间里学会了牧羊放马,错过了学习这些学问的好时机,现如今,年纪大了,就学不来这套学问,即便是强行学习,效果也不好,这门学问学不到深处,基本上用处不大……你大致了解一下就好……金日磾身为匈奴人,在大汉早就习惯了别人的冷嘲热讽,哪怕是明面上的羞辱他也不是没有经历过。唯有云琅这种极度无视的态度,让他心痛的几乎碎裂。他已经不知多少次拿下来那套《算学初阶》,也不止一次的翻看过……只可惜,真的如同云琅所言,他看不懂,他甚至不认识书里面那些奇怪的符号。翻遍这本书他都没有找到介绍这些符号意义的文字。他知道,这是云琅有意为之。云琅不愿意西北理工的学问彻底的流传出去而专门设置的一个小小的门槛。就是这个不起眼的小门槛,将一心求学的金日磾死死的挡在学问的大门之外,不得寸进!:()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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