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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赶飞机,四点不到我们就起床了。城市还在冬日里安眠,手机闹铃聒噪得像能把听觉神经撞伤。我一巴掌拍停闹钟,眼皮都没撑开就四肢并用地从床上爬了起来,拿过帽衫往头上套。
池易暄起得比我还早,正在卫生间洗漱,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在没有闹钟的情况下,三点半就能醒来。我睡眼朦胧地走到洗手台边,将正在刷牙的他往一边挤了挤,我们的目光在镜子里交汇,他转过头来上下扫视我,嫌弃我邋里邋遢。
我说我们是去见爸妈,又不是初创公司搞投资。他不听,起床后还特意洗了个头。
我和我哥的穿衣风格一向相反:他是极致精致,我是极致休闲。虽然恋爱、同居了,但是这并不代表者我哥会为了我将自己的衣柜划分出一块。双十一时我买了个移动式衣架,组装好后放在客厅。平日里除了和我打游戏,池易暄的娱乐爱好就是对我的服装发表锐评,在他看来我就是一非主流。
非主流这个词还算好听,我哥的原话是“哪来的小痞子”。
韩晓昀送我的新年礼物是一双黑色洞洞鞋,听说是近期潮流,我没看出什么特别之处,穿它主要是方便,可池易暄却被它丑晕了,说我要是穿这个回家,就把飞机上的座位和我调开。
难得今天他穿得十分休闲,一件oversize的灰色帽衫,胸前印着几个看似随机组成的大写英文字母。在妈妈爸爸面前,我们不需要伪装。
坐上出租车时,天还没亮,月亮高悬在夜空。池易暄正在检查身份证、钱包等私人物品有没有带齐,没来得及完全吹干的头发略显凌乱,发梢卷翘着,配上他那件灰帽衫,一下就有了学生味,好像为了赶早八的课,洗完澡就急着去第一排占座的好学生。
“你穿这套还挺好看,显得特年轻。”
池易暄看向我,“什么话?你哥本来就年轻。”
我喜欢他自许我哥时傲然的神态。
终于到达机场,目之所及全都是人。黑夜在落地窗外延伸,四面八方的led灯将机场内照得如同白昼。我们各拿一只行李箱急匆匆地往队伍里钻。过安检时,池易暄从行李箱里拿出了他的工作电脑,我则从随身携带的黑书包里掏出一只单反相机,小心翼翼地放到传送带上。
他瞥了一眼,“哦?新爱好?”
“嗯。”
过了安检,再将相机与镜头轻轻收进书包。我没好意思告诉他,年后估计还有几个包裹要发,都是我新买的镜头,到时候还得麻烦他去前台领取。
我将自己的靠窗座位让给了他。飞机准时滑行起飞,信号格逐一消失。他戴上一只黑色的头戴式耳机,然后将帽衫帽子戴上,闭上了眼。
不知道他现在正在听什么,如果是非头戴式的蓝牙耳机就好了,那样的话或许他会愿意分我一只。
小小的舷窗外,太阳升起来了,我抻直脖子朝窗外看了一眼,又忍不住去观察他。
金色天际线像副古典油画,他睡着了,脑袋自然下垂,双臂习惯性抱起,给人一种他在沉思的错觉。额前的碎发不听话,坐出租车时他不停用指尖拨弄它两下,局促得好似自己刚做了发型,还处于格外注意新形象的适应期间。后来进了候机厅他就懒得弄了,任凭那几缕碎发桀骜地外翘。
海面被风吹皱,像加热过头的牛奶上浮动的奶皮。他变成了油画的主角,小憩的缪斯。
我将单反从座位下的书包里掏出来,再将它举高,镜头对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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