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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七章 翁婿(第1页)

三月的河西大地,万物复苏,融化的雪水让土地湿润而肥沃,每年的春耕时节对于生活在和吐蕃接壤边界的大唐百姓们来说,大体上是一年中最太平的时候,因为蕃贼不会在这个时候来侵扰边境。

“那些吐蕃人口中说着什么和大唐是甥舅之国,可是年年秋高马肥,他们便要扬鞭策马,挥刀从高原上冲杀下来四处劫掠……”

穿着身黑袍的王忠嗣手中马鞭指着那些在农田里辛勤劳作的农人朝身旁的女婿感叹着说道,“我年少的时候只想着和蕃贼厮杀,好为死去的阿耶报仇,别人不敢打的仗,我敢打,别人不敢冲的阵,我敢冲!”

“后来世人说我勇略过人,所以能以一敌百,以百破千,可那时候我根本没想过那么多,只是想着杀光面前的每一个蕃贼,我能活下来也许是阿耶和死去的将士英灵在庇佑着我吧!”

沈光在边上听着丈人的回忆,自从离开长安来到武威城的这大半年时间里,这位丈人几乎把所有的心血都用在了研究怎么打这一仗上,原本只有大略地形而十分粗糙的沙盘如今已经变得十分详细。

比起去年时,王忠嗣显得苍老了不少,可是他的眼神却亮得很,“知道吗,圣人当初命我攻打石堡城时,我是十分不愿的,因为我知道大唐纵然打赢这一仗,可是付出的代价太大,如果没有余力乘胜追击,就算拥有石堡城,也不过是又一个十年的休战期,可大唐的国力还能继续支撑五十万边镇大军吗!”

“可是如今我看到了灭亡吐蕃的希望,这一仗是我最后的领军之战,我不但要拿下石堡城,我还要率领大军马踏逻些。”

从马上跳下,王忠嗣抓起道旁田地里的泥土,“河西的土地肥沃,如果没有战争,那些活下来的百姓都应当儿孙满堂,这路边应该有光屁股的小娃娃跑来咱们跟前打闹嬉戏……”

“大人,那一天总会来的。”

沈光沉声道,他这位丈人少年时就离开长安城,追寻着战死父亲的足迹在青海湖年复一年的和吐蕃人厮杀,从勇冠三军的少年猛将直到如今手握四镇大军的无双统帅,他经历了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

他曾见到这位丈人布满刀伤箭疤、伤痕累累的身躯,所谓的百战百胜背后,是无数次和死神擦肩而过的凶险。

“是啊,那一天总会来的。”

王忠嗣喃喃自语道,然后他揽着身边女婿的肩膀,翁婿两人就那般随意地坐在了田垄边,“沈郎啊,打完这一仗,你真的要去碎叶镇吗?”

沈光沉默了下来,他明白这位老丈人内心里始终是希望他能够接替他坐镇河西的,纵然口中喊着要马踏逻些,可是吐蕃若是如此容易灭国的话,也不会和大唐打了近百年的漫长战争。

只要自己愿意,大可以在安西军刷上几年资历,然后他就能同这位丈人一般身兼四镇节度使,最终完成对吐蕃人的灭国之战。

可是沈光心中清楚,夺还石堡城后,大唐只需继续修筑堡垒,步步为营,蚕食紧逼,吐蕃的衰弱将无可将无可避免,根本不需要冒险发动灭国的大战。

至于安史之乱,在杨国忠堪当大任,他这位丈人和老上司在朝为相的情况下,他不相信安禄山还有胆子敢发动叛乱,就算安禄山最后还是反了,他也绝无机会打进潼关。

“大人,大唐如今占据了广袤的疆域,可是那些臣服于大唐的藩国里,从不乏野心勃勃之辈,突骑施、拔汗那、葛逻禄还有回纥,他们纵然表面上恭敬,可是只要大唐一旦势弱,他们必定会反噬,这是千百年以来这些草原蛮族无法更改的天性。”

“只有将这些蛮夷的国家、部落还有那些粟特城邦全部粉碎,让他们说大唐的语言,穿大唐的衣服,过大唐的习俗,直到他们以身为大唐人而感到光荣,大唐的盛世才将永固。”

看着面前的女婿眼神里有着莫名燃烧的火焰,王忠嗣想起了二十多年前那个离开长安城时立志要灭亡吐蕃的少年,不由笑了起来,他终究还是无法说服这个和自己如此相似的女婿啊!

“既然沈郎有这样的志向,那便放手去做吧!我会等着在长安城听到你灭亡突骑施、拔汗那、葛逻禄的捷报!”

王忠嗣起身间说道,然后他看向了远处在田地间耕作的农人,“我曾听说碎叶镇的土地肥沃,河流众多,你日后可是要好生经营啊,说不定大唐以后真的会像你说的那样,需要让无数的百姓远赴异乡……”

闲谈间,翁婿两人翻身上马而去,回到武威城后,王忠嗣便再也不提沈光日后接任他四镇节度使的事情,这位开元末以来已经是大唐第一名将的统帅将全部精力都用在了战争上。

对于沈光来说,大唐对吐蕃的战争早已开始,哥舒翰、李光弼和安思顺他们拿下三处阻遏吐蕃人援军的要害之地修筑堡垒时,就已经是全面战争了。

在凉州境内各地将养年余的陇右、朔方和河东三镇的十余万大军,在王忠嗣的指挥下,在这个春天开始主动越过边境线,向着接壤的吐蕃国内的那些部落及其附庸国发动了袭击。

短短一个月内,战火燃遍了绵延两千余里,而自从成为统帅以后就以宽厚治理边境地方的王忠嗣再次成为了二十多年前那个让吐蕃人恐惧不已的嗜血疯子。

沈光在河西节度使衙门里,看着如雪片般从各地发回来的战报,亦是震惊于自己这位老丈人的狠辣,十余万大军以千人为单位,五千人互相呼应,组成了二十多个军团在吐蕃境内肆虐,大半个月时间几乎将吐蕃人在边境的部落和堡垒横扫殆尽,高于车轮者全部斩首,剩下的则被押回武威城,成为了官府的奴隶。

这些以健壮的妇人和孩童为主的蕃奴,在西市的价格比之牛马都不如,吐蕃女子大都身材壮实、手脚粗大,没有什么贵人会买回去当侍女,换了以前这么多的蕃奴会被那些贩奴的胡商以极低的价格入手贩卖到遥远的北方,草原上的小部落有的是娶不起妻的光棍,在那里她们可以换回马匹牲口。

只不过沈光这回却吃下了所有的蕃奴,安西也好,碎叶也罢,都是极度缺乏人力的,这些死了丈夫父兄的蕃奴也不过是些可怜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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