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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寒地冻,冷风刺骨。
按往年的规矩,冬猎是要待四五天的。
到时早已扎好了帐篷,明日开始围猎,今日留时间给各自整装。
宋攸宁跟着皇后派来的丫鬟,找到自己的帐篷。
因着地方不大,帐篷自是没分男区女区。
说来也巧,宋攸宁的帐篷旁,便是沈清言的帐篷。
她过去不喜冬猎,生冷得很,每每出来一趟,便要感染风寒。可这次因着沈清言的缘故,她显出几分欢喜。
看着红烛收拾完东西,宋攸宁轻“咳”一声,慢悠悠地吹着茶。
红烛擦擦手,“公主,我这就去请那位姑娘过来。”
“嗯。”
等了片刻,便有一个穿着天青色袄子的姑娘掀开帘子,瓷白肌肤,眼睛犹为好看,她似有些拘谨,浅浅笑着,露出温柔的梨涡。
她手里牵了一个小小的孩子,水灵灵的大眼睛,粉嘟嘟的小胖脸,头发太短,只梳成两只小羊角,软乎乎的小嘴巴,玲珑可爱。
宋攸宁本来还想摆一下公主姿态,见了这个小孩,心立马软得一塌糊涂。
管这是谁的孩子,她都喜欢极了。
她连忙起身,笑着去牵小孩,“不知姑娘作何称呼?我怕姑娘初来京城,没什么交际,便请了姑娘来,还望见谅。”
那个姑娘颔首,笑得温柔,眼神却随着小孩,“多谢公主美意,奴家名为孙云烟,这是我的孩子,叫沈思归,乳名团团。”
沈思归……姓沈……思谁归?
宋攸宁心寒了片刻,双手抱起嘟嘟,笑着说:“名字可真好听。”
孙云烟苦笑,“好听是好听,可这寄意……终究实现不了了。”
宋攸宁微愣,半晌才问:“这名是有什么含义?”
孙云烟蹙着黛眉,瞧着楚楚可怜,“是团团的父亲,孩子还没出生的时候,他上了战场,后来……再也没回来。”
她说到后面,声音已经哽咽,团团在宋攸宁的怀里回过身,伸出胖乎乎的小手去摸孙云烟的脸。
宋攸宁知道自己误会了,轻松了些,可见孙云烟这样,心里也不好受。
她第一眼见孙云烟就讨厌不起来,听了这些,更是心疼她。
宋攸宁将团团放下,揽住孙云烟,说:“孙姑娘来了京城,以后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一定要和我说。”
孙云烟愣了半晌,恢复成落落大方的模样,眸子里含了感激,柔声道:“多谢公主。”
孙云烟看上去柔柔弱弱,却内有一股韧劲。两人一见如故,交谈甚欢,不过一个下午,宋攸宁就成了团团的小姨。
团团的父亲是沈清言的表哥沈时卓,长居漠北。沈时卓战死沙场,留下孙云烟和团团两人。沈清言不忍,便去接了她们来京。
暮色四合,宋攸宁才依依不舍地与孙云烟道别。
吃过晚膳,宋攸宁有了久违的头痛感,不待多想,她已睡了过去。
红烛收拾完东西,就看见宋攸宁躺在榻上,狐疑道:“公主今日怎么睡这么早?”
红烛为她盖好被子,便轻手轻脚地离开了。
——
“王爷,我们真的要帮左丞相?”
“有何不可?”
“不敢,只是……我怕为他人作嫁衣。”
“无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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