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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慕言突然道:“这里的评书讲得不错,虽然大多言过其实,当故事来听听,倒也挺有趣。”
话到此处,正有血气方刚的青年嘁声道:“苏誉也不过如此,若是我,唐晋两国争战,必不去趟那浑水,待它二国两败俱伤,捡个现成便宜,岂不正好。”周围多有附和之声。
我摇了摇头,有点不以为然地伸手拿壶添茶水。
慕言漫不经心收起扇子:“你有话想说?”
我飞快瞟他一眼,低头讷讷道:“算了。”
他帮我添上水:“怎么?”
我说:“因为说来话长,然后你又要让我吃饼吃饺子什么的,吃完我就又忘了。”
他帮我加水的手抖了抖,笑出声来:“这次我不让你吃东西了,你有话就说吧。”
我说:“哦,也没什么,只是有点感叹,想说,其实人生就像钟摆,看似只有左右两个可能,其实确实只有左右两个可能……你可以说钟摆摆动的过程中延展了无数可能,但那不是可能,只是通往可能的路径,最终你不是摆到左,就是摆到右。一切皆有可能,但所谓一切也不过或左或右两种可能,只有居中不变万万不能,除非钟摆坏掉,而那是生命静止的模样。”说完舔舔嘴唇,问他:“你听懂了么?”
他表示没有听懂。
我想这可如何是好,想了半天,想出一个例子,来简化我的意思,道:“其实就是说,好比这世间,这世间不是女人就是男人,当然人妖也不是没有,但你要是中庸地去当人妖,就一定会受到社会歧视,而且很难找对象。”再舔舔嘴唇,“你听懂了么?”
他表示还是没有听懂。
我恨铁不成钢地道:“其实很简单嘛,我就是想说,这情形就像苏誉,假使他寻求中庸,作壁上观,往后必然难以在诸侯之中寻求同盟。这些人都想得太容易,殊不知乱世就如同一场人生,非彼即此,非此即彼,倘若国家不是足够强大,基本上没什么资格中庸,乱世里的圣明君王,理所应当立场鲜明。当然若这个圣明君王已经是一方霸主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我咬牙切齿道,“这次你听懂了么?”
他眼里含笑,一本正经看着我:“我说,要不要吃点东西,我们吃完再说。”
“……”
前后想想,这已是我第二次在公众场合听人谈起苏誉。
半年前,这个人率十万铁甲谈笑间大败卫国,用兵之从容诡谲,将帝都里喜爱联系时事的选官考试难度系数再拔新高,搞得一众落榜的考生通通仇视他,荣获年度最不讨知识分子喜欢的政治人物之首。
由此就可看出苏誉此人日后必成大器。这并不是说他年纪轻轻就位高权重或者带得一手好兵什么的,只是历史上能影响现代选官考试的人基本上都死绝了,他是有且仅有的一个活人,着实令人刮目相看。而且能同时被那样多的人仇视,也是一种证明,证明你长得特别帅,家里特别有钱,或者特别有能力什么的,就算以上都不是,至少证明你这个人很有存在感……
但无论如何,这一天过得非常充实。
天幕漆黑,夜风撩人情思,我坐在灯前写下当天心得,收拾收拾就准备睡觉了。刚熄灭烛火,两步之遥的窗户突然极短促地啪嗒一声,有人落在地上,樟木地板微微一动,我凌声道:“谁?”
有冰冷物什刹那间抵住脖颈,而此时我的手正忙着掏怀里的火折子。后来有无数个时刻回忆起这一幕,都觉得自己当时处变不惊得很显英雄本色。但其实只是不清楚抵在脖子上的到底是什么。尔后呼啦一声,火折子亮起,我小心翼翼低头看一眼,雪亮雪亮的,是把短刀。
朦胧火光勉强照亮屋中一角,地板上一双白边绣鞋,绣鞋之上是紫色的裙摆,暗夜里用短刀抵住我的女子轻声一笑:“刀剑不长眼,姑娘再乱动,小心被割断喉咙。”
笑声近在咫尺。我斜眼瞟过去,想看看这人到底是谁,目光对上她的眼睛,却悚然一惊。我在郑王宫里见过这张脸,像水墨画里勾出来似的,一模一样的一张脸。十三月。
但华胥引绝无可能失手,不像君师父研制出来的毒药,基本上毒不死人,看着好像把对方毒死了,举办丧事的时候人又诈尸了。
我清楚记得,半个月前,五月二十五的夜里,郑王宫裕锦园里一场荼靡花事下,我一曲华胥调亲手了结了十三月的性命。此时她本应是躺在地底下一具森然的白骨,即便容浔采取什么特殊方式保存,也应如我一般面色苍白周身死气。当然死气这个东西一般人很难看得出来,就算看出来了也只会觉得那是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但面前十三月红润的脸色且比上次所见浓丽得多的眉眼,着实无法让人将她和如我一般的死者联系起来。
我看着她:“我不认识你,你是谁?”
她靠近我一些,眉心微皱,唇角却勾起来,缓缓抿出笑意:“一个路人罢了,借姑娘的房躲一躲仇敌,换一换伤药。”
短刀来回抚我的脖子,估计是想起到威慑效果,但我感觉着实迟钝,也就难以配合。她眼中笑意益盛,嘴角越发地向上勾:“姑娘好胆识。”就像是夜风吹过来的一声叹息。而下一刻她已猛然将我推到门板上压住,短刀擦着头发钉入木头门,眼中的笑半分未减,也不知是笑得真心还是假意,话却放得柔柔软软:“在下方才所说,姑娘是依,还是不依?”
我赶紧点头:“依,我依。”结果一颗小药丸在开口瞬间突地钻进喉咙,一路滚到肚子里。我闭嘴默默地思考一个问题:“毒药这个东西,鲛珠是能净化呢,还是不能净化呢?”
面前紫衣女子自报家门说叫莺哥,但我显然不会相信。因名字的意义早在上一篇章我们就认真探讨过,得出的结论是,出来行走江湖的谁能没有几个艺名呢。
投完毒后,莺哥坦然地坐在客栈的木板床上指挥我:“伤药、绷带、清水、刀子、烛火。”边指挥边皱眉解开衣襟,露出受伤的肩膀,肩背处长年不见太阳的肌肤在烛火照耀下泛出莹莹白光,其上缠绕的厚实绷带却被血渍浸得殷红,像一朵富丽堂皇的牡丹,盛开在雪白肩头。
她要的东西基本上全是现成的,我将止血的伤药递过去,看到她绷带下一弧见骨的刀伤,舔舔嘴唇道:“挺疼的吧。”
她偏头看我,明明嘴唇都咬出红印,眼里却仍聚起半真半假的笑意:“你猜猜,嫁人前,我干的什么营生?”
我摇头,表示既不知道她竟已嫁了人,也不知道她此前干的什么营生。
她将短刀放在火上烤一会儿,突然闭上眼睛,刀子刮过伤处,利索地剜下一块腐肉,房中静了半天,良久,听到像从地底冒出来的粗嘎嗓子,断续地轻声道:“那时候,我是个杀手,日日刀口舔血,杀人,被杀,鬼门关前走了好几遭,什么样的痛没有受过。”她笑了两声,在暗夜里清晰得有点恐怖,“不想闲了几年,如今,连这种程度的痛,都有些受不住了。”
说完缓了会儿,又在伤口撤好药粉,额头上汗涔涔的,却勾起唇角,“姑娘可是怕了?在下只叨扰这一晚,明日一早便离开,姑娘今夜的照拂,在下先谢过了。”
我心中觉得这其实没有什么可怕,也不知道她为何有此一问。况且,要说害怕也该是她害怕,你想想大半夜和一具尸体同处一室并且这具尸体还和你面对面交流人生感想,换位思考一下,确实有点可怕。
而我在想完上述废话之后,心中突然一动,觉得抓住了点儿什么,我问她:“莺哥是你的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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