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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唐欢顿时微微一红脸,说:“我们还没住在一起呢。”
刘宇涵哈哈大笑:“那不是迟早的事情么?”
唐欢微微抬头,白了庄弼一眼,轻哼道:“谁知道呢?”
庄弼只能傻笑。
唐欢如此可人儿,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要说庄弼对唐欢没点儿想法,他自己都不信。
但是他知道,现在不能。
脱掉衣服,脖子以下,他就是一副骷髅。
唐欢看到了,绝对会吓懵逼。
所以,住在一起这种事情,虽然是美好的,可庄弼现在却不敢。
“那不是迟早的事情嘛。嘿嘿,真是羡慕你们,可以这样无忧无虑地在一起。”刘宇涵说。
庄弼看向唐欢,道:“你不会是富家大小姐,因为贪图我的美貌才跟我在一起的吧?”
唐欢:“……”
刘宇涵说:“师父,你自恋起来好可怕。你这样骗自己心不会痛吗?”
刘宇涵的房子,位于盛世龙岸小区,这个小区附近有一条河,本地人叫它舂陵河。河对岸是一座山,暗合了有山有水,依山伴水的意境。
所以这小区的房子特别贵。
刘宇涵买的房子还不小,一百四十多平,二十三楼,透过窗户就能看到山跟河,还有山脚下的青云公园。
位置相当不错。
加上装修,恐怕价值百万。
就一句话,说送就送了,为了那个不太切实际的梦。
为了那个女孩子。
也是蛮拼的。
庄弼感慨。
唐欢感动。
女人特别容易被一个痴情的男人感动。
“最后问你一次,你对自己的决定不后悔?”庄弼参观了一圈房子之后,严肃地问道。
刘宇涵笑道:“没有她,这些对于我来说,都没有意义。拥有她,我也不必在意这些了。”
庄弼一想,也是这么回事,入赘张家,还会在意这样的小房子?随随便便就能把这小区给买下来。
不管对这房子是不是满意,至少是白来的,其实没有不满意这个说法。
参观完了房子,回到学校。下午是自由活动时间,刘宇涵赶着这个时间,帮庄弼和唐欢两个人办理了加入社团的手续。
虽然对什么社团不屑一顾,但是庄弼却没办法做到对钱也一视同仁,只好为五斗米折腰。
现在还说钱财乃身外之物的人,都是不差钱的。
气节什么的,那是古人的事儿,现在的人早已经没有气节了,甚至于二十四节气都已经不太关心。
所以庄弼喜欢钱,不用遮掩,并且丝毫不感觉到羞耻。
至少,钱能买来饭,饭能让他吃饱,不至于饿死。
《长安乱》里说,一切规矩其实都是温饱之后的消遣,温饱都解决不了,还会去在意规矩吗?
处理完加入社团的事情,庄弼竟然在学校里意外看到了王小明的身影。他看起来是来找谢春花的。
王小明发现了庄弼之后,绕过了原本应该擦肩而过的路,多走了大半圈。
看到这一幕,庄弼嘴角不由得微微翘起。
很好,看来,这家伙是喝酒喝怕了,以后不会找自己的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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