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巷外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天色逐渐昏暗下去,戈登心里默默计算着时间,等到脚步声出现在小巷口时,借着天色由昏转黑的一瞬间,人的视野最差的时候,戈登对着小巷的的入口处开了一枪。
看到他的子弹没有打中人,戈登立刻就放弃了第一套方案,他知道,对面必定是训练有素的杀手,不会受视野的影响。
他立刻收起枪朝后跑,后面传来两声枪响,让戈登感到奇怪的是,这枪响带着消音器的沉闷声,戈登立刻就明白了,这群人不是哥谭本地人。
哥谭的杀手是不会给枪带消音器的,那没有任何意义,哥谭没有人会对枪声做出什么额外的反应,这就好像给给聋子戴上耳塞。
想到这点,戈登的心里就拟定了新的计划。
后面的人越追越紧,显然体力和爆发力都更胜戈登一筹,戈登跑到小巷的末尾,然后迅速的沿着一个外墙爬上了去。
他爬到围墙顶端时,刚好,追他的人到了,那时正是戈登行动停滞的一瞬间,“砰”的一声,戈登挨了一枪,他顺势翻下了围墙,掉落到了院子里面。
这一枪打在他的手臂上,没造成致命伤,戈登捂住手臂继续往前跑,他边跑边喊:“黑塔帮的人动手了!他们开枪了!他们开枪了!”
这个院子是一个夜总会的后院,一听这话,立刻就有人冲了出来,结果跟在戈登身后的那个人被这群黑帮打手围了个正着。
这时他也刚爬上围墙顶端,处于行动不便的那一瞬间,当场他的身上就挨了三四发子弹。
哥谭的行动准则就是,不管看不看得见,不管对面是谁,先给他一枪,对方趴下了再讲话。
但是戈登的危机并没解除,显然追他的是一伙人,第一个被他甩掉的人只是个开胃菜,很快,他穿过小巷跑到马路上时,看到一辆车子朝他冲了过来。
看来他们也有好几套方案,或者说他们本来就是想通过那个人把戈登驱赶到马路上,再用车撞死他。
戈登直接朝右翻滚,那辆车确实没撞到他,但车上伸出一个黑洞洞的枪口。
戈登刚刚站稳就又挨了一枪,这下这枪打在他的背上,戈登发出一声惨叫。
不过,因为是高速开车的情况下开的枪,所以这枪没有正好命中要害,属于擦弹,剧烈的疼痛淹没了戈登,但他的求生欲还是让他一直往前跑。
越是疼痛,戈登的脑子反而越清醒,他知道这么跑下去,不过几分钟就得被人追上,他忍着剧烈的疼痛,用一只手臂死死地捂住胸口,另一只胳膊因为中枪也血流不止。
戈登循着记忆里的路线,跑到一个公寓的后门,这里的后门门锁坏了,常年关不严,他用一只胳膊使劲的拽了拽门锁,胸口上的伤让他的每个动作都产生难以抵御的疼痛,戈登的呼吸声开始越来越重。
很快,大门被拽开一个缝,戈登不算高大,体型也不壮硕,刚好能够从那个缝隙中挤进去。
进去之后,他仍没有停,而是三步并作两步的爬上一小节楼梯,扯开最近一个走廊的窗户,然后拼命的爬了上去,再把窗户关好,躲在二楼外突出来的一个屋檐上。
听到底下撞门的声音响起,戈登咬着牙,顺着屋檐滑下去,直直的掉落在一个雨棚上,好在他仰面滑下去的时候,鲜血并没有留下痕迹。
掉落在雨棚上之后,戈登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翻身下去,让底下的垃圾袋把他盖住,过了一会儿,他听见楼里的脚步声消失了,对方并没找到他,似乎是离开了。
戈登躺在一堆垃圾里,他感觉自己的每下喘息都带着浓重的血腥味,那发子弹伤到了他的肺部。
他的手臂因为失血已经有些麻木了,但他依然能清晰的感觉到他中指上的订婚戒指,他的体温正在逐渐和冰冷的金属戒指融为一体。
他回想起和芭芭拉说分手时,芭芭拉那一脸不可置信、伤心欲绝的表情。
他想,芭芭拉说的是对的,他就是个蠢货,一个无可救药的蠢货,一个永远也学不会变通、一个活该孤独死去的蠢货。
戈登感觉到一股难以抵御的寒冷袭来,紧接着,又是从身体内部涌出的暖流,跌落时额角被磕破的鲜血顺着他的额头流了下来,流进了他的眼睛里,把他的视野染成一片鲜红,又蒙上了一层黑雾。
很快,哥谭就又下雨了,今天的这场雨并没有什么特别,就如同哥谭的每场夜雨一样,细密又冰冷。
戈登的意识逐渐朦胧,就像一只躺在深渊里的困兽,这从高空落下的情人泪,无法拯救他逐渐流逝的生命,但这让他想起爱人眼泪的雨,却让一种更加坚定的情绪从他心中涌出来,他想。
如果他天生就是个学不会变通的蠢人,宁可在这泥沼中耗尽所有鲜活生命,一颗心像死硬的顽石。
那就让他独自死在这里,让腐烂的风吹过他的枯骨,直到带走他活着的痕迹,然后在面对这无尽黑暗时,最后一丝灵魂依旧负隅顽抗,不肯跪下。
戈登想——
那就让他在这里,以一敌万,直到天明。
缠欢!被清冷佛子撩的脸红心跳 惊悚游戏:这个女鬼是演员 华娱:穿越在光与影之间 长生修仙:从福修开始 我在神明游戏里当杀神 人在火影,可不敢当木叶忠臣! 穿成寡妇的养娃日常 穿进修仙界,被闺蜜监督内卷 四合院:签到开局,享受肆意人生 深渊入侵?有魔道传承的我笑了 不好意思,我挂开的有点大 渣男家的未婚妻重生了 远征军,从收编川军团开始 八零寡妇分家,携崽带全村暴富了 凡人修仙之虫魔钟吾 贞观新丰尉 快穿:质疑万人迷,成为万人迷 论我该如何苟成武林盟主 人道皇朝,我能凝聚亿万气运 红楼:我是贾琏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流行,何惧血流漂杵?敌国不亡,杀人不停,生命不息,杀敌不止!这是战争的史话,也是热血的悲歌!一个以狼为名的少年的艰难复仇之路一群热血男儿的战地袍泽之情...
穿到星际时代,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开飞船?穿机甲?收小弟?征服星辰大海?身为御厨传人的简言,颠了颠手中特制的大勺,一声冷笑。to样to森破。面对令人烦不胜烦,繁殖力旺盛的虫族,还有风吹生又生,剪不断理又乱的各种动植物。简言一脚踩碎地上的营养液瓶说吧,你们想把它们吃成几级保护?帝国人民连连摇头不不不,太恶心了,打死我们也不会吃的!后来,帝国人民吸溜着口水大喊真香。脸也被打得好疼!围观大型打脸现场的陆瑾修,很好,他家媳妇儿的风采无人能敌!如果您喜欢星际之厨神她可盐可甜,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百年之前,天降神石,立而生碑,现天道奥妙无穷。百年之后,地宫现世,再起风云,引无数英雄折腰。李凌,南平故国,落魄皇子,无意中却深陷血仇阴谋之中。随后,血剑现,地宫开,九剑谜,天书...
我穿越成武大郎,刚来就遇到潘金莲。潘金莲嫁给我后感叹自己命苦,但她却发现这个大郎不一般,他的身高,容貌发生了惊人变化,且会厨艺,懂诗词,能武功。遇到西门庆,敢觊觎我娘子?爆锤。王干娘做的好事?弄她。赚钱?抱歉,我精通各种厨艺,席卷宋朝餐饮业。打仗?其实我精通孙子兵法,鬼谷子,三十六计,五经七书,六韬,三略,诸葛兵法论权力,他和当今官家称兄道弟,权倾朝野。遇到水浒好汉,将其统统收服,他能威慑辽国收回燕云十六州,且镇压西夏,金国,以及倭国,拂菻他还能现代化经济建设,改变历史。从此大宋出了个武大郎,他的名声广传天下,威震四海!莫能比也如果您喜欢穿越武大郎从卖饼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神医弃妃王爷又被和离了她是现代万人敬仰的女元帅,一睁眼却成了古代不受宠的废物王妃?不仅废材,还名声不堪,丈夫只想休了她!笑话!她穆玥璃,可为国捐躯,断不会为一个男人寻死觅活。说她浪荡废材?...
如花是只鬼,她还是那种不能投胎转世的孤魂野鬼,一次意外差一点就被太阳照得灰飞烟灭了,然后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自己被吸入了一个仙境的地方,看到了一个仙女,然后给了自己一次重生的机会,自己穿到了书中开始了自己复活的一生,但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自己穿到的是书中的女配角,妈妈咪呀!女配结局很惨很惨的,自己第一反应就是逃跑。结果可恶的男主就追了上来,跑什么跑,乖乖的给我做媳妇,老公一辈子疼你。如花内心泪流满面,我不想死呀!谁来救救她呀!已有完结小说重生女配的春天坑口有保证,欢迎入坑,一对一宠文哈,读者群625779442!如果您喜欢穿书女配男主的小冤家,别忘记分享给朋友...