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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就在这小镇住了下来,秦明浩极力邀请我去他家,我谢绝了,因为我这人有点社恐,别看跑业务的时候也呜呜渣渣的,那都是被逼的。
实际上,我是一个能不说话就不说话的人,能不见陌生人就不见,能一个人待着,就绝不出去凑热闹,除非对方是很熟的朋友。
以前年纪小的时候,我还没发现自己这个毛病,现在年龄大了,就越来越喜欢安静。
所以我在小镇独自找了个宾馆住下,环境也就那样,我让老板换了套新床单,也就凑合着住了下来。
其实,我为什么没去秦明浩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的小说存稿已经快要告罄了。
如果去了他家,这一晚上肯定要被他缠着各种问,我倒不是排斥跟他交往,紫虚道长的药还要靠他呢。
但问题是,如果今天晚上再不写,明天就要断更了……
我住进宾馆之后,天刚刚黑了下来,我便心无旁骛的打开电脑,开始勤奋码字。
或许因为时间太紧张,我这次把潜力发挥到了极限,一个小时就写了三千字,两个小时六千字……
不得不说,写小说真的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比算卦有意思多了,起码没人跟我抬杠。
但是这种高强度的码字速度,两个小时下来我就有点缺氧了,毕竟大脑高速运转,脑力劳动其实也不比体力劳动轻松。
于是我就揉揉眼睛,起身休息,打算去喝点水。
然而,就在我起身的一瞬,眼前忽然花了一下,发现身后的床上,好像躺着一个古装美人。
这古装美人身上穿着很简单的衣服,躺在那的姿势也很撩人,玉体横陈的,一双眼睛勾魂摄魄一般望着我。
不过,这感觉也就是一瞬间,当我定睛再看的时候,床上就什么东西都没有了。
哎嗨哎嗨哎嗨呀???
这是个什么玩意???
莫非是老天爷看我太辛苦,给我派个女鬼解解闷?
还是说,这山林间的什么妖物,相中我哈尔滨吴彦祖的绝世容颜了,大半夜的要来跟我相好?
不行不行,我是有原则的人,就算现在庄雨薇不咋管我了,我也不能干这种事。
于是我往周围瞅瞅,在心里默默地喊了句。
“快跑,淘气,花姐,老常大哥,你们几个嘎哈呢?”
念头刚起,脑海里就浮现出了黄快跑的样子,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跟我说道:“咋滴啦,睡觉呢。”
这次出来,还真是许久没跟他们聊天了,看到他憨态可掬的样子,我不由笑道:“你们不能这么早就睡呀,这才十点多,刚才屋里来了个什么玩意,忽悠一下子没看清,就看到腿挺长,挺白,大眼睛双眼皮,脸上好像还有两个小酒窝……”
黄快跑撇了撇嘴:“啧啧啧啧,你这是没看清吗,你害想看的咋清楚?再看两眼衣服都快让你看没了……”
我理直气壮地说道:“那不得知己知彼么,才能百战百胜,我又不知道这是个什么玩意,忽悠一下子就出来了,万一是什么妖魔鬼怪,你们得护着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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