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章:王者pk,选了一条最难的路!
夏之雨,高,本就是音乐专业出生,创作能力也很强,在学校的时候就是个小明星。
后来在说唱类节目获得了前三一举成名,但圈子还是太小,粉丝不够多。
这次来到了天朝好声音这个舞台,就是想一炮打响自己的名声,夺得冠军,正式出道。
原本一切进展都在掌握之中,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姜城!
这一战,攸关夏之雨职业生涯的生死!
要知道,如果这场输了,那接下来都没镜头了,直接就回家的。
他可不想在被导师选中的情况下依然回家,那也太扯了。
所以夏之雨只得拿出,后面比赛要用的歌曲—《烈焰》这个杀手锏希望能炸裂全场!赢得胜利!
而《烈焰》是一首难度满心星的飙高音的歌曲。
是当年夏之雨在校园时期创作的一首歌,就是凭借这首歌,收获了第一批粉丝。
也就是因为这首歌,正式的开启了夏之雨的歌手生涯。
而这首歌,经过这么些年,反复的修改,反复的推敲,将歌词优化,将情感饱满,再加自己的嗓音条件,可以说如今这首歌是个王炸单品!
看来这一次夏之雨是放大招了!
“夏之雨,加油!”
“我爱你,夏之雨!啊~”
“是《烈焰》吗?我就是从那个时候喜欢他的!”
“夏之雨加油!夏之雨必胜!”
现场夏之雨的粉丝,一片欢呼!
由此可见,夏之雨热度还是蛮高的!
在姜城没有出现之前,夏之雨可谓是全体导师最看好的一位选手了!
可姜城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切。
夏之雨这一战,不成功便成仁!
前奏开始响起,夏之雨的粉丝也挥舞着手中的荧光棒,给他助威!
就连原本是姜城的粉丝,也都觉得夏之雨的《烈焰》很有感情色彩,声音也极具渲染力,又是难度超高的高音歌曲。
夏之雨的这首歌嗨爆了全场!
就连导师李容浩等人都听得津津有味,连连点头,示意唱的不错!
李容浩既开心又忧愁!
开心自己有如此优秀的两名大将,又烦恼,无论是谁获胜,自己都将损失一名大将。
但对于谁去谁留,李容浩心里很是纠结!
而台下的观众则是一样的心情!
偏执辞爷很放肆 逆流万界从诛仙开始 我在斗罗当红娘 别骂了朕错了 偷闲小舍 淮左佳处竹亭亭 本是玩家的我却被当成NPC 温先生,撩表心意 盗墓:最后的天师 网游:从超神天赋开始 穿越年代:千金娇娇她只想暴富 蓁蓁误我 妖娆王爷灵犀妃 穿书后这剧本我不演 开局退婚女帝,居然听到她的心声 我被系统坑到怀疑人生 我真没想当歌手 重生影后做军嫂 斗罗:瑞兽麒麟,银龙王的夫君 网游之仁主
一夜醒来,穿越成了秦武王大王,该举鼎了不对呀,历史记载,臣子们不都是应该劝阻我不要干这样的傻事吗,怎么这会变成支持了?秦武王举鼎绝膑而亡,难道寡人就是被他们不行,我不能干这样的傻事赢稷,你离得那么远,就不要使坏了赢壮,好好做个乖弟弟不行吗,非要造反还要甘茂你,寡人对你不薄啊,你良心何安我不就是因为平时放荡了一点吗,你们就要废了我,立新君!不行,寡人要反抗怎么着,还有六国谋秦,内政不清,外敌虎视眈眈寡人就只是一个医生,一个爱好历史的医生,寡人难啊!如果您喜欢我在秦国做武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神奇的医术令达官贵人们趋之若骛炽烈拳打得流氓痞子闻风丧胆霸道无耻的性格又让那些大小美女们又爱又恨好吧!我承认,我就是那个美貌又多才的神医方天!面对患者,本神医从来都是一视同仁的。...
在咖啡馆打个工能被人怨恨捅死的阮素,突然被系统告知她需要在各个位面完成任务才能消除身上的怨念值。为了消除身上怨念值,阮素不得不苦兮兮地过上打工人的生活。穿越各个小世界消除男主们快爆棚的黑化值,还要小心其他主角团的人盯上她。只是一穿进来,阮素就要暴走了。这些原主都是怎么回事,没事惹了男主就跑,让她一个人来当背锅侠!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面对黑化的男主们,阮素只能硬着头皮消除黑化值。她本只是兢兢业业地在系统的安排下做任务,结果本该对女主死心塌地的男主们,个个都移情别恋了!阮素我只想快点搞完任务回家恰饭,大佬别那么认真啊!1v1如果您喜欢戏精女配真不想抢男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她是掌六界战事司八方众神的司神殿之主,不幸殒身于万年前的神魔大战中,只余一缕不见其形的神魂于天地间飘荡。万年寂寥时光,但有一个人,她总也不能忘。那夜,她终于壮起胆子,飘进了他的云被,却猛听一声炸响,堂堂神界战神自此沦为了一个忘却前尘的祈神山废柴失去意识之前,她只有一个想法诚然是色字头上一把刀,刀刀致命!如果您喜欢为神明折腰,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当末世来临,人类成为整个星球上最为弱小的生物,要想要在夹缝中生存,就需要与天争与地斗。作为一名拥有系统的人类又将如何在这个末世中将整个世界搅得天翻地覆呢如果您喜欢末世之宠物领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古尘一觉醒来,成了一个原始部落的小族长。你说部落的祭神年年都要吃掉十个祭品?外面凶兽横行,百族为尊?开玩笑,堂堂人族,竟然沦为各族圈养的奴隶?古尘挥剑对着蛮荒百族怒啸我人族,永不屈服,杀我一人,诛你全族!以百族之血,铸我人族不朽英魂!本书群号,部落1号群(423143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