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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先总是白殇殇约的柳菲菲。这倒不是说白殇殇有多欣赏她,而是她能给白殇殇带来安全感。
白殇殇是竞争意识很强的人,她认为现在是大争之世,所有人都在奋力踩着别人往上爬,作者也好,女人也好,都在靠自己的本钱争抢更多的资源。当一个作者放下了笔,一个女人结了婚,她就等于退出了竞争。她变成了一个看客,一个没有野心的人,全心全意养儿育女、相夫教子——柳菲菲刚好两个都占了。所以白殇殇喜欢跟她在一起,这就跟人们喜欢跟毫无危险的宠物待在一起是一个道理。她不会跟你争抢什么,而且是一个好的倾听者。
所以两个人之间的谈话总是以白殇殇为中心。白殇殇经常炫耀自己;有时候抱怨,这抱怨也带了一点炫耀;偶尔关心柳菲菲的生活以维系她们的友谊。
一般人是受不了白殇殇的这种自我中心主义的,但是柳菲菲性情平和,温柔大度,从不为对方的失礼动气。而且她最开始接受白殇殇的示好,还出于一点奇怪的癖好。作为一个作者,她免不了对剖析他人的内心有格外的兴趣,因此很容易原谅旁人的缺点。在白殇殇滔滔不绝的时候,柳菲菲早已对她的虚荣、骄傲、自卑、焦虑有了充分的了解,对她产生了近乎于悲天悯人的同情——这个女人,她内心是多么不安与脆弱!当你完全了解一个人的时候,你总是不容易责备她的。
日久生情,友情也是如此。
这对塑料姐妹花的性情如此相反,然而一个出于寂寞,一个出于怪癖,竟相伴走过了十年的青春。如今,白殇殇需要柳菲菲胜过世界上任何人,自私的她也不吝于关心对方,真心实意地为闺蜜担心或高兴;而不论白殇殇有时候表现得有多婊里婊气,柳菲菲都不会嫉妒她或者瞧不起她,只会担心她怎么还没嫁出去。
这次也一样,白殇殇罗里吧嗦谈起自己目前面临的困境,柳菲菲听完,提醒她道:“叶瞬还不错。”
白殇殇不以为然:“他太漂亮了。”
“结婚后他就胖了。”柳菲菲推了推眼镜。
白殇殇:“……”
白殇殇:“那我还是希望他永远年轻漂亮。”
正好这时候手机响了,是叶瞬在qq上敲她。白殇殇留着qq的消息通知,只允许推送叶瞬的消息,因为这关系到她下个月能不能吃上饭。叶瞬告诉她说,《浩荡纪》的项目联系了三个作者,要先写大纲和一万字比稿才能签合同。白殇殇瞬间像泄了气的皮球,她讨厌竞争。
“现在我要去做枪手。”白殇殇心烦意乱地丢掉了手中的筷子,“五年之前我写一本书就有20万的版税,五年之后10万块钱没署名的著作,我还要去跟人抢。”
“我一年工资也就12万。”柳菲菲平静道。
白殇殇没有再说话,但她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我们俩怎么好相提并论,我是个作家,我还长得那么漂亮。
柳菲菲安安分分地扮演着sheldon身边的lenerd:为什么突然diss我?懵逼,无奈,又习惯。
“关键是这个项目我可能根本做不了。我是个青春校园文作家,怎么写得了十洲三海?”白殇殇头痛道。她想借《浩荡纪》勾搭徐静之,替代四海纵横做他的女神,但是她也意识到自己写不出来。
柳菲菲猛地抬起头来:“十洲三海?”
“嗯。”白殇殇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滔滔不绝地把全部情况合盘托出,“找枪手的是四海纵横的书,京宇要找人续写《浩荡纪》。”
“为什么?”柳菲菲蹙起了眉头。
“因为连城的少东家说要看到《浩荡纪》结尾才同意投资……”
“四海纵横为什么不自己写?”
白殇殇还没有见过闺蜜那么激动,耸了耸肩:“他死了。”
当啷一声,柳菲菲手中的筷子落在地上,脸色一瞬间变得惨白。白殇殇安抚地摸了摸她的手,发现她在轻微地颤抖。
“怎么了?”
“他……他什么时候死的?”
“不知道。不过大概是《浩荡纪》上一次更新的时候,有好几年了吧——你认识他?”
柳菲菲没有说话,那之后也没有说话,直到她未婚夫过来把她接走。白殇殇这时才想起她这个闺蜜曾经也是在龙吟论坛上写玄幻文的,可能和四海纵横有什么渊源。她后来在微信上询问了柳菲菲这件事,但是柳菲菲没有回复。
白殇殇情商不低,只是面对自己人时忍不住放肆任性,现在她的自己人出事了,她的情商立刻上线,意识到她可能踩了闺蜜的雷区。她把这事儿记在了自己的手账里,还剪了段“立入禁止”的胶带纸高亮,决定先给闺蜜一段时间缓冲,然后找时间跟她好好谈谈。
不过现在,她当务之急是硬着头皮去看《浩荡纪》。她讨厌竞争,可是没办法,为了她那勾搭徐静之的宏图伟业,她不得不去尝试她原本一辈子都不会碰的题材。
第40章来自编辑的职场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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