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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一等一的稀罕物。
但给出这么珍贵的一样的宝贝,面前的青年竟然不见一丝心疼,到底是家底丰厚,还是……守城门的男子来不及细想,就听他犹如月下拨响的十六弦琴声音响起:“既然值得三万灵石,那你再倒找给我二万七千灵石。”
声音平静,透着股让人没来由信服的理所当然。
守城人:“…………”
他眯起混浊的眼珠,露出一口整齐白牙:“阁下说笑了,天镜城可没有这样的规矩。”
半晌无声。
就在守城人以为他退让的时候,那声音又不紧不慢地响起了:“是么?可是我记得沈怀之是个最守规矩的人。”
听他叫出“沈怀之”的名字,守城人的脸色顿时一变。在北荒,敢直呼天镜城城主其名的人绝对不多,甚至大部分名不见经传的人都只知道天镜城城主姓沈,而不知他的真名。
守城人也是无意间听见那位新夫人喊过一嘴,才牢牢记住。
而且沈怀之确实是个极其讲究“规矩”的人,当然,他只讲自己制定的规矩,别人如果破坏他的规矩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就比如进城要交六千灵石,多一块少一块都不行。城主新婚大喜,进城的灵石对半折,那三千灵石多一块少一块也绝对不行。
多了少了,就可能要以命来抵了。
凤凰骨价值三万灵石,入城只需要三千,那剩余的两万七,一分不能多收。守城人动了动嘴,他本以为面前这人初来乍到不懂规矩,才想昧下这一大笔钱,没想到他竟然认识城主!
“阁下说的是,是我记混了。”他说着将那枚凤凰骨戒指双手捧着交还过去,“聊表歉意,这三千灵石就让我代出,当作是给阁下的赔罪。”
守城人虽然每日过手的灵石数额巨大,但是天镜城内一纸一线都价值千金,花费极多,他能攒下的也不过几千灵石,一下子给出三千,简直要去了半副身家。
谢归慈没有接:“不用。戒指你留着,给我两万七千灵石就成。”毕竟他进了城,还需要别的花销,总不能回回都你来我往地扯皮,不知要耽误多少花销。
至于戒指,到时候离开北荒去沈怀之那赎回来就是。
守城人不敢多言,战战兢兢换了两万七的灵石给他,自己又添了三千,凑作三万整数。谢归慈这回也没有拒绝,若是拒绝了反而叫人心底不安。
况且三千灵石,买个教训足够了。
*
*
一进城便觉得天镜城内与外面截然不同,地上铺着整齐的石砖,建筑也端正分明,白墙碧瓦,竟然有些神似中原的风貌,但街道上的人却没有中原的城池里那么多。
倒也正常,三千灵石,也不是个个都出得起。谢归慈想了一下,毕竟在渡越山上,掌门的嫡系弟子每个月也只能分到十块灵石。
只是他上回来的时候,城内还不是这副模样,他又仔细瞧了瞧那些建筑的模样,粗中有细,并不是一昧的中原的玲珑精致的风格,反而有些相似西洲那边的风格。
街道两侧更是张灯结彩,红色的丝绸缎带铺开在屋檐下。北荒很少见这么艳丽的颜色,因为资源的匮乏,丝绸还是红色染料都需要不远万里从中原运进来,而一路上可能出现的妖物猛兽、极寒酷烈的气候都可能让有宗师高手护送的队伍无人生还,连同那些中原的锦缎、瓷器一同埋在风沙下。
北荒的红色,更多来自被刀锋割开的喉咙里,喷溅出来的滚烫血液。
中原丝绸的红色,太柔软太轻薄。
谢归慈看了半晌,才想起来守城人说过的“城主大婚”,如此盛大的布置,想来沈怀之对这位夫人应当是极为上心的。这合该是件喜事,如果不是时机不对,谢归慈必定要上门讨杯喜酒喝。
不过眼下,他无心探究沈怀之的新夫人是什么样的绝世美人,盯着手中毫无动静的金色铃铛,缓缓地、凝重地蹙起了眉头。
慕蘅来的气息竟然在他进入天镜城之后忽然消失了。
他的心沉下去,随后仰头看向城中最高处、最富丽堂皇的建筑。那是天镜城的城主府,也是沈怀之所在的地方,如果他还是江灯年的身份,自然可以提出请求,请沈怀之帮忙找人。
但是偏偏他现在是谢归慈。天镜城的城主可不会吃“鹤月君未亡人”这种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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