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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吊打(第3页)

说起来,上次要不是被身边两个小姐姐监视的太厉害,他那一次亚洲行就不会只在系统粉丝榜上增加两个日本小姐。

这次去北京,就可以联络一下上次在北京跟他一块拍广告的那个花瓶小姐姐。

对了,她叫什么来着?

嗯,好像叫……高园园。

湖人队在离开洛杉矶前,一共进行了两次队内训练赛。

哈里斯在排兵布阵上很灵活,不像一些教练过于死板,不肯轻易给新秀机会,他很喜欢尝试一些新奇的组合。

第一次对抗训练,哈里斯将费舍尔、斯塔克斯、张茣、魔术师、穆托姆博分到红组,然后将范埃克塞尔、芬利、杰罗米、梅森、安德森分到了蓝组。剩下的人充当替补,哈里斯会把他们替换到任意一队。

这个分组,湖人教练组更多是想考验一下范埃克塞尔、芬利和梅森的实力。张茣即便带领全替补阵容,也能打出不错的表现,这是毋庸置疑的,早就不需要考察了。

最后的结果让哈里斯比较满意,40分钟的比赛以红队4分险胜蓝队而结束。

但他关注的并不是胜负,而是过程。

张茣今年的控球能力有所进步,尤其是护球能力进步最大。费舍尔基本运球过半场就把球交出去,自己转为一个定点投手,控球组织的活由张茣一手操办,而芬利和杰罗米都很难干扰张茣的运球,这证明他已经可以真正扮演控球前锋的角色了。其实上赛季,他的控球能力还有一些瑕疵,容易被人针对形成失误。这个赛季提升了控球能力,张茣会变得更难以针对,面对包夹更能应付自如,完全发挥出他那bug般的冲击力。

梅森现在就感觉到,自己一个人真成不了事,安德森很难及时协助他防守张茣的突破,而他自己又没有那么快的脚步,空有力气却无处可使。

如果现在有穆托姆博充当最后一道防线,他显然会惬意很多。

这就是哈里斯的目的,他把主力阵容打散,就是要让他们认识到队友的作用,搞清楚自己的定位,这是湖人新赛季的第一个任务——了解自己,了解队友。

梅森现在就希望自己的搭档是穆托姆博,他在之前几个赛季的交手中已经很清楚穆托姆博的防守功力,如果单论这方面的水准,尤因巅峰时也不如穆托姆博。

这样一个专职防守,偶尔也能得几分的队友,真的是所有擅长进攻的球员的最爱。

此外,哈里斯还想看看范埃克塞尔这个赛季有多少进步,他现在是交易市场上很吃香的一员,不知道有多少球队在缠着湖人寻求交易,如果范埃克塞尔比上赛季更强了,那不管自己留着用,还是趁着行情好交易掉,都对湖人有利无弊。

在这两组对阵中,菜鸟费舍尔很难对范埃克塞尔的进攻造成太多威胁,25岁的范疯子来到自己的身体巅峰期,技术上也基本成熟,84的能力值不是开玩笑的,进攻端他面对费舍尔予取予求,蓝队上半场得分最多的便是范埃克塞尔,现在丝毫都看不出上赛季被佩顿按在地上摩擦的悲催。

哈里斯在上半场有过不少换人,比如把本·华莱士换到红队替下魔术师,而他的表现也让湖人教练组眼前一亮。

本·华莱士在穆托姆博的带领下,表现与夏季联赛中和小奥尼尔搭档时完全不同。最令人吃惊的是,他居然能硬抗梅森的背打,虽然只能抗住头三板斧,但已经给穆托姆博争取到补防的机会。梅森即便干掉了华莱士,面对遮天蔽日的穆托姆博,他也再没有了进攻空间,只能把球分出去。

“这家伙身体真结实!”

“听说这家伙天天背着降落山包跑步来训练馆,你们看到他的降落伞了嘛?”

“……”

湖人球员开始谈论起了华莱士,显然对他的印象又深了一些。

哈里斯也很惊讶,这小家伙能用240多磅的身体去硬肛接近270磅的梅森,这个身板还真是够牲口的。

张茣觉得自己去玩命也就这个效果,但他可不会去跟梅森这样的肌肉棒子玩命,那可太掉价了,所以队伍里有这样一个能玩命的蓝领也不错,关键时刻能推出去卖掉。

下半场,哈里斯增加了替补球员的使用率,其中斯塔克斯的表现最为出彩。

尼克斯把斯塔克斯交易给湖人出乎许多人的预料,这家伙当年那记“飞人之上”的惊天一扣,一口气将“眼镜蛇”格兰特+“飞人”乔丹一块干掉了,那次连着隔扣两人的镜头也成为了其生涯的代表作。

但是斯塔克斯在球场上的脾气比较急躁,曾因为用头撞雷吉·米勒而被直接驱逐出场,但他最大的污点在于间接葬送了尼克斯的总冠军。

那是1994年,尼克斯总决赛对阵休斯顿,第六场最后时刻,斯塔克斯三分出手被大梦封盖,火箭得以86:84险胜将比赛拖入第七场。而抢七大战,斯塔克斯打出了可能是职业生涯最差表现,当时他18中2,包括第四节的10中0,用无间道的表现将火箭队送上王座。

斯塔克斯的黑历史还有不少,1995年东部半决赛,雷吉·米勒8秒8分的背景也是他,真是够悲催的了。

纽约球迷估计是把他当做了不祥之物,斯塔克斯确实好多次在关键比赛里葬送了尼克斯,甚至还有总决赛这种场面。

湖人觉得斯塔克斯属于“炸弹”角色,一方面是杀敌用,另一方面也会伤害自己队伍,所以指望他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那还是算了吧,尼克斯的惨剧还历历在目。

但把他当做常规赛时的大威力武器,用他打打顺风战,或是在大比分落后时的孤注一掷,那时斯塔克斯会变成一个很好用的球员,而尼克斯前些年一直把他当成常规武器来使用,让他打首发,这本身就是自己作死。

斯塔克斯很适合搭档张茣,他的风格在打二号位时有点像后来的jr史密斯,打控卫又有点像艾利斯和威少的风格,一旦有跳投机会不管手感好不好都要投,脑子里没有传球的概念。

这么莽的风格当然是一柄双刃剑,但却正好适合湖人,因为斯塔克斯既可以替换范埃克塞尔去打攻击型控卫,也能替换芬利去打得分后卫,同时他还是一个不可多得的防守好手,能防守一二号位的大部分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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